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星云股份發布關于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實施募投項目的公告,提到,公司決定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寧德星云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德星云電子)提供借款以實施募投項目“星云儲能系統及電池關鍵部件制造和檢測中心項目”,并將按照募投項目進度實施借款。
公告顯示,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星云儲能系統及電池關鍵部件制造和檢測中心項目”的實施主體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寧德星云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為順利推進公司募投項目建設,公司計劃使用募集資金不超過35,200.00萬元向全資子公司寧德星云電子提供無息借款以實施募投項目。上述借款期限為自實際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項目實施完畢之日止,公司可根據募投項目進度,一次或分次向寧德星云電子提供借款,根據項目實施情況可提前還款或到期續借,本次借款不計息。公司提供的借款將存放于寧德星云電子開立的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中,專項用于募投項目的實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董事會同意授權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士全權負責上述提供借款事項相關手續辦理及后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