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經濟產業省2月3日舉行了綜合資源能源調查會新能源小委員會第9次會議。這是在因并網擱置的影響而公布了調整可再生能源固定價格收購制度(FIT)的執行后,召開的首次會議,揭示了今后要探討課題的全貌。

要討論的課題主要有三項。(1)向討論未來能源結構的“長期能源供求預測小委員會”,報告各種可再生能源的導入量預測;(2)調整可再生能源導入量擴大所涉及的政策和制度;(3)調整伴隨可再生能源導入量擴大的電力系統維護及運營。
其中,2月3日的會議根據事務局的報告,討論了(1)中的太陽能和風力發電的導入量預測、(3)中的輸出控制系統的具體運用規則。
可并網容量為61GW,而運轉容量將達140GW
關于光伏發電的導入量預測,目前的開始運轉量(年約770萬kW)速度如果持續,2020年將達約65GW,2030年達到約140GW。而以現行制度為前提測算的電力系統容許量是約61GW。
約61GW的數值是按照以下方法計算的:系統工作組估算的7家電力公司的可并網容量合計為2369萬kW,以此為基礎,設備利用率為13%時,年發電量約為270億kWh。將這一數值根據各地區白天的最低需求規模機械換算成日本全國規模,則全國的可并網容量為6141萬kW,發電量約為700億kWh。
順便一提,“第4次能源基本計劃”中的可再生能源導入量的最低標準為2140億kWh。這個數值是2010年6月舉行的綜合資源能源調查會綜合部門會議、基本計劃委員會聯合會議資料“2030年的能源供求形態”中公布的。在2030年的發電電力中,可再生能源為2140億kWh(約為2成)。按照這個估算,在2140億kWh中,光伏發電為572億kWh(電源構成的5.6%,容量為53GW)。
未來能源結構的討論,預計首先要從確定可再生能源最大限度的實際導入量預測開始。可再生能源中,關于光伏發電的最大導入量,有可能會依對現行系統限制的61GW,今后如何通過電力系統的完善和運營調整,才能使之接近140GW的思路討論。
討論輸出控制的具體運行方法
另外,此次會議還就輸出控制的具體運星給出了基本思路和論點。基本思路有,“應該控制在所需的最低限度”、“確保發電運營商之間的公平性”、“輸出控制的運用實效性”等。
確保公平性的論點,在太陽能和風力的平衡、“30日規則”、“360小時規則”、“720小時規則”、“指定電力運營商制度(無限制、無補償)”并存的情況下,提出了在各條件下具有公平性的理想方式等。
委員們提出了“為檢查是否實現所需最低限度的控制,輸出控制的實態必須具備高度透明性”、“對各設備的實際輸出控制的運用以及脫離經濟公平性的制度還有討論的余地”等意見,持同樣意見的委員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