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河北省財政廳獲悉,目前各市正在抓緊制定金太陽示范工程(2009-2010年)實施方案,采取財政補助、科技支持、市場拉動方式,以促進我省光伏發電產業技術進步和規模化發展。
財政補助資金支持項目必須符合的條件包括:已納入本地區金太陽示范工程實施方案;單個項目裝機容量不低于300kWp;建設周期原則上不超過1年,運行期不少于20年;并網光伏發電項目的業主單位總資產不少于1億元,項目資本金不低于總投資的30%,獨立光伏發電項目的業主單位具有保障項目長期運行的能力。
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原則上按光伏發電系統及其配套輸配電工程總投資的50%給予補助,偏遠無電地區的獨立光伏發電系統按總投資的70%給予補助。光伏發電關鍵技術產業化和產業基礎能力建設項目,給予適當貼息或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