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媒體報道的澄清公告
證券代碼:600401 證券簡稱:海潤光伏公告編號:臨2017-025
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媒體報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報道簡述
近日,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潤光伏”或者“公司”)關注到有關媒體刊登名為《A股“官司之王”海潤光伏業績又變臉 5年遭8次監管處罰》的相關報道,報道中稱:“查閱該公司財報發現,其主要經營產品毛利率,組件、電池片及發電收入16年中的毛利分別是49%、10%、16%,于15年底相比還略有提高,公司主要產品銷售毛利率下降根本站不住腳。此外,每年的第四季度,是國內電站、并網和結算的高峰期,很多企業都在第四季度業績大漲,海潤光伏卻反其道而行之,在第四季度業績出現巨額虧損,不免讓人生疑。”等相關內容。
二、澄清說明
公司就相關報道內容進行了核實,現澄清說明如下:
(一)關于政府補貼
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收到高郵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根據公司在高郵轄區內落戶行為給予的人民幣1.5億元的獎勵資金,上述補貼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所收到的上述獎勵資金將作為營業外收入計入公司當期損益,具體會計處理以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后的結果為準。
(二)關于楊懷進先生股票減持
報道稱:“14年1月27、28兩日之內,楊懷進迅速減持了1.74億股,約占總股本的2.16%,累計套現金額接近5億元”。經核實,2014年1月27、28兩日,楊懷進先生并無股票減持的行為。截至公告日,楊懷進先生持有海潤光伏股票312,383,022股,持股比例為6.61%,系公司目前第一大股東。
(三)關于公司業績預告的說明
1、光伏發電政策影響
2015年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發《關于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規定我國一類、二類資源區的地面光伏電站發電每度電補貼分別降低0.1元、0.07元,三類資源區每度電補貼降低0.02元。通知還限定,2016年1月1日以后備案并納入年度規模管理的光伏發電項目,執行2016年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2016年以前備案并納入年度規模管理的光伏發電項目但于2016年6月30日以前仍未全部投運的,執行2016年上網標桿電價(業內稱之為“630政策”)。
在上述政策的刺激和影響下, 2016年上半年光伏搶裝并網現象出現在了6月30日之前,與以往12月31日之前光伏電站建設與并網高峰所帶來的三四季度的行業旺季相比,2016年的行業周期以一二季度為旺季。在經歷了630搶裝潮后,行業整體呈自然回落,國家能源局統計信息顯示,2016年我國光伏發電新增裝機容量3454萬千瓦,其中2016年1-6月超過2000萬千瓦。此外10月底國家發改委下發的《關于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政策的通知》(討論稿)中,擬對2016年標桿上網電價的削減調整幅度較大,進一步使得第四季度組件價格大幅下降,導致產品銷售毛利隨之下降。
2、產品銷售毛利環比及同期對比
報道稱:“其主要經營產品毛利率,組件、電池片及發電收入16年中的毛利分別是49%、10%、16%”。而經公司核實,該數據不實,公司2016年1-6月份主要產品毛利率如下(2016年7-12月反映毛利率數據未經審計,具體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經審計后的2016年年報為準):
根據上表反映,2016年下半年公司主要產品銷售毛利因行業政策等因素的刺激和影響,出現大幅下滑。同時2015年公司完成EPC總承包業務量約200MW,2016年因調整業務結構,僅施工完成30MW左右EPC總承包業務。
3、同行業業績對比
根據上表反映,國內主要光伏企業在2016年在第四季度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利潤收窄,或者第四季度當季虧損的情況,主要原因系國家發改委相關政策的影響。
4、關于財務費用
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美元對人民幣調匯匯率從6.6778上升至6.937,導致2016年第四季度單季共形成人民幣1.03億的匯兌損失。
三、風險提示
本公司提醒廣大投資者:《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在上述媒體正式公告披露的信息為準,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 2月 14日
證券代碼:600401 證券簡稱:海潤光伏公告編號:臨2017-025
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媒體報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報道簡述
近日,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潤光伏”或者“公司”)關注到有關媒體刊登名為《A股“官司之王”海潤光伏業績又變臉 5年遭8次監管處罰》的相關報道,報道中稱:“查閱該公司財報發現,其主要經營產品毛利率,組件、電池片及發電收入16年中的毛利分別是49%、10%、16%,于15年底相比還略有提高,公司主要產品銷售毛利率下降根本站不住腳。此外,每年的第四季度,是國內電站、并網和結算的高峰期,很多企業都在第四季度業績大漲,海潤光伏卻反其道而行之,在第四季度業績出現巨額虧損,不免讓人生疑。”等相關內容。
二、澄清說明
公司就相關報道內容進行了核實,現澄清說明如下:
(一)關于政府補貼
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收到高郵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根據公司在高郵轄區內落戶行為給予的人民幣1.5億元的獎勵資金,上述補貼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所收到的上述獎勵資金將作為營業外收入計入公司當期損益,具體會計處理以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后的結果為準。
(二)關于楊懷進先生股票減持
報道稱:“14年1月27、28兩日之內,楊懷進迅速減持了1.74億股,約占總股本的2.16%,累計套現金額接近5億元”。經核實,2014年1月27、28兩日,楊懷進先生并無股票減持的行為。截至公告日,楊懷進先生持有海潤光伏股票312,383,022股,持股比例為6.61%,系公司目前第一大股東。
(三)關于公司業績預告的說明
1、光伏發電政策影響
2015年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發《關于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規定我國一類、二類資源區的地面光伏電站發電每度電補貼分別降低0.1元、0.07元,三類資源區每度電補貼降低0.02元。通知還限定,2016年1月1日以后備案并納入年度規模管理的光伏發電項目,執行2016年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2016年以前備案并納入年度規模管理的光伏發電項目但于2016年6月30日以前仍未全部投運的,執行2016年上網標桿電價(業內稱之為“630政策”)。
在上述政策的刺激和影響下, 2016年上半年光伏搶裝并網現象出現在了6月30日之前,與以往12月31日之前光伏電站建設與并網高峰所帶來的三四季度的行業旺季相比,2016年的行業周期以一二季度為旺季。在經歷了630搶裝潮后,行業整體呈自然回落,國家能源局統計信息顯示,2016年我國光伏發電新增裝機容量3454萬千瓦,其中2016年1-6月超過2000萬千瓦。此外10月底國家發改委下發的《關于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政策的通知》(討論稿)中,擬對2016年標桿上網電價的削減調整幅度較大,進一步使得第四季度組件價格大幅下降,導致產品銷售毛利隨之下降。
2、產品銷售毛利環比及同期對比
報道稱:“其主要經營產品毛利率,組件、電池片及發電收入16年中的毛利分別是49%、10%、16%”。而經公司核實,該數據不實,公司2016年1-6月份主要產品毛利率如下(2016年7-12月反映毛利率數據未經審計,具體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經審計后的2016年年報為準):
根據上表反映,2016年下半年公司主要產品銷售毛利因行業政策等因素的刺激和影響,出現大幅下滑。同時2015年公司完成EPC總承包業務量約200MW,2016年因調整業務結構,僅施工完成30MW左右EPC總承包業務。
3、同行業業績對比
根據上表反映,國內主要光伏企業在2016年在第四季度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利潤收窄,或者第四季度當季虧損的情況,主要原因系國家發改委相關政策的影響。
4、關于財務費用
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美元對人民幣調匯匯率從6.6778上升至6.937,導致2016年第四季度單季共形成人民幣1.03億的匯兌損失。
三、風險提示
本公司提醒廣大投資者:《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在上述媒體正式公告披露的信息為準,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 2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