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投融資問題,不能不談風險問題,在金融“三原則”中,風險是排在第一位的,特別是在當前光伏電站投融資市場金融杠桿巨大、金融特征日益突出的時候。對于融資而言,風險問題解決了,融資難的問題也就解決了一半。
雖然當前融資難問題依然困擾光伏電站建設市場,但投融資趨熱也是不爭事實,一旦市場發生重大變化,帶來一定范圍支付風險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具體說,這一支付風險已經潛伏于兩個方面。
一個方面是,小企業潛在的風險。能源作為規模經濟,本來只是大型企業的天下,可光伏發電作為一個全新的產業,特別是分布式光伏的出現給了一大批小企業創業和發展的機會。在光伏電站投資市場,創業者眾,小企業數量龐大,但是光伏電站投融資,畢竟是個資金需求規模巨大,動輒成千上億甚至更多的投融資行為,天然地與這些資本金規模極為有限甚至沒有資本金的企業和個人身份極不相符。它帶來的必然結果就是:風險承受力與風險不成比例,一個企業的支付風險帶來信用鏈的支付風險巨大。在以項目融資為主的背景下,小企業投資光伏電站,大都采用低資本金、高比例杠桿或無資本金、EPC承擔風險的辦法,小額資本推動的光伏電站建設和持有,是巨額、長期的融資行為,只能建立在一環扣一環的信用鏈基礎之上,一個環節的失信難免帶來整個信用鏈的風險。
還有一個方面是,上市公司潛在的風險。在當前光伏電站建設市場,大批上市公司攜巨額資本轉投光伏電站的有之,大批未上市公司攜一定規模光伏電站資產希望盡快上市融資的也有之。企業上市就是為融資,就是為把企業規模加速做大,作為實業型產業帶來金融風險的過程相對緩慢,但作為金融或類金融產業帶來金融風險的過程一定是快速的、倍增的。光伏電站投融資市場是一個類金融市場,融資需求巨大,金融杠桿比例巨大,光伏電站資產上市之后杠桿比例加速增大,自然潛伏著巨大的金融風險。這是因為光伏電站投資企業無不努力構造“持有光伏電站資產-上市融資-擴大光伏電站資產-再融資……”的發展戰略,所以必然形成“杠桿融資建設電站-上市溢價融資-再杠桿融資建設電站-再上市溢價融資……”的巨大杠桿融資結果,市場一旦出現重大變化,其中風險之大可想而知。
光伏電站建設市場相對其他市場的投融資,潛伏較大金融風險有其特殊原因。一是市場發展過快。中國的光伏電站建設規模,2010年是0.5GW,到目前為50GW,五年增長了100倍,其資金占用規模不會少于6000億元。二是,項目融資市場加速形成。在光伏電站建設市場,由于資產抵押控制風險的融資形式不成立,項目融資市場加速形成并遠遠走在了其他產業融資的前面,但是支持項目融資的信用環境又遠未完善。
所以說是潛在風險,這是因為金融就是經營風險,每筆光伏電站融資的背后都是有風險控制措施的,只是這些風險控制措施都是建立在理想市場狀態基礎上。一但發生非理想狀態,比如產品價格、社會經濟形勢突然發生重大變化,個別電站項目帶來個別企業出現支付風險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個別企業的支付風險引發眾多企業的支付風險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金融風險控制理論早就存在,要規避風險的呼聲也從不缺乏,但金融風險仍舊發生,這是因為市場規律使然。
作為光伏電站投資企業,能夠降低支付的風險程度嗎?可以。其核心在于:始終把控資本金與融資規模的比例;始終堅守危機到來時“你能承受的最大損失是多少”的風險意識。
如果一個光伏電站投資企業能夠想明白并堅守這兩點,融資行為也必將不再困難。
(作者系中國能源經濟研究院院長)
雖然當前融資難問題依然困擾光伏電站建設市場,但投融資趨熱也是不爭事實,一旦市場發生重大變化,帶來一定范圍支付風險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具體說,這一支付風險已經潛伏于兩個方面。
一個方面是,小企業潛在的風險。能源作為規模經濟,本來只是大型企業的天下,可光伏發電作為一個全新的產業,特別是分布式光伏的出現給了一大批小企業創業和發展的機會。在光伏電站投資市場,創業者眾,小企業數量龐大,但是光伏電站投融資,畢竟是個資金需求規模巨大,動輒成千上億甚至更多的投融資行為,天然地與這些資本金規模極為有限甚至沒有資本金的企業和個人身份極不相符。它帶來的必然結果就是:風險承受力與風險不成比例,一個企業的支付風險帶來信用鏈的支付風險巨大。在以項目融資為主的背景下,小企業投資光伏電站,大都采用低資本金、高比例杠桿或無資本金、EPC承擔風險的辦法,小額資本推動的光伏電站建設和持有,是巨額、長期的融資行為,只能建立在一環扣一環的信用鏈基礎之上,一個環節的失信難免帶來整個信用鏈的風險。
還有一個方面是,上市公司潛在的風險。在當前光伏電站建設市場,大批上市公司攜巨額資本轉投光伏電站的有之,大批未上市公司攜一定規模光伏電站資產希望盡快上市融資的也有之。企業上市就是為融資,就是為把企業規模加速做大,作為實業型產業帶來金融風險的過程相對緩慢,但作為金融或類金融產業帶來金融風險的過程一定是快速的、倍增的。光伏電站投融資市場是一個類金融市場,融資需求巨大,金融杠桿比例巨大,光伏電站資產上市之后杠桿比例加速增大,自然潛伏著巨大的金融風險。這是因為光伏電站投資企業無不努力構造“持有光伏電站資產-上市融資-擴大光伏電站資產-再融資……”的發展戰略,所以必然形成“杠桿融資建設電站-上市溢價融資-再杠桿融資建設電站-再上市溢價融資……”的巨大杠桿融資結果,市場一旦出現重大變化,其中風險之大可想而知。
光伏電站建設市場相對其他市場的投融資,潛伏較大金融風險有其特殊原因。一是市場發展過快。中國的光伏電站建設規模,2010年是0.5GW,到目前為50GW,五年增長了100倍,其資金占用規模不會少于6000億元。二是,項目融資市場加速形成。在光伏電站建設市場,由于資產抵押控制風險的融資形式不成立,項目融資市場加速形成并遠遠走在了其他產業融資的前面,但是支持項目融資的信用環境又遠未完善。
所以說是潛在風險,這是因為金融就是經營風險,每筆光伏電站融資的背后都是有風險控制措施的,只是這些風險控制措施都是建立在理想市場狀態基礎上。一但發生非理想狀態,比如產品價格、社會經濟形勢突然發生重大變化,個別電站項目帶來個別企業出現支付風險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個別企業的支付風險引發眾多企業的支付風險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金融風險控制理論早就存在,要規避風險的呼聲也從不缺乏,但金融風險仍舊發生,這是因為市場規律使然。
作為光伏電站投資企業,能夠降低支付的風險程度嗎?可以。其核心在于:始終把控資本金與融資規模的比例;始終堅守危機到來時“你能承受的最大損失是多少”的風險意識。
如果一個光伏電站投資企業能夠想明白并堅守這兩點,融資行為也必將不再困難。
(作者系中國能源經濟研究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