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陽縣出臺《關于進一步明確分布式光伏發電扶持政策的通知》,就補貼對象及條件、補貼標準、申報程序及撥付等作了詳細說明,進一步推進我縣分布式光伏發展。
據了解,截至10月底,平陽縣88個居民家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其中46個項目并網發電;15個企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其中8個項目并網發電;光伏小康項目21個項目已建成,受益群眾6800多戶,提前完成市里下達的年度任務。
“從11月29日開始,我局已開始按通知接收業主提出的申請,初次申請截止時間為2018年3月15日。”平陽縣發改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項目業主可以到縣發改局、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窗口、北港便民服務中心、國網平陽供電公司等單位領取或者直接到平陽縣政府門戶網站下載申報資料。
《通知》指出,申報單位在平陽縣注冊且在我縣范圍建設的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在平陽縣范圍建設的家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需按照程序完成備案,在2015年5月1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并通過并網驗收。未享受平陽縣“光伏小康工程”財政補助資金;申請光伏發電補貼資金應在2018年3月15日前提出初次申請。自驗收合格并網發電之日起,按其發電量給予每度0.3元補貼,連續補貼5年。單位(企業)屋頂光伏發電項目須未享受過國家金太陽示范工程補助資金、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財政補助資金
屋頂光伏發電項目符合申請分布式光伏發電電量補貼的全部條件;申請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租賃屋頂補貼資金應在2018年3月15日前提出初次申請;項目驗收合格并網發電之日起,按其發電量給予每度0.05元補貼,連續補貼5年。企業(居民)自建不列入補貼范圍。
此外,在項目驗收合格并網發電后,項目業主、屋頂所有者向縣發改局提出初次申請,國網平陽供電公司根據并網監測情況直接統計發電量、補助金額等,由縣發改局、縣財政局審核并公示。公示后再由縣財政撥款到國網平陽供電公司,再由國網平陽供電公司收款后于30個工作日內發放到各具體業主單位。
據了解,截至10月底,平陽縣88個居民家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其中46個項目并網發電;15個企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其中8個項目并網發電;光伏小康項目21個項目已建成,受益群眾6800多戶,提前完成市里下達的年度任務。
“從11月29日開始,我局已開始按通知接收業主提出的申請,初次申請截止時間為2018年3月15日。”平陽縣發改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項目業主可以到縣發改局、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窗口、北港便民服務中心、國網平陽供電公司等單位領取或者直接到平陽縣政府門戶網站下載申報資料。
《通知》指出,申報單位在平陽縣注冊且在我縣范圍建設的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在平陽縣范圍建設的家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需按照程序完成備案,在2015年5月1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并通過并網驗收。未享受平陽縣“光伏小康工程”財政補助資金;申請光伏發電補貼資金應在2018年3月15日前提出初次申請。自驗收合格并網發電之日起,按其發電量給予每度0.3元補貼,連續補貼5年。單位(企業)屋頂光伏發電項目須未享受過國家金太陽示范工程補助資金、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財政補助資金
屋頂光伏發電項目符合申請分布式光伏發電電量補貼的全部條件;申請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租賃屋頂補貼資金應在2018年3月15日前提出初次申請;項目驗收合格并網發電之日起,按其發電量給予每度0.05元補貼,連續補貼5年。企業(居民)自建不列入補貼范圍。
此外,在項目驗收合格并網發電后,項目業主、屋頂所有者向縣發改局提出初次申請,國網平陽供電公司根據并網監測情況直接統計發電量、補助金額等,由縣發改局、縣財政局審核并公示。公示后再由縣財政撥款到國網平陽供電公司,再由國網平陽供電公司收款后于30個工作日內發放到各具體業主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