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可再生能源固定價格收購制度即將于7月開始實施。作為“制度的關鍵”,價格和期間終于敲定。價格基本是業界的要價。可再生能源能否有助于經濟的發展?
“盡早擺脫依賴核電需要一定的成本。” 4月27日,日本經濟產業大臣枝野幸男要求企業和消費者對可再生能源固定價格收購制度給家庭和企業造成的負擔給予理解。這是當天枝野在經濟產業省作為“制度的關鍵”匯總完成了收購價格和期間的草案后作出的發言。
5月5日,北海道電力公司泊核電站進入定期檢查,至此,日本的核電站已經全部停運。考慮到中長期的能源政策,需要加速普及可再生能源。
但可再生能源的成本高于火力發電等其他方式,單憑市場原理的運作無法實現普及。因此,為了使可再生能源成為一項業務,日本即將推行在規定的期間內以固定價格進行收購的制度。收購需要的費用將計入電費,由國民承擔。
放眼全球,2000年以德國為開端,很多國家都陸續采用相同的制度,推動了普及。結果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的市場規模達到了約20萬億日元,5年翻了兩翻。
而日本,也有電力公司反對等原因,采用制度晚,在該領域成為了落后國。可再生能源在總發電量中所占的比例僅為1%左右。
然而,東日本大震災發生后,隨著“擺脫依賴核電”的討論日益激烈,推行制度的時機一舉成熟。借此東風,2011年8月,日本國會通過了固定價格收購制度。決定于2012年7月開始實施。
企業是否投資取決于這項制度規定的收購價格和期間。對此,經濟產業省基本接受了產業界的“要價”。原因是專家組成的委員會在聽取企業意見后,認為該價格可以盈利。
收購價格非住宅用光伏發電為1千瓦時42日元,風力發電為23.1日元,收購期為20年。經濟產業省稱,“(風力等方式的)裝機容量的增幅將達到2011年的5成”。這一條件超過了地震前討論的水平,相關企業紛紛表示,“金額符合要求。以后只需商業化即可”。日本也即將勃興“可再生能源的泡沫”。
經濟效應超過國民負擔
但好的條件直接關系到國民的負擔。開篇枝野的發言也顧及到了這一點。按照經濟產業省的計算,月電費約為7000日元的家庭,每月的負擔將會增加70~100日元左右。
應該如何看待這一金額?其實,因核電站停機而火力發電燃料費上漲的部分已經以“燃料調整費”的形式計入了電費。在這1年內大約增加了720日元。核電站的“核燃料循環”成本每月也會在電費中計入約200日元,與這些相比,推行新制度造成的負擔并不算大。
而且,可再生能源有望帶來經濟效應。德國在推行制度后,相關產業的就業人數從2004年的約16萬人增加到了約37萬人以上。瑞穗實業銀行產業調查部副部長若林資典指出:“德國的太陽能電池約8成來自進口。即便如此,因施工等也增加了就業。經濟效應之大已經得到了證實。”
“經濟效益”這一課題即將通過推行制度解決,但環境的建設還并不完善。監管土地利用的《農地法》等法規和環境評估成了普及的障礙。而且,電力公司也有可能以影響電網為由拒絕可再生能源入網。
但是,日本現在依然存在陷入“核電站全數停運”,夏季電力需求比2011年更為緊張的可能性。處于日元升值等嚴峻市場環境之中的日本產業界正被迫面臨發展停滯的局面。即便考慮到國民的負擔,可再生能源蘊藏著創造出新產業的潛力,推動其普及的制度開始實施,仍然是意義重大。(《日經商務周刊》記者:山根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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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北海道電力公司泊核電站進入定期檢查,至此,日本的核電站已經全部停運。考慮到中長期的能源政策,需要加速普及可再生能源。
但可再生能源的成本高于火力發電等其他方式,單憑市場原理的運作無法實現普及。因此,為了使可再生能源成為一項業務,日本即將推行在規定的期間內以固定價格進行收購的制度。收購需要的費用將計入電費,由國民承擔。
放眼全球,2000年以德國為開端,很多國家都陸續采用相同的制度,推動了普及。結果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的市場規模達到了約20萬億日元,5年翻了兩翻。
而日本,也有電力公司反對等原因,采用制度晚,在該領域成為了落后國。可再生能源在總發電量中所占的比例僅為1%左右。
然而,東日本大震災發生后,隨著“擺脫依賴核電”的討論日益激烈,推行制度的時機一舉成熟。借此東風,2011年8月,日本國會通過了固定價格收購制度。決定于2012年7月開始實施。
企業是否投資取決于這項制度規定的收購價格和期間。對此,經濟產業省基本接受了產業界的“要價”。原因是專家組成的委員會在聽取企業意見后,認為該價格可以盈利。
收購價格非住宅用光伏發電為1千瓦時42日元,風力發電為23.1日元,收購期為20年。經濟產業省稱,“(風力等方式的)裝機容量的增幅將達到2011年的5成”。這一條件超過了地震前討論的水平,相關企業紛紛表示,“金額符合要求。以后只需商業化即可”。日本也即將勃興“可再生能源的泡沫”。
經濟效應超過國民負擔
但好的條件直接關系到國民的負擔。開篇枝野的發言也顧及到了這一點。按照經濟產業省的計算,月電費約為7000日元的家庭,每月的負擔將會增加70~100日元左右。
應該如何看待這一金額?其實,因核電站停機而火力發電燃料費上漲的部分已經以“燃料調整費”的形式計入了電費。在這1年內大約增加了720日元。核電站的“核燃料循環”成本每月也會在電費中計入約200日元,與這些相比,推行新制度造成的負擔并不算大。
而且,可再生能源有望帶來經濟效應。德國在推行制度后,相關產業的就業人數從2004年的約16萬人增加到了約37萬人以上。瑞穗實業銀行產業調查部副部長若林資典指出:“德國的太陽能電池約8成來自進口。即便如此,因施工等也增加了就業。經濟效應之大已經得到了證實。”
“經濟效益”這一課題即將通過推行制度解決,但環境的建設還并不完善。監管土地利用的《農地法》等法規和環境評估成了普及的障礙。而且,電力公司也有可能以影響電網為由拒絕可再生能源入網。
但是,日本現在依然存在陷入“核電站全數停運”,夏季電力需求比2011年更為緊張的可能性。處于日元升值等嚴峻市場環境之中的日本產業界正被迫面臨發展停滯的局面。即便考慮到國民的負擔,可再生能源蘊藏著創造出新產業的潛力,推動其普及的制度開始實施,仍然是意義重大。(《日經商務周刊》記者:山根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