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江西省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關于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擬按季節進行峰平谷時段調整。
根據文件,擬將3~11月的午間時段設置為谷電時段。其中,11:30—12:00為低谷時段,12:00—14:00為深谷時段。
全年高峰、平段、低谷浮動比例統一調整為1.6:1:0.4,而深谷浮動比例由原較平段電價下浮60%擴大到70%。
此外,在3-11月常態化設置午間深谷時段的基礎上,繼續執行重大節假日深谷電價政策:春節、“五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具體時間以國家公布為準)12:00-14:00為深谷時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