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1日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達黑政辦發〔2016〕77號文件。根據文件精神,從2016年開始,黑龍江省將用3年至5年的時間退出煤礦44處、退出產能2567萬噸(省外45萬噸)。其中,龍煤集團引導退出煤礦24處(省外2處)、退出產能1814萬噸(省外45萬噸);地方退出煤礦20處、退出產能753萬噸。
“十三五”期間,黑龍江省擬分流安置人員6.2萬人(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6.12萬人)。其中,龍煤集團5萬人(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5萬人),地方煤礦1.2萬人。
“十三五”期間,黑龍江省煤炭產能只減不增,除龍煤集團脫困安置替代項目外,停止審批各類煤礦新增產能項目。
“十三五”期間,黑龍江省鼓勵發展煤炭洗選加工轉化,提高產品附加值;按照《現代煤化工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條件(試行)》,有序發展現代煤化工。鼓勵利用廢棄的煤礦工業廣場及其周邊地區發展風電、光伏發電和現代農業。
“十三五”期間,黑龍江省擬分流安置人員6.2萬人(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6.12萬人)。其中,龍煤集團5萬人(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5萬人),地方煤礦1.2萬人。
“十三五”期間,黑龍江省煤炭產能只減不增,除龍煤集團脫困安置替代項目外,停止審批各類煤礦新增產能項目。
“十三五”期間,黑龍江省鼓勵發展煤炭洗選加工轉化,提高產品附加值;按照《現代煤化工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條件(試行)》,有序發展現代煤化工。鼓勵利用廢棄的煤礦工業廣場及其周邊地區發展風電、光伏發電和現代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