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進入者是憑借技術以及產品的創新,還是憑借一些商業因素而進入,很可能關系到這一領域后續的創新能力以及整個行業的發展。
盡管這幾年憑借微信這一原創性產品贏得了一定的尊重,但騰訊依靠本身體量優勢而到處復制抄襲小企業產品的不光彩歷史,仍然不時被人提及。
在一定程度上說,這也是整個國內IT業都存在的問題:缺乏創新,更依賴一些商業因素,而不是技術和創新因素,來獲取競爭優勢。
那么,對于光伏行業而言,要不要提防這種“類IT業”的發展模式呢?
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上半年,中國的光伏存量裝機規模已經達到50GW,如果粗略的以發電量來看,這已經是一個每年達數百億收入的大市場。
有機構認為,有50GW的光伏電站作為基礎資產,圍繞其產生的運維、金融以及能源互聯網等業務,也將進入成型階段。
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作為行業晴雨表來參考的是,從今年5月份的上海展會來看,圍繞電站而衍生的運維等增值服務,確實正在成為一個新的關注點,進入這一領域內的企業也正在逐步增多。
對于一個開放的領域,任何企業都有資格進入。不過,新進入者是憑借技術以及產品的創新,還是憑借一些商業因素進入市場,則很可能關系到這一領域后續的創新能力以及整個行業的發展。
這些商業因素包括,依靠企業本身規模較大,能夠獲得貸款以及其他融資支持,能給予更長時間的產品銷售信用賬期,簡單的價格戰,等等。
其實,不但在電站的衍生服務領域,在上游的硅料、逆變器甚至是輔材等領域,都需要警惕類似的商業因素的作用下,使得行業沿著“類IT業”方向發展。
衍生服務成型
在近日召開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能源局總經濟師李冶表示,國家能源局已經編制了《“互聯網+”智慧能源試點示范項目的實施方案》,很快就會下發。
李冶還透露,預計試點示范工作在今年將至少帶動超過400億元投資,國家發改委在這個領域也安排了3~4億元專項建設資金,對首臺套和比較重要的研發示范項目給予一定的支持。
而在今年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印發《關于推進“互聯網+”智慧能源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了10大重點任務,并提出能源互聯網建設分為兩個階段推進:
2016-2018年,著力推進能源互聯網試點示范工作,建成一批不同類型、不同規模的試點示范項目;2019-2025年,著力推進能源互聯網多元化、規模化發展,初步建成能源互聯網產業體系,形成較為完備的技術及標準體系并推動實現國際化。
李冶表示,在抓緊推進示范工程的同時,下一步將研究設立國家級的能源互聯網研發平臺,特別是根據試點項目的推進情況制定一批急需的標準和規范。
具體到光伏行業而言,與能源互聯網相關的概念和商業模式,既包括電站運營和維護,也包括電站發電量數據在電站交易中的應用,以及更加直接的電量交易、電站資產的交易等。
有機構發布的報告認為,2016年將是光伏領域的能源互聯網落地的元年,對于能源互聯網來說,前兩年都是概念因素驅動,但如果沒有光伏電站作為基礎性資產的話,能源互聯網則只能是空中樓閣。
“目前中國光伏電站裝機累計規模已經超過50GW,成為全球第一大光伏國,未來‘十三五’期間要達到150GW,到2030年累計裝機規模要達到400GW。那么,能源互聯網的根基已經確定,相應地會支持能源互聯網的標的崛起。”上述報告表示。
競爭態勢受關注
資料顯示,近幾年來,已經有不少企業涉足針對光伏領域的能源互聯網,但主要集中在運維方面。從今年5月份的上海展會來看,圍繞電站而衍生的運維等增值服務,正成為一個新的關注點,進入這一領域的企業也正在逐步增多。
不過,就目前來看,這一領域內的企業仍以小企業為主,市場仍然處于較為分散的狀態,這也為該行業的后續發展態勢帶來了不確定性。
有市場人士認為,新進入者是憑借技術以及產品的創新,還是憑借一些商業因素而進入,則很可能關系到這一領域后續的創新能力以及整個行業的發展。
這些商業因素包括,依靠企業本身規模較大,能夠獲得貸款以及其他融資支持,能給予更長時間的產品銷售的信用賬期,簡單的價格戰,等等。
“其實,商業因素的競爭已經在這一領域出現,有的體量大的企業可以給客戶半年甚至是更長的銷售賬期,但小企業根本做不到這一點。自然,即便你進入這一領域再早,產品再好,也很難有優勢。”上述市場人士表示。
其實,不但在電站的衍生服務領域,在上游的硅料、逆變器甚至是輔材等領域,也都需要預防類似的苗頭。或者說,已經出現了這樣的現象。

盡管這幾年憑借微信這一原創性產品贏得了一定的尊重,但騰訊依靠本身體量優勢而到處復制抄襲小企業產品的不光彩歷史,仍然不時被人提及。
在一定程度上說,這也是整個國內IT業都存在的問題:缺乏創新,更依賴一些商業因素,而不是技術和創新因素,來獲取競爭優勢。
那么,對于光伏行業而言,要不要提防這種“類IT業”的發展模式呢?
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上半年,中國的光伏存量裝機規模已經達到50GW,如果粗略的以發電量來看,這已經是一個每年達數百億收入的大市場。
有機構認為,有50GW的光伏電站作為基礎資產,圍繞其產生的運維、金融以及能源互聯網等業務,也將進入成型階段。
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作為行業晴雨表來參考的是,從今年5月份的上海展會來看,圍繞電站而衍生的運維等增值服務,確實正在成為一個新的關注點,進入這一領域內的企業也正在逐步增多。
對于一個開放的領域,任何企業都有資格進入。不過,新進入者是憑借技術以及產品的創新,還是憑借一些商業因素進入市場,則很可能關系到這一領域后續的創新能力以及整個行業的發展。
這些商業因素包括,依靠企業本身規模較大,能夠獲得貸款以及其他融資支持,能給予更長時間的產品銷售信用賬期,簡單的價格戰,等等。
其實,不但在電站的衍生服務領域,在上游的硅料、逆變器甚至是輔材等領域,都需要警惕類似的商業因素的作用下,使得行業沿著“類IT業”方向發展。

衍生服務成型
在近日召開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能源局總經濟師李冶表示,國家能源局已經編制了《“互聯網+”智慧能源試點示范項目的實施方案》,很快就會下發。
李冶還透露,預計試點示范工作在今年將至少帶動超過400億元投資,國家發改委在這個領域也安排了3~4億元專項建設資金,對首臺套和比較重要的研發示范項目給予一定的支持。
而在今年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印發《關于推進“互聯網+”智慧能源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了10大重點任務,并提出能源互聯網建設分為兩個階段推進:
2016-2018年,著力推進能源互聯網試點示范工作,建成一批不同類型、不同規模的試點示范項目;2019-2025年,著力推進能源互聯網多元化、規模化發展,初步建成能源互聯網產業體系,形成較為完備的技術及標準體系并推動實現國際化。
李冶表示,在抓緊推進示范工程的同時,下一步將研究設立國家級的能源互聯網研發平臺,特別是根據試點項目的推進情況制定一批急需的標準和規范。
具體到光伏行業而言,與能源互聯網相關的概念和商業模式,既包括電站運營和維護,也包括電站發電量數據在電站交易中的應用,以及更加直接的電量交易、電站資產的交易等。
有機構發布的報告認為,2016年將是光伏領域的能源互聯網落地的元年,對于能源互聯網來說,前兩年都是概念因素驅動,但如果沒有光伏電站作為基礎性資產的話,能源互聯網則只能是空中樓閣。
“目前中國光伏電站裝機累計規模已經超過50GW,成為全球第一大光伏國,未來‘十三五’期間要達到150GW,到2030年累計裝機規模要達到400GW。那么,能源互聯網的根基已經確定,相應地會支持能源互聯網的標的崛起。”上述報告表示。

競爭態勢受關注
資料顯示,近幾年來,已經有不少企業涉足針對光伏領域的能源互聯網,但主要集中在運維方面。從今年5月份的上海展會來看,圍繞電站而衍生的運維等增值服務,正成為一個新的關注點,進入這一領域的企業也正在逐步增多。
不過,就目前來看,這一領域內的企業仍以小企業為主,市場仍然處于較為分散的狀態,這也為該行業的后續發展態勢帶來了不確定性。
有市場人士認為,新進入者是憑借技術以及產品的創新,還是憑借一些商業因素而進入,則很可能關系到這一領域后續的創新能力以及整個行業的發展。
這些商業因素包括,依靠企業本身規模較大,能夠獲得貸款以及其他融資支持,能給予更長時間的產品銷售的信用賬期,簡單的價格戰,等等。
“其實,商業因素的競爭已經在這一領域出現,有的體量大的企業可以給客戶半年甚至是更長的銷售賬期,但小企業根本做不到這一點。自然,即便你進入這一領域再早,產品再好,也很難有優勢。”上述市場人士表示。
其實,不但在電站的衍生服務領域,在上游的硅料、逆變器甚至是輔材等領域,也都需要預防類似的苗頭。或者說,已經出現了這樣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