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價格[2010]653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寧夏太陽山等
寧夏自治區物價局:
報來《關于核定寧夏太陽山光伏并網電站上網電價的請示》(寧價商發[2009]53號)、《關于核定中節能太陽山、華電寧夏寧東光伏并網電站上網電價的請示》(寧價商發[2009]59號)、《關于核定中節能尚德石嘴山太陽能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上網電價的請示》(寧價商發[2009]46號)均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核定寧夏發電集團太陽山光伏電站一期、寧夏中節能太陽山光伏電站一期、華電寧夏寧東光伏電站、寧夏中節能石嘴山光伏電站一期發電項目臨時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1.15元(含稅)。
二、以上電價自光伏電站投入商業運營之日起執行,高出當地脫硫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的部分納入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分攤。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一○年四月二日
主題詞:價格太陽能電價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