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運行[2016]1132號
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報來《關于南方電網2016年西電東送及省間交易計劃的報告》(南方電網市場[2016]7號)收悉。根據我委跨省發電、供電計劃和省級發電、供電計劃備案事項的有關要求,經商廣東、廣西、貴州、云南4省(區)經濟運行主管部門,原則同意對《南方電網2016年西電東送及省間交易計劃》(以下簡稱《計劃》)予以備案。現將有關意見函復如下:
一、《計劃》實施要貫徹落實電力體制改革精神,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電力體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發改經體[2015]2752號)要求,建立優先發電、優先購電制度,保障跨省跨區送受電中的國家計劃、地方政府協議優先發電,推動國家能源戰略落實,促進水電等清潔能源消納。根據市場發育程度,國家計劃、地方政府協議以外的電量和容量,不再納入發供電計劃。
二、《計劃》實施過程中要貫徹落實電力運行調節的有關規定,國家計劃、地方政府協議送受電量要統籌納入4省(區)電力電量平衡。送端省(區)按照優先發電制度要求,落實到發電企業。受端省(區)應優先消納,特別是要做好汛期云南、貴州水電的消納,創新機制,促進清潔能源多發滿發。
三、《計劃》實施要鼓勵東部經濟發達省份適當幫扶西部省份,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以黔電送深項目為基礎開展跨區域直接交易試點的復函》(發改辦運行[2015]3289號)要求,將貴州畢節織金電廠送廣東深圳30億千瓦時電量單獨列出,增加貴州送廣東計劃。
四、南方電網公司應會同4省(區)盡快簽訂協議或合同,積極協商并簽訂“十三五”送受電框架協議,鼓勵通過中長期合同落實國家計劃、地方政府間協議。
五、南方電網公司要編制分月電力電量計劃,做好調度執行。《計劃》實施中出現的問題,請及時向我委報告。我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計劃》實施情況的督促檢查。
特此函復。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6年5月27日
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報來《關于南方電網2016年西電東送及省間交易計劃的報告》(南方電網市場[2016]7號)收悉。根據我委跨省發電、供電計劃和省級發電、供電計劃備案事項的有關要求,經商廣東、廣西、貴州、云南4省(區)經濟運行主管部門,原則同意對《南方電網2016年西電東送及省間交易計劃》(以下簡稱《計劃》)予以備案。現將有關意見函復如下:
一、《計劃》實施要貫徹落實電力體制改革精神,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電力體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發改經體[2015]2752號)要求,建立優先發電、優先購電制度,保障跨省跨區送受電中的國家計劃、地方政府協議優先發電,推動國家能源戰略落實,促進水電等清潔能源消納。根據市場發育程度,國家計劃、地方政府協議以外的電量和容量,不再納入發供電計劃。
二、《計劃》實施過程中要貫徹落實電力運行調節的有關規定,國家計劃、地方政府協議送受電量要統籌納入4省(區)電力電量平衡。送端省(區)按照優先發電制度要求,落實到發電企業。受端省(區)應優先消納,特別是要做好汛期云南、貴州水電的消納,創新機制,促進清潔能源多發滿發。
三、《計劃》實施要鼓勵東部經濟發達省份適當幫扶西部省份,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以黔電送深項目為基礎開展跨區域直接交易試點的復函》(發改辦運行[2015]3289號)要求,將貴州畢節織金電廠送廣東深圳30億千瓦時電量單獨列出,增加貴州送廣東計劃。
四、南方電網公司應會同4省(區)盡快簽訂協議或合同,積極協商并簽訂“十三五”送受電框架協議,鼓勵通過中長期合同落實國家計劃、地方政府間協議。
五、南方電網公司要編制分月電力電量計劃,做好調度執行。《計劃》實施中出現的問題,請及時向我委報告。我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計劃》實施情況的督促檢查。
特此函復。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