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亞美尼亞可再生能源基金會主席巴巴揚稱,目前有4-5家公司在進行太陽能項目的談判。這些企業不僅對亞太陽能資源潛力感興趣,同時認為亞法律環境良好。根據今年6月的法律修正規定,亞將保證替代能源企業發電并網銷售期限20年。
據悉,在2000-2001年亞美尼亞和荷蘭曾進行了《亞-荷太陽能》項目。該項目測量太陽光輻射量,確定太陽能資源豐富地區。在這之后,荷蘭和德國企業對在亞建設太陽能電站表現出濃厚興趣。
據悉,在2000-2001年亞美尼亞和荷蘭曾進行了《亞-荷太陽能》項目。該項目測量太陽光輻射量,確定太陽能資源豐富地區。在這之后,荷蘭和德國企業對在亞建設太陽能電站表現出濃厚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