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新能源網消息:2015年12月11日河北省物價局批復《關于盧龍六音光伏電力有限公司20兆瓦光伏并網發電項目上網電價的請示》(秦價字〔2015〕33號)。
盧龍石門光伏電站項目,自并網發電之日起,其上網電價暫在國家規定的標桿上網電價基礎上加價0.2元,即每千瓦時1.15元,并隨國家對標桿上網電價的調整相應調整。三年后按國家規定的光伏發電項目標桿上網電價執行。
盧龍石門光伏電站項目,自并網發電之日起,其上網電價暫在國家規定的標桿上網電價基礎上加價0.2元,即每千瓦時1.15元,并隨國家對標桿上網電價的調整相應調整。三年后按國家規定的光伏發電項目標桿上網電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