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2年4月24日電 /美通社亞洲/ -- 近期,歐盟公報(OJEU)發布歐盟條例(EU) No. 125/2012,將由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提議增加的8種高度關注物質(SVHC),正式添加到附錄十四(“授權清單”)中。現在,附錄十四總共包含14種物質。
與ECHA當初的提案一致,該歐盟條例未豁免任何應用類別,包括以產品和工藝為導向的研究和開發行為(PPORD)。下表詳細展示了新增的八種物質的授權申請截止日期及截止使用日期。18個月的過渡期結束之后這8種SVHC物質將正式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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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名稱 |
CAS 號 (EC 號) |
過渡期的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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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晚申請日期 |
提議的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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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 |
84-69-5 (201-553-2) |
2013年8月21日 |
2015年2月21日 |
2 |
三氧化二砷 |
1327-53-3 (215-481-4) |
2013年11月21日 |
2015年5月21日 |
3 |
五氧化二砷 |
1303-28-2 (215-1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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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鉻酸鉛 |
7758-97-6 (231-8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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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顏料黃34 |
1344-37-2 (215-6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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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顏料紅104 |
12656-85-8 (235-7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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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磷酸二(2-氯乙基)酯 |
115-96-8 (204-118-5) |
2014年2月21日 |
2015年8月21日 |
8 |
2,4-二硝基甲苯 |
121-14-2 (204-450-0) |
來自TUV南德意志集團(以下簡稱TUV SUD)的專家就REACH更新標準做出了解讀。實際上,最新發布的REACH附錄十四對于紡織品、雜貨、玩具等影響并不大,除非這些物品中含有物質或配制品(混合物),也就是說含有一些液態、粉狀、膏狀(如化妝品)類的化學品。如果含有上述提及的化學品,則需要滿足REACH附錄十四的要求。一旦產品含有涉及物質,則生產商必須在申請截止日期之前向ECHA申請授權,否則過了最晚申請授權日期的18個月后這些產品將禁止投放歐盟市場。TUV SUD專家建議客戶盡可能地避免將這些SVHC物質添加在產品中,規避向ECHA申請授權的步驟。
TUV SUD具備 REACH-SVHC候選清單(目前涉及73項)的全部測試資質,而REACH附錄十四中包含的所有物質又都來源于REACH-SVHC候選清單,因此TUV化學實驗室能夠對更新的附錄十四中所有的SVHC物質進行測試。目前,TUV SUD向客戶提供對產品進行REACH-SVHC及REACH附錄十四的符合性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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