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2016年度我區光伏發電項目備案情況的公告
寧發改能源(發展)〔2017〕43號
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光伏園區電站項目資源配置指導意見和光伏電站項目備案和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2016年我區光伏電站項目競爭性配置試行辦法的通知》,我委將對12家簽訂《光伏電站配套產業項目推進合作協議》企業的光伏電站項目辦理備案手續。現將2016年度我區光伏發電項目備案情況公告如下:
項目備案文件僅作為企業辦理項目土地、林地、環保等相關手續的依據。根據2016年我區光伏電站競爭性配置評優結果,前6名獲取年度建設規模指標,后6名只作為后備項目。若前6名在2017年6月30日前光伏發電項目建成且配套產業項目能夠滿足《四方協議》有關要求的,后6名企業的光伏項目備案文件自動作廢;若前6名在2017年6月30日前配套產業項目無法滿足《四方協議》有關要求的,其年度建設規模指標自動作廢,將按得分排名順延給其他符合條件的企業。后6名企業的光伏發電項目在未取得年度建設規模指標前自行建設的,將面臨無法納入可再生能源附加補貼范圍的風險,造成的損失由企業自行承擔,企業須審慎決策。
特此公告。
附件:2016年我區光伏發電項目備案表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2017年1月20日

寧發改能源(發展)〔2017〕43號
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光伏園區電站項目資源配置指導意見和光伏電站項目備案和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2016年我區光伏電站項目競爭性配置試行辦法的通知》,我委將對12家簽訂《光伏電站配套產業項目推進合作協議》企業的光伏電站項目辦理備案手續。現將2016年度我區光伏發電項目備案情況公告如下:
項目備案文件僅作為企業辦理項目土地、林地、環保等相關手續的依據。根據2016年我區光伏電站競爭性配置評優結果,前6名獲取年度建設規模指標,后6名只作為后備項目。若前6名在2017年6月30日前光伏發電項目建成且配套產業項目能夠滿足《四方協議》有關要求的,后6名企業的光伏項目備案文件自動作廢;若前6名在2017年6月30日前配套產業項目無法滿足《四方協議》有關要求的,其年度建設規模指標自動作廢,將按得分排名順延給其他符合條件的企業。后6名企業的光伏發電項目在未取得年度建設規模指標前自行建設的,將面臨無法納入可再生能源附加補貼范圍的風險,造成的損失由企業自行承擔,企業須審慎決策。
特此公告。
附件:2016年我區光伏發電項目備案表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2017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