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華東能源監管局對《關于實施電力本質安全提升工程的工作方案》《關于實施電化學儲能電站本質安全提升工程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見。
《關于實施電化學儲能電站本質安全提升工程的工作方案》中強調:2025年底前完成淘汰退出嚴重危及電化學儲能電站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及有關系統,建成多座安全保障措施完善、技術工藝設備先進的示范電化學儲能電站;2026年底前完成對現有全部電化學儲能電站安全改造升級的攻堅任務;2027年底,全省電化學儲能電站本質安全水平明顯提升,基本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
要嚴格電化學儲能電站準入,嚴禁1年內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單位參與電化學儲能電站建設。
對在用老舊電池、落后電池管理系統以及明令淘汰電氣設備等建立臺賬,明確替代產品或技術,推動淘汰工作于2025年底前完成。2026年1月起,新建電化學儲能電站必須經電池質量抽檢、消防系統等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力爭到 2026 年底做到風險預警精準化、安全管理無紙化,以信息化管理提質增效,降低勞動強度和管理成本,做到風險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
《關于實施電力本質安全提升工程的工作方案》中提出,實施老舊配電設備升級改造。適應分布式光伏、儲能、電動汽車發展,加快配電網發展規劃研究,打造“安全高效、清潔低碳、柔性靈活、智慧融合”的新型配電系統。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