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接到董事長鐘寶申先生的通知,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維護公司股價穩定,鐘寶申先生于2015年8月25日至26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況
鐘寶申先生于2015年8月25日至26日以個人自有資金增持公司股份1,348,300股。本次增持前,鐘寶申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數量為17,001,564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96%;本次增持后,鐘寶申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數量為18,349,864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04% 。
二、其他事項
在法定期限內,鐘寶申先生承諾不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增持行為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公司將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等相關規定,持續關注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關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接到董事長鐘寶申先生的通知,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維護公司股價穩定,鐘寶申先生于2015年8月25日至26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況
鐘寶申先生于2015年8月25日至26日以個人自有資金增持公司股份1,348,300股。本次增持前,鐘寶申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數量為17,001,564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96%;本次增持后,鐘寶申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數量為18,349,864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04% 。
二、其他事項
在法定期限內,鐘寶申先生承諾不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增持行為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公司將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等相關規定,持續關注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關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