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河北漢沽管理區開展風電項目建設指標競爭性配置有關情況的通知。
通知指出,通過遴選確定漢沽轄區內35萬千瓦風電項目開發權,要符合漢沽轄區風電項目開發規劃和安排,鼓勵對唐山市經濟、民生、就業等方面有拉動性的綜合產業項目參與,有效促進唐山市新能源產業快速發展。
申報要求:
1.申報企業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
2.從事電力投資開發、建設管理等企業申報(如是集團公司,可授權唯一一家下屬企業參與申報和項目開發,企業資質和業績等均可參考集團公司為評審依據)。
3.企業法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與項目申報,違反要求的取消申報資格。
4.申報企業或所屬集團(公司)應具有風電項目開發業績,截至2024年12月31日。
5.申報企業無不誠信行為。
6.申報企業應承諾項目建成并網后5年內不得進行變更和轉讓。如遇不可抗力,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并將有關情況報相關主管部門。
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