各鄉鎮,國網上海崇明供電公司,國網上海長興供電公司,有關光伏企業:
為進一步規范我區居民家庭光伏市場秩序,保障居民合法權益,現將《崇明區居民家庭光伏建設管理指導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崇明區居民家庭光伏建設管理指導意見
為保障居民家庭光伏安裝質量及后期維保,以打造“質量有保證、服務有保障”的居民家庭光伏工程為目標,通過市場主導、政府引導,穩步推進我區居民家庭光伏項目建設,現針對崇明區范圍內開展居民家庭光伏業務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資質要求
光伏發電的銷售安裝和運維必須由有資質的企業開展,開展光伏業務的企業必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專業電力工程安裝等相應光伏應用施工安裝、運維資質。
二、模式管理
居民家庭光伏采用居民自主出資安裝或企業租賃居民屋頂兩種模式,不支持其他安裝模式。
(一)居民自主出資安裝模式:光伏銷售安裝企業應向用戶開具銷售發票,雙方簽訂的銷售協議或合同包含以下內容:光伏組件提供10年工藝質保和25年功率有限質保;并網逆變器不低于10年的質保;一切意外險承保;因電站引起的房屋滲漏維修義務;運行維護約定,光伏銷售安裝企業需確保所安裝點能確保電站運行期間的承重結構符合電站運行期間的負載要求;同時在合同中應當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并附有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條款等。
(二)企業租賃居民屋頂模式:雙方在簽訂屋頂租賃協議或合同前,光伏建設企業應當書面告知用戶光伏補貼政策。屋頂租賃協議或合同包含以下內容:屋頂承租期限內居民的固定收入;一切意外險承保;因電站引起的房屋滲漏維修義務;運行維護約定,光伏建設企業需確保所安裝點能確保電站運行期間的承重結構符合電站運行期間的負載要求;同時在合同中應當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并附有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條款等。
三、并網條件
(一)居民家庭光伏項目主件設備鋪設在主體合法建筑屋面上,違章建筑上不得安裝光伏,安裝主體屋面的合法性由開展居民光伏業務的企業和居民(房屋所有人)共同負責。
(二)開展光伏業務的企業提供的太陽能組件必須是經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認證機構認證且達標的產品,采用的光伏支架必須采用防腐防銹材質,同時采用的太陽能組件、逆變器等須經供電部門驗收通過,否則不予并網。
(三)居民自主出資安裝模式:為確保居民家庭光伏安全并網,由居民本人向供電部門申請,在供電部門進行現場查勘,出具并網方案后,居民自行請符合要求的施工單位進行安裝。
(四)企業租賃居民屋頂模式:承租的光伏建設企業以企業名義申報并進行項目備案,辦妥并網相關手續后向供電部門申請并網。
四、售后服務
光伏銷售安裝企業在項目所在地設有售后服務網點并有固定的辦公場所、聯系人員和聯系方式。質保期內,對因產品質量、設計安裝工藝等原因造成的設備、設施損壞的,光伏銷售安裝企業應當提供免費維修服務。
五、其他
1.鄉鎮對居民安裝光伏發電設備有管控需要的,居民安裝光伏發電設備前須征詢鎮、村兩級意見。
2.根據用戶需要,光伏發電系統應具備實時監測功能,發電量等有關信息具備接入移動設備APP的能力。
3.建立“黑名單”制度,按照“誰建設,誰負責”原則,對使用偽劣產品、涉嫌違章搭建、不按規范設計施工及其他不誠信和違法行為的企業,一經查實納入行業黑名單管理,取消企業在我區開展光伏業務的資格。
本指導意見自印發之日起試行。
為進一步規范我區居民家庭光伏市場秩序,保障居民合法權益,現將《崇明區居民家庭光伏建設管理指導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上海市崇明區發展和委員會
2017年12月1日
2017年12月1日
崇明區居民家庭光伏建設管理指導意見
為保障居民家庭光伏安裝質量及后期維保,以打造“質量有保證、服務有保障”的居民家庭光伏工程為目標,通過市場主導、政府引導,穩步推進我區居民家庭光伏項目建設,現針對崇明區范圍內開展居民家庭光伏業務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資質要求
光伏發電的銷售安裝和運維必須由有資質的企業開展,開展光伏業務的企業必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專業電力工程安裝等相應光伏應用施工安裝、運維資質。
二、模式管理
居民家庭光伏采用居民自主出資安裝或企業租賃居民屋頂兩種模式,不支持其他安裝模式。
(一)居民自主出資安裝模式:光伏銷售安裝企業應向用戶開具銷售發票,雙方簽訂的銷售協議或合同包含以下內容:光伏組件提供10年工藝質保和25年功率有限質保;并網逆變器不低于10年的質保;一切意外險承保;因電站引起的房屋滲漏維修義務;運行維護約定,光伏銷售安裝企業需確保所安裝點能確保電站運行期間的承重結構符合電站運行期間的負載要求;同時在合同中應當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并附有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條款等。
(二)企業租賃居民屋頂模式:雙方在簽訂屋頂租賃協議或合同前,光伏建設企業應當書面告知用戶光伏補貼政策。屋頂租賃協議或合同包含以下內容:屋頂承租期限內居民的固定收入;一切意外險承保;因電站引起的房屋滲漏維修義務;運行維護約定,光伏建設企業需確保所安裝點能確保電站運行期間的承重結構符合電站運行期間的負載要求;同時在合同中應當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并附有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條款等。
三、并網條件
(一)居民家庭光伏項目主件設備鋪設在主體合法建筑屋面上,違章建筑上不得安裝光伏,安裝主體屋面的合法性由開展居民光伏業務的企業和居民(房屋所有人)共同負責。
(二)開展光伏業務的企業提供的太陽能組件必須是經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認證機構認證且達標的產品,采用的光伏支架必須采用防腐防銹材質,同時采用的太陽能組件、逆變器等須經供電部門驗收通過,否則不予并網。
(三)居民自主出資安裝模式:為確保居民家庭光伏安全并網,由居民本人向供電部門申請,在供電部門進行現場查勘,出具并網方案后,居民自行請符合要求的施工單位進行安裝。
(四)企業租賃居民屋頂模式:承租的光伏建設企業以企業名義申報并進行項目備案,辦妥并網相關手續后向供電部門申請并網。
四、售后服務
光伏銷售安裝企業在項目所在地設有售后服務網點并有固定的辦公場所、聯系人員和聯系方式。質保期內,對因產品質量、設計安裝工藝等原因造成的設備、設施損壞的,光伏銷售安裝企業應當提供免費維修服務。
五、其他
1.鄉鎮對居民安裝光伏發電設備有管控需要的,居民安裝光伏發電設備前須征詢鎮、村兩級意見。
2.根據用戶需要,光伏發電系統應具備實時監測功能,發電量等有關信息具備接入移動設備APP的能力。
3.建立“黑名單”制度,按照“誰建設,誰負責”原則,對使用偽劣產品、涉嫌違章搭建、不按規范設計施工及其他不誠信和違法行為的企業,一經查實納入行業黑名單管理,取消企業在我區開展光伏業務的資格。
本指導意見自印發之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