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能源局印發《安徽省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強調“十三五”期間需加強太陽能資源調查評估和網源協調。推進國家光伏領跑者基地和示范項目建設,鼓勵采用農光互補、漁光互補等“光伏+”模式建設地面光伏電站,大力推廣工業廠房和公共建筑等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全面實施光伏扶貧工程。爭取到2020年,全省光伏發電裝機規模達到800萬千瓦左右。其中:
普通地面光伏電站:重點布局宿州、亳州、淮北等皖北區域和合肥、蕪湖等皖江區域,規模300萬千瓦以上。
國家領跑者基地:兩淮采煤沉陷區水面光伏發電等國家先進光伏示范基地建設,裝機規模200萬千瓦以上。
屋頂分布式光伏:重點在工業園區、公共建筑等屋頂開展,裝機規模100萬千瓦左右。
光伏扶貧工程:以31個大別山片區縣、國家和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為主,兼顧有扶貧任務的其他縣(市、區),裝機規模200萬千瓦左右。
全文如下:
安徽省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
前言
“十三五”時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期,是實現可再生能源從補充能源向替代能源轉變的重要戰略機遇期。為積極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推進可再生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加快我省能源結構轉型升級,實現2020年我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5.5%的目標,根據《安徽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安徽省“十三五”能源發展規劃》,制訂本規劃。
規劃明確了我省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水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是“十三五”時期我省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要依據。規劃期為2016—2020年。
一、規劃背景
(一)發展現狀
“十二五”期間,我省可再生能源快速發展,裝機規模迅速增加。到2015年底,全省可再生能源發電累計裝機640萬千瓦,較2010年增長2倍;2015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116億千瓦時,較2010年增長了近3倍,其中,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349萬千瓦,發電量67億千瓦時,較2010年增長了13倍和11倍;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3.2%,比2010年增加1個百分點。
1.光伏發電快速增長。2014年8月信義金寨15萬千瓦光伏電站并網發電,大型地面電站從無到有。截至2015年底,光伏并網裝機容量130萬千瓦,其中光伏電站裝機95萬千瓦,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裝機35萬千瓦。積極創新光伏發展模式,率先在全國采用公開招標、先建先得方式配置光伏發電規模,率先在全省31個貧困縣實施光伏扶貧工程。
2.風力發電實現突破。2011年2月國內首個低風速風電場——龍源來安風電場建成并網發電,風電實現零的突破,風電開發快速發展,裝機規模穩步增長。截至2015年底,建成風力發電項目31個,并網裝機容量135萬千瓦。2015年發電量20.6億千瓦時,發電設備年利用小時數約1900小時,風電運行數據在中部省份居領先地位。
3.生物質能利用勢頭強勁。省政府高度重視生物質能源化利用,不斷完善秸稈發電優惠政策,率先在全國實行秸稈電廠使用農作物秸稈財政獎補政策。截至2015年底,投產秸稈發電廠20座,總裝機容量57萬千瓦,居全國第二位。2015年秸稈電廠利用農作物秸稈163萬噸,使用量逐年提高。建成垃圾焚燒電廠12座,總裝機容量27萬千瓦,年處理城鎮生活垃圾300萬噸,除黃山、銅陵外,其余省轄市均有建成或核準在建垃圾發電項目。戶用沼氣池保有量達89.1萬戶,年產沼氣3.1億立方米,秸稈成型、制氣等能源化利用步伐加快。
4.抽水蓄能和常規水電有序推進。2012年11月,我省首座百萬千瓦級響水澗抽水蓄能電站建成投產。績溪、金寨抽水蓄能電站相繼開工建設,在建規模300萬千瓦,占全國20%。桐城、寧國抽水蓄能電站列入國家能源局批復的抽水蓄能電站選點規劃。深入挖掘常規水電開發潛力,通過增效擴容等方式新增水電裝機15萬千瓦。截至2015年底,抽水蓄能電站裝機規模達168萬千瓦、約占全國裝機7%,常規水電裝機規模達123萬千瓦。
5.裝備制造水平顯著提升。經過多年發展,目前我省在光伏并網發電核心技術、太陽能電池制造技術等方面國內領先。陽光電源光伏逆變器市場占有率連續十多年保持全國第一,集聚了通威太陽能、晶澳太陽能等一批光伏電池及組件制造龍頭企業。國軒高科自主開發的磷酸鐵鋰動力電池出貨量國內第一。合肥德博能源、滁州昌信生物質氣化多聯產技術取得積極進展,市場競爭力顯著增強。宣城、蕪湖初步形成一批高效率低能耗生物質成型設備優勢企業,成型燃料鍋爐實現規模化應用。
(二)面臨的機遇與挑戰
“十三五”是我國能源發展轉型、打造中國能源升級版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也是我省踐行五大發展理念、加快建成創新型“三個強省”的關鍵時期。作為助力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推動能源供給側改革、促進能源清潔綠色低碳化發展的重要舉措,可再生能源發展將迎來重要歷史性機遇,但也面臨著上網電價逐步下調、網源建設不同步以及建設管理體制機制不完善等方面的制約。
(一)有利因素
1.社會廣泛共識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可再生能源代表未來能源發展方向,全球能源轉型的基本趨勢是實現化石能源體系向低碳和可再生能源體系的轉變,最終進入以可再生能源為主的可持續能源時代。加快發展可再生能源、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已成為國際社會的普遍共識和一致行動。發展可再生能源也是中國政府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落實《巴黎協定》、推動能源轉型發展、打造中國能源升級版的必然選擇。
2.能源結構調整倒逼可再生能源發展。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是中國政府對世界作出的莊嚴承諾。我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與上述約束性目標差距較大,必須加大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模,把發展清潔低碳能源作為調整能源結構的主攻方向。受能源資源稟賦和產業結構等因素影響,我省煤炭占能源生產、消費比重較高,生態環保剛性約束進一步趨緊,加快能源結構調整、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成為當務之急,為我省可再生能源發展創造了歷史性機遇。
3.良好政策環境保障可再生能源發展。國家印發《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及相關規劃,提出了一系列支持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的政策,鼓勵各省擴大可再生能源應用規模,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加速對化石能源的替代;出臺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引導政策,明確各省非水可再生電力消納量約束性指標,推動建立可再生能源電力綠色證書交易機制,實施“互聯網+智慧能源”、多能互補集成優化、新能源微電網、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應用等示范工程,為可再生能源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政策及市場環境。
(二)面臨挑戰
1.政策依賴程度較高。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能發電等成本相對于傳統化石能源仍然偏高,可再生能源整體上對政策扶持和度電補貼的依賴度較強,受政策調整的影響較大。隨著國家逐步調低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企業收益減少,投資意愿和能力有下降趨勢,需要通過促進技術進步和建立良好的市場競爭機制進一步降低發電成本。此外,石油企業對生物液體、氣體燃料納入成品油氣流通體系積極性不高,政策瓶頸尚未打破,制約了生物質燃料產業的發展。
2.建設條件落實困難。可再生能源管理職能分散在多個部門,各部門職能交叉,多頭管理,難以形成合力。近年來可再生能源發展迅速,但由于與相關部門規劃及管理銜接機制不完善,導致部分項目建設條件落實困難、建設周期延長。此外,分散式風電發展面臨資源勘查評價滯后問題,分布式光伏面臨開發積極性不高、屋頂和場地協調難度大、融資機制不完善等障礙。
3.網源同步建設難度大。隨著風電、光伏等新能源發電大量接入,其間歇性和隨機性給電網運行和調度管理帶來嚴峻挑戰。我省很多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地區位于區域電網末端,由于地區分布和發展不平衡,區域可再生能源規劃容量與電網規劃送出能力不配套,發電項目與外送線路工程建設不同步,已成為制約新能源產業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遵循能源發展“四個革命、一個合作”的戰略思想,以加快建設創新型“三個強省”為契機,多元推動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和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綜合利用,不斷壯大產業規模,著力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綠色能源體系,努力實現可再生能源從補充能源向替代能源的地位轉化,為打造生態文明建設安徽樣板提供綠色動力。
(二)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主導和政府推動相結合。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積極通過競爭性方式優化資源配置,降低可再生能源開發應用成本,提高可再生能源市場競爭力。強化政府引導作用,完善規劃、政府采購、直接投入、財政補貼等政策,努力營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引導技術、資金、人才等要素向可再生能源產業集聚。
堅持創新驅動和產業升級相結合。把創新作為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第一動力,構建以市場為導向、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增強省內企業自主研發制造能力,突破制約產業發展的技術瓶頸,加速可再生能源技術成果轉化,提升全省光伏發電、風電、生物質能、熱泵、大容量儲能等裝備制造水平。
堅持集中開發與分散利用相結合。充分發揮區域資源優勢,重點抓好可再生能源富集區域規模化開發,打造若干個具有代表性的重大工程,著眼于可再生能源增量發展,加強可再生能源利用與新型城鎮化同步配套;在可再生能源資源分布分散區域,因地制宜推進資源開發多元化,大力推動可再生能源分布式應用,形成集中開發與分散利用并舉的新格局。
堅持惠民利民與產業發展相結合。圍繞打贏脫貧攻堅戰,結合太陽能、水電等可再生能源特點,因地制宜、科學謀劃,重點支持光伏扶貧、水電開發扶貧等項目建設。加強城鄉配電網升級改造,推進可再生能源惠民利民工作。擴大可再生能源利用規模,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培育壯大新能源產業。
(三)發展目標
進一步擴大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加快對化石能源的替代進程,增強可再生能源經濟性,力爭可再生能源在全省能源結構中的比重有較大提高。
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利用總量折標煤約800萬噸,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5.5%。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達到1760萬千瓦、占全省發電總裝機23%,可再生能源發電量260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超過11%,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達到190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約8%。再生能源在供熱和燃料利用中的應用逐步擴大,太陽能集熱面積達到700萬平方米,地熱能供暖制冷面積達到4800萬平方米,生物質燃料年利用量折合標煤達到250萬噸以上。
三、主要任務
完善可再生能源發展政策,優化發展布局,創新發展方式。積極發展光伏發電,穩妥推進風電開發,有序建設抽水蓄能電站,擴大生物質能利用規模,提高地熱能、空氣能應用水平,提升可再生能源裝備研發制造和集成創新能力。
(一)積極發展光伏發電
加強太陽能資源調查評估和網源協調。推進國家光伏領跑者基地和示范項目建設,鼓勵采用農光互補、漁光互補等“光伏+”模式建設地面光伏電站,大力推廣工業廠房和公共建筑等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全面實施光伏扶貧工程。爭取到2020年,全省光伏發電裝機規模達到800萬千瓦左右。
1.有序推進普通光伏電站建設。加強地面光伏電站規劃管理,做好電站建設與電網接入、土地利用等有效銜接,完善地面光伏電站建設規模競爭性配置政策,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投資環境。重點選擇光照資源和支持政策較好的皖北、皖江地區,本著就近接入、就地上網、積極穩妥、有序發展的要求,優先利用荒山荒坡、閑置水面等未利用土地,結合農業大棚、漁業養殖等因地制宜建設地面光伏電站。
2.大力推進國家領跑者基地建設。加快推進兩淮采煤沉陷區國家光伏先進技術示范基地建設。利用江淮分水嶺、沿江沿河灘涂等未利用地集中區域,結合光伏產業新技術和國家領跑者基地新要求,拓寬領跑者基地建設領域,充實項目儲備,爭取國家支持我省先進技術示范基地建設。
3.積極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結合電力體制改革,支持在園區、商業中心等區域,利用建筑屋頂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結合公共建筑節能減排,依托學校、醫院、黨政機關等建筑屋頂,推廣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結合特色小鎮和美麗鄉村建設,引導利用城鎮集中小區和農村房屋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
4.全面實施光伏扶貧工程。以全省31個大別山片區縣、國家和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市、區)為重點,兼顧有扶貧任務的其他縣(市、區),選擇無勞力、無資源、無穩定收入來源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和無集體經濟收入或集體經濟薄弱、資源缺乏的建檔立卡貧困村,建設戶用和村級光伏電站。
(二)穩妥推進風電開發
在落實好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復等措施的基礎上,鼓勵采用先進技術因地制宜建設低風速風電場,重點支持灘涂、平原、低丘地區風電開發,從嚴控制山區建設風電項目。爭取到2020年,風力發電裝機達到260萬千瓦。
1.科學開發資源富集地區風能。加強全省風能資源勘查評價,借助大數據平臺提高選址科學性,統籌規劃資源豐富地區風電開發。對有條件集中開發建設的區域,同步推進風電場和配套電網建設,形成若干集中連片風電場。
2.探索建設分散式風電項目。充分利用電網現有變電站和線路,綜合考慮資源、土地、交通以及自然環境等建設條件,探索建設就近接入、就地消納的分散式風電項目。
3.促進風電開發與環境協調發展。落實風電開發建設過程中環境保護、水土保持“三同時”要求,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嚴格項目竣工驗收,及時組織開展后評價,確保生態環境保護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實現風電和環境協調發展。
(三)擴大生物質能利用規模
鼓勵生物質能多元化利用,加快建設秸稈電廠,合理規劃生活垃圾焚燒電廠,支持發展生物質成型燃料、生物天然氣、生物質液體燃料等。
1.加快發展秸稈電廠。加快推進皖北及沿淮糧食主產區秸稈電廠建設,鼓勵熱負荷較大且穩定的園區發展農林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堅持市場化推動,建立健全農作物秸稈收儲運體系,保障秸稈電廠燃料供應。支持企業技術升級,逐步提高農作物秸稈摻燒比重,增加農作物秸稈使用量。到2020年,秸稈電廠裝機規模150萬千瓦左右,年利用秸稈約750萬噸。
2.合理規劃生活垃圾焚燒電廠。重點在省轄市以及人口密度大、經濟條件較好的縣(市、區)發展城鎮生活垃圾發電項目,鼓勵建設跨行政區域服務的生活垃圾焚燒電廠。建立健全覆蓋鄉鎮的生活垃圾收集轉運體系,積極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提高垃圾燃料熱值。到2020年,生活垃圾焚燒電廠裝機規模達到50萬千瓦,年可處理生活垃圾800萬噸。
3.推廣生物質能多元化利用。在有機廢棄物資源豐富的種植養殖大縣,推進生物天然氣工程建設,探索建立縣域生物天然氣開發建設專營機制,培育和創新商業化模式。發揮生物質能布局靈活優勢,積極發展生物質成型燃料供熱、氣炭電熱聯產聯供,在當地用戶側直接替代燃煤,支持開展生物質能與其他清潔能源互補,有效應對大氣污染。加快非糧原料生物液體燃料技術創新,建設萬噸級綜合利用示范工程。
(四)有序推進水電開發
積極實施小水電增效擴容改造,提高發電效率,消除安全隱患,推進水電開發扶貧。建成績溪抽水蓄能電站,穩步推進金寨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力爭開工建設桐城、寧國抽水蓄能電站,爭取岳西、霍山、石臺等抽水蓄能站址納入國家新一輪選點規劃。到2020年,全省水電裝機超過500萬千瓦,其中抽水蓄能電站裝機規模達到378萬千瓦。
(五)提高地熱能、空氣能應用水平
抓住國家推進南方城市集中供暖機遇,按照企業為主、政府推動、居民可承受的方針,積極推動可再生能源集中供暖,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加強地熱能資源勘查評估,在資源條件優越和建筑用能需求旺盛地區推廣淺層地熱能供暖制冷,探索開展中深層地熱能高效梯級利用。到2020年,淺層地熱能供暖制冷面積達到4800萬平方米。以合肥、蕪湖、蚌埠為重點,結合日益增長的建筑節能和提升居住舒適度需要,擴大空氣源熱泵工程應用規模。
(六)培育可再生能源裝備制造業
堅持市場引領、應用帶動和科技提升,加快發展太陽能光伏、生物質能、風電、儲能等可再生能源裝備制造產業。支持高效率晶硅電池、新型薄膜電池及光伏制造關鍵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推進高效率、低成本技術應用。加強光伏等新能源領
域標準化研究,完善檢測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提升產品認證和服務運營水平。發揮企業在光伏產業上的生產制造優勢,重點發展兆瓦級以上光伏系統集成裝備、新型高效太陽能電池及組件、逆變器和儲能系統等產品。到2020年,力爭可再生能源產業產值達到1000億元。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規劃實施
發揮規劃引領作用,提高規劃約束性,以規劃引導各地可再生能源產業布局和項目建設。建立健全規劃推進實施機制,形成政府引導、能源主管部門牽頭、其他有關部門配合推進、能源企業細化落實的工作機制。及時組織開展規劃實施中期評估,加強實施監管力度,重點監管規劃指標、產業政策、改革措施和項目落實情況,促進能源規劃與相關戰略、產業政策落實到位。
(二)提升行業管理水平
加強風電和光伏發電等年度建設規模管理,完善競爭性比選等規模配置方式,提升政府對可再生能源規劃的科學管理水平。建設全省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系統,利用大數據和信息化手段,及時開展行業信息披露,完善預測預警機制。探索引入信用評價機制,建立可再生能源行業開發企業黑名單制度,推動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三)推進重大項目建設
做好與土地利用、城鄉建設等規劃的銜接工作,確保建設項目及時落地。按照“四督四保”要求,積極推進項目謀劃和前期工作,切實加快重大項目建設。列入規劃的重點項目,優先配置土地、用水、環境容量等要素資源。優化項目審批流程,精簡項目審批手續。完善聯審聯批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四)加強政策引導
落實國家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政策,積極支持企業參與碳排放權交易,進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稅收減免等激勵措施。引導金融機構、企業等設立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支持可再生能源發電及相關產業發展。鼓勵各地加大財政資金投入,重點支持可再生能源資源調查評價、創新技術研發、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等。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吸引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可再生能源重大項目建設運營。
五、投資估算和環境社會影響分析
(一)投資估算
“十三五”期間,全省可再生能源投資1000億元左右,其中,光伏投資450億元,風電投資150億元,生物質能利用投資150億元,水電投資130億元,其他可再生能源投資120億元。
(二)環境社會影響分析
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將節約和替代大量化石能源,顯著減少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有利于實現可持續發展,符合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具有良好的綜合性經濟和社會效益。
預計到2020年,我省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將達到800萬噸標準煤,可減少二氧化碳年排放量約2000萬噸,減少煙塵年排放量約50萬噸,減少二氧化硫年排放量約60萬噸,減少氮氧化物年排放量約30萬噸。
普通地面光伏電站:重點布局宿州、亳州、淮北等皖北區域和合肥、蕪湖等皖江區域,規模300萬千瓦以上。
國家領跑者基地:兩淮采煤沉陷區水面光伏發電等國家先進光伏示范基地建設,裝機規模200萬千瓦以上。
屋頂分布式光伏:重點在工業園區、公共建筑等屋頂開展,裝機規模100萬千瓦左右。
光伏扶貧工程:以31個大別山片區縣、國家和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為主,兼顧有扶貧任務的其他縣(市、區),裝機規模200萬千瓦左右。
全文如下:
安徽省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
前言
“十三五”時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期,是實現可再生能源從補充能源向替代能源轉變的重要戰略機遇期。為積極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推進可再生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加快我省能源結構轉型升級,實現2020年我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5.5%的目標,根據《安徽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安徽省“十三五”能源發展規劃》,制訂本規劃。
規劃明確了我省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水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是“十三五”時期我省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要依據。規劃期為2016—2020年。
一、規劃背景
(一)發展現狀
“十二五”期間,我省可再生能源快速發展,裝機規模迅速增加。到2015年底,全省可再生能源發電累計裝機640萬千瓦,較2010年增長2倍;2015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116億千瓦時,較2010年增長了近3倍,其中,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349萬千瓦,發電量67億千瓦時,較2010年增長了13倍和11倍;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3.2%,比2010年增加1個百分點。
1.光伏發電快速增長。2014年8月信義金寨15萬千瓦光伏電站并網發電,大型地面電站從無到有。截至2015年底,光伏并網裝機容量130萬千瓦,其中光伏電站裝機95萬千瓦,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裝機35萬千瓦。積極創新光伏發展模式,率先在全國采用公開招標、先建先得方式配置光伏發電規模,率先在全省31個貧困縣實施光伏扶貧工程。
2.風力發電實現突破。2011年2月國內首個低風速風電場——龍源來安風電場建成并網發電,風電實現零的突破,風電開發快速發展,裝機規模穩步增長。截至2015年底,建成風力發電項目31個,并網裝機容量135萬千瓦。2015年發電量20.6億千瓦時,發電設備年利用小時數約1900小時,風電運行數據在中部省份居領先地位。
3.生物質能利用勢頭強勁。省政府高度重視生物質能源化利用,不斷完善秸稈發電優惠政策,率先在全國實行秸稈電廠使用農作物秸稈財政獎補政策。截至2015年底,投產秸稈發電廠20座,總裝機容量57萬千瓦,居全國第二位。2015年秸稈電廠利用農作物秸稈163萬噸,使用量逐年提高。建成垃圾焚燒電廠12座,總裝機容量27萬千瓦,年處理城鎮生活垃圾300萬噸,除黃山、銅陵外,其余省轄市均有建成或核準在建垃圾發電項目。戶用沼氣池保有量達89.1萬戶,年產沼氣3.1億立方米,秸稈成型、制氣等能源化利用步伐加快。
4.抽水蓄能和常規水電有序推進。2012年11月,我省首座百萬千瓦級響水澗抽水蓄能電站建成投產。績溪、金寨抽水蓄能電站相繼開工建設,在建規模300萬千瓦,占全國20%。桐城、寧國抽水蓄能電站列入國家能源局批復的抽水蓄能電站選點規劃。深入挖掘常規水電開發潛力,通過增效擴容等方式新增水電裝機15萬千瓦。截至2015年底,抽水蓄能電站裝機規模達168萬千瓦、約占全國裝機7%,常規水電裝機規模達123萬千瓦。
5.裝備制造水平顯著提升。經過多年發展,目前我省在光伏并網發電核心技術、太陽能電池制造技術等方面國內領先。陽光電源光伏逆變器市場占有率連續十多年保持全國第一,集聚了通威太陽能、晶澳太陽能等一批光伏電池及組件制造龍頭企業。國軒高科自主開發的磷酸鐵鋰動力電池出貨量國內第一。合肥德博能源、滁州昌信生物質氣化多聯產技術取得積極進展,市場競爭力顯著增強。宣城、蕪湖初步形成一批高效率低能耗生物質成型設備優勢企業,成型燃料鍋爐實現規模化應用。
(二)面臨的機遇與挑戰
“十三五”是我國能源發展轉型、打造中國能源升級版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也是我省踐行五大發展理念、加快建成創新型“三個強省”的關鍵時期。作為助力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推動能源供給側改革、促進能源清潔綠色低碳化發展的重要舉措,可再生能源發展將迎來重要歷史性機遇,但也面臨著上網電價逐步下調、網源建設不同步以及建設管理體制機制不完善等方面的制約。
(一)有利因素
1.社會廣泛共識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可再生能源代表未來能源發展方向,全球能源轉型的基本趨勢是實現化石能源體系向低碳和可再生能源體系的轉變,最終進入以可再生能源為主的可持續能源時代。加快發展可再生能源、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已成為國際社會的普遍共識和一致行動。發展可再生能源也是中國政府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落實《巴黎協定》、推動能源轉型發展、打造中國能源升級版的必然選擇。
2.能源結構調整倒逼可再生能源發展。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是中國政府對世界作出的莊嚴承諾。我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與上述約束性目標差距較大,必須加大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模,把發展清潔低碳能源作為調整能源結構的主攻方向。受能源資源稟賦和產業結構等因素影響,我省煤炭占能源生產、消費比重較高,生態環保剛性約束進一步趨緊,加快能源結構調整、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成為當務之急,為我省可再生能源發展創造了歷史性機遇。
3.良好政策環境保障可再生能源發展。國家印發《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及相關規劃,提出了一系列支持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的政策,鼓勵各省擴大可再生能源應用規模,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加速對化石能源的替代;出臺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引導政策,明確各省非水可再生電力消納量約束性指標,推動建立可再生能源電力綠色證書交易機制,實施“互聯網+智慧能源”、多能互補集成優化、新能源微電網、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應用等示范工程,為可再生能源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政策及市場環境。
(二)面臨挑戰
1.政策依賴程度較高。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能發電等成本相對于傳統化石能源仍然偏高,可再生能源整體上對政策扶持和度電補貼的依賴度較強,受政策調整的影響較大。隨著國家逐步調低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企業收益減少,投資意愿和能力有下降趨勢,需要通過促進技術進步和建立良好的市場競爭機制進一步降低發電成本。此外,石油企業對生物液體、氣體燃料納入成品油氣流通體系積極性不高,政策瓶頸尚未打破,制約了生物質燃料產業的發展。
2.建設條件落實困難。可再生能源管理職能分散在多個部門,各部門職能交叉,多頭管理,難以形成合力。近年來可再生能源發展迅速,但由于與相關部門規劃及管理銜接機制不完善,導致部分項目建設條件落實困難、建設周期延長。此外,分散式風電發展面臨資源勘查評價滯后問題,分布式光伏面臨開發積極性不高、屋頂和場地協調難度大、融資機制不完善等障礙。
3.網源同步建設難度大。隨著風電、光伏等新能源發電大量接入,其間歇性和隨機性給電網運行和調度管理帶來嚴峻挑戰。我省很多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地區位于區域電網末端,由于地區分布和發展不平衡,區域可再生能源規劃容量與電網規劃送出能力不配套,發電項目與外送線路工程建設不同步,已成為制約新能源產業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遵循能源發展“四個革命、一個合作”的戰略思想,以加快建設創新型“三個強省”為契機,多元推動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和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綜合利用,不斷壯大產業規模,著力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綠色能源體系,努力實現可再生能源從補充能源向替代能源的地位轉化,為打造生態文明建設安徽樣板提供綠色動力。
(二)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主導和政府推動相結合。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積極通過競爭性方式優化資源配置,降低可再生能源開發應用成本,提高可再生能源市場競爭力。強化政府引導作用,完善規劃、政府采購、直接投入、財政補貼等政策,努力營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引導技術、資金、人才等要素向可再生能源產業集聚。
堅持創新驅動和產業升級相結合。把創新作為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第一動力,構建以市場為導向、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增強省內企業自主研發制造能力,突破制約產業發展的技術瓶頸,加速可再生能源技術成果轉化,提升全省光伏發電、風電、生物質能、熱泵、大容量儲能等裝備制造水平。
堅持集中開發與分散利用相結合。充分發揮區域資源優勢,重點抓好可再生能源富集區域規模化開發,打造若干個具有代表性的重大工程,著眼于可再生能源增量發展,加強可再生能源利用與新型城鎮化同步配套;在可再生能源資源分布分散區域,因地制宜推進資源開發多元化,大力推動可再生能源分布式應用,形成集中開發與分散利用并舉的新格局。
堅持惠民利民與產業發展相結合。圍繞打贏脫貧攻堅戰,結合太陽能、水電等可再生能源特點,因地制宜、科學謀劃,重點支持光伏扶貧、水電開發扶貧等項目建設。加強城鄉配電網升級改造,推進可再生能源惠民利民工作。擴大可再生能源利用規模,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培育壯大新能源產業。
(三)發展目標
進一步擴大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加快對化石能源的替代進程,增強可再生能源經濟性,力爭可再生能源在全省能源結構中的比重有較大提高。
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利用總量折標煤約800萬噸,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5.5%。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達到1760萬千瓦、占全省發電總裝機23%,可再生能源發電量260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超過11%,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達到190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約8%。再生能源在供熱和燃料利用中的應用逐步擴大,太陽能集熱面積達到700萬平方米,地熱能供暖制冷面積達到4800萬平方米,生物質燃料年利用量折合標煤達到250萬噸以上。

三、主要任務
完善可再生能源發展政策,優化發展布局,創新發展方式。積極發展光伏發電,穩妥推進風電開發,有序建設抽水蓄能電站,擴大生物質能利用規模,提高地熱能、空氣能應用水平,提升可再生能源裝備研發制造和集成創新能力。
(一)積極發展光伏發電
加強太陽能資源調查評估和網源協調。推進國家光伏領跑者基地和示范項目建設,鼓勵采用農光互補、漁光互補等“光伏+”模式建設地面光伏電站,大力推廣工業廠房和公共建筑等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全面實施光伏扶貧工程。爭取到2020年,全省光伏發電裝機規模達到800萬千瓦左右。
1.有序推進普通光伏電站建設。加強地面光伏電站規劃管理,做好電站建設與電網接入、土地利用等有效銜接,完善地面光伏電站建設規模競爭性配置政策,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投資環境。重點選擇光照資源和支持政策較好的皖北、皖江地區,本著就近接入、就地上網、積極穩妥、有序發展的要求,優先利用荒山荒坡、閑置水面等未利用土地,結合農業大棚、漁業養殖等因地制宜建設地面光伏電站。
2.大力推進國家領跑者基地建設。加快推進兩淮采煤沉陷區國家光伏先進技術示范基地建設。利用江淮分水嶺、沿江沿河灘涂等未利用地集中區域,結合光伏產業新技術和國家領跑者基地新要求,拓寬領跑者基地建設領域,充實項目儲備,爭取國家支持我省先進技術示范基地建設。
3.積極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結合電力體制改革,支持在園區、商業中心等區域,利用建筑屋頂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結合公共建筑節能減排,依托學校、醫院、黨政機關等建筑屋頂,推廣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結合特色小鎮和美麗鄉村建設,引導利用城鎮集中小區和農村房屋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
4.全面實施光伏扶貧工程。以全省31個大別山片區縣、國家和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市、區)為重點,兼顧有扶貧任務的其他縣(市、區),選擇無勞力、無資源、無穩定收入來源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和無集體經濟收入或集體經濟薄弱、資源缺乏的建檔立卡貧困村,建設戶用和村級光伏電站。

(二)穩妥推進風電開發
在落實好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復等措施的基礎上,鼓勵采用先進技術因地制宜建設低風速風電場,重點支持灘涂、平原、低丘地區風電開發,從嚴控制山區建設風電項目。爭取到2020年,風力發電裝機達到260萬千瓦。
1.科學開發資源富集地區風能。加強全省風能資源勘查評價,借助大數據平臺提高選址科學性,統籌規劃資源豐富地區風電開發。對有條件集中開發建設的區域,同步推進風電場和配套電網建設,形成若干集中連片風電場。
2.探索建設分散式風電項目。充分利用電網現有變電站和線路,綜合考慮資源、土地、交通以及自然環境等建設條件,探索建設就近接入、就地消納的分散式風電項目。
3.促進風電開發與環境協調發展。落實風電開發建設過程中環境保護、水土保持“三同時”要求,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嚴格項目竣工驗收,及時組織開展后評價,確保生態環境保護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實現風電和環境協調發展。

(三)擴大生物質能利用規模
鼓勵生物質能多元化利用,加快建設秸稈電廠,合理規劃生活垃圾焚燒電廠,支持發展生物質成型燃料、生物天然氣、生物質液體燃料等。
1.加快發展秸稈電廠。加快推進皖北及沿淮糧食主產區秸稈電廠建設,鼓勵熱負荷較大且穩定的園區發展農林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堅持市場化推動,建立健全農作物秸稈收儲運體系,保障秸稈電廠燃料供應。支持企業技術升級,逐步提高農作物秸稈摻燒比重,增加農作物秸稈使用量。到2020年,秸稈電廠裝機規模150萬千瓦左右,年利用秸稈約750萬噸。
2.合理規劃生活垃圾焚燒電廠。重點在省轄市以及人口密度大、經濟條件較好的縣(市、區)發展城鎮生活垃圾發電項目,鼓勵建設跨行政區域服務的生活垃圾焚燒電廠。建立健全覆蓋鄉鎮的生活垃圾收集轉運體系,積極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提高垃圾燃料熱值。到2020年,生活垃圾焚燒電廠裝機規模達到50萬千瓦,年可處理生活垃圾800萬噸。
3.推廣生物質能多元化利用。在有機廢棄物資源豐富的種植養殖大縣,推進生物天然氣工程建設,探索建立縣域生物天然氣開發建設專營機制,培育和創新商業化模式。發揮生物質能布局靈活優勢,積極發展生物質成型燃料供熱、氣炭電熱聯產聯供,在當地用戶側直接替代燃煤,支持開展生物質能與其他清潔能源互補,有效應對大氣污染。加快非糧原料生物液體燃料技術創新,建設萬噸級綜合利用示范工程。

(四)有序推進水電開發
積極實施小水電增效擴容改造,提高發電效率,消除安全隱患,推進水電開發扶貧。建成績溪抽水蓄能電站,穩步推進金寨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力爭開工建設桐城、寧國抽水蓄能電站,爭取岳西、霍山、石臺等抽水蓄能站址納入國家新一輪選點規劃。到2020年,全省水電裝機超過500萬千瓦,其中抽水蓄能電站裝機規模達到378萬千瓦。

(五)提高地熱能、空氣能應用水平
抓住國家推進南方城市集中供暖機遇,按照企業為主、政府推動、居民可承受的方針,積極推動可再生能源集中供暖,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加強地熱能資源勘查評估,在資源條件優越和建筑用能需求旺盛地區推廣淺層地熱能供暖制冷,探索開展中深層地熱能高效梯級利用。到2020年,淺層地熱能供暖制冷面積達到4800萬平方米。以合肥、蕪湖、蚌埠為重點,結合日益增長的建筑節能和提升居住舒適度需要,擴大空氣源熱泵工程應用規模。
(六)培育可再生能源裝備制造業
堅持市場引領、應用帶動和科技提升,加快發展太陽能光伏、生物質能、風電、儲能等可再生能源裝備制造產業。支持高效率晶硅電池、新型薄膜電池及光伏制造關鍵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推進高效率、低成本技術應用。加強光伏等新能源領
域標準化研究,完善檢測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提升產品認證和服務運營水平。發揮企業在光伏產業上的生產制造優勢,重點發展兆瓦級以上光伏系統集成裝備、新型高效太陽能電池及組件、逆變器和儲能系統等產品。到2020年,力爭可再生能源產業產值達到1000億元。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規劃實施
發揮規劃引領作用,提高規劃約束性,以規劃引導各地可再生能源產業布局和項目建設。建立健全規劃推進實施機制,形成政府引導、能源主管部門牽頭、其他有關部門配合推進、能源企業細化落實的工作機制。及時組織開展規劃實施中期評估,加強實施監管力度,重點監管規劃指標、產業政策、改革措施和項目落實情況,促進能源規劃與相關戰略、產業政策落實到位。
(二)提升行業管理水平
加強風電和光伏發電等年度建設規模管理,完善競爭性比選等規模配置方式,提升政府對可再生能源規劃的科學管理水平。建設全省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系統,利用大數據和信息化手段,及時開展行業信息披露,完善預測預警機制。探索引入信用評價機制,建立可再生能源行業開發企業黑名單制度,推動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三)推進重大項目建設
做好與土地利用、城鄉建設等規劃的銜接工作,確保建設項目及時落地。按照“四督四保”要求,積極推進項目謀劃和前期工作,切實加快重大項目建設。列入規劃的重點項目,優先配置土地、用水、環境容量等要素資源。優化項目審批流程,精簡項目審批手續。完善聯審聯批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四)加強政策引導
落實國家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政策,積極支持企業參與碳排放權交易,進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稅收減免等激勵措施。引導金融機構、企業等設立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支持可再生能源發電及相關產業發展。鼓勵各地加大財政資金投入,重點支持可再生能源資源調查評價、創新技術研發、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等。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吸引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可再生能源重大項目建設運營。
五、投資估算和環境社會影響分析
(一)投資估算
“十三五”期間,全省可再生能源投資1000億元左右,其中,光伏投資450億元,風電投資150億元,生物質能利用投資150億元,水電投資130億元,其他可再生能源投資120億元。
(二)環境社會影響分析
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將節約和替代大量化石能源,顯著減少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有利于實現可持續發展,符合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具有良好的綜合性經濟和社會效益。
預計到2020年,我省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將達到800萬噸標準煤,可減少二氧化碳年排放量約2000萬噸,減少煙塵年排放量約50萬噸,減少二氧化硫年排放量約60萬噸,減少氮氧化物年排放量約30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