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并網服務管理
8. 供電企業哪個部門受理分布式光伏并網接入服務?
答:縣區和地市供電企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營業專窗統一 受理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申請,各級營業窗口要在 2 個工作日內將資料送達地市級客戶服務中心,再轉給計劃部 門。營業窗口對并網資料完整性、時效性和真實性進行審核,計劃部門對并網資料技術性進行審核。
9. 各電壓等級分布式光伏并網接入及并網服務的管理權限?
答:非分布式光伏項目和 35 千伏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項目按公司常規電源相關辦法執行;10(20)千伏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由地市供電企業負責;380 伏及以下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由縣區供電企業負責。如同一項目存在多個不同電壓等級并網的,按最高電壓等級管理模式統一提供并網接入和并網服務。
10. 光伏發電的并網模式有幾種?
答: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模式有所區別。
1) 集中式光伏電站發電電量全額上網,電網公司全額收購。
2) 分布式光伏發電電源與電力用戶要在同一場所,并網模式可有三種方式"全部自用、自發自用余量上網、全部上網"。
3) 接入用戶側,且光伏電源與電力用戶不在同一場所情況,宜接入公共電網。
11. 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電壓一般確定原則?
答:分布式電源并網電壓等級可根據裝機容量進行初步選擇,參考標準如下。
1) 8 千瓦及以下可接入 220 伏。
2) 8 千瓦以上的可根據客戶的需求和現場實際情況接入380 伏及以上電壓等級。
3) 最終并網電壓等級根據電網條件,通過技術經濟比選論證確定。
4) 若高低兩級電壓具備接入條件,優先采用低電壓等級接入。
12. 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并網申請的基本資料?
答:各省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在確有必要情況下適當增加資料。
1) 申請人與房屋產權人原則上要保持一致:申請人身份證、光伏項目建設地點房產證或其他房屋產權證明文件、小區居民需提供業主委員會出具的項目同意書或所有相關居民家庭簽字的項目同意書以及其他相關文件等;
2) 如需申請國家分布式光伏發電量補貼的項目,在裝表前需再提供政府能源主管部門的備案資料。
13. 其他分布式光伏并網申請的基本資料?
答:各省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在確有必要情況下適當增加資料。
1) 項目業主法人申請:申請報告、項目業主法人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政府能源主管部門備案資料、土地證等項目合法性支持性文件以及其他相關文件等。
2) 非項目業主法人申請:項目業主法人委托辦理證明、申請報告、項目業主法人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政府能源主管部門備案資料、土地證等項目合法性支持性文件以及其他相關文件等。
14. 分布式光伏項目業主與用電客戶不同時,應如何受理?
答:項目業主與用電客戶主體不同,引起供電營業范圍調整 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除提供上述資料外,需再提供省能源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或意見、項目業主與提供光伏建設用地單位合作協議(包括合同能源、屋頂租賃、安全責任協議、運行維護協議等)。
15. 在“自發自用余量上網”的并網模式下,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業主與用電客戶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有幾種?
答:有可能會存在三種售電關系。
1) 項目業主與用電客戶是同一主體,供電范圍在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用地(或用電客戶建筑物)的紅線內;
2) 項目業主與用電客戶不是同一主體,供電范圍在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用地(或用電客戶建筑物)的紅線內;
3) 項目業主與用電客戶不是同一主體,供電范圍在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用地(或用電客戶建筑物)的紅線外。
4) 前二種方式原則上屬正常供電方式,第三種方式屬引起供電營業范圍調整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