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湖北省發改委關于實行節假日深谷電價機制相關事項的通知》發布。其中提出,在現行工商業分時電價機制基礎上,每年春節、勞動節、國慶節設置日間深谷時段(9:00一15:00)。
根據文件,其中,9:00~12:00、14:00~15:00,此時段4個小時電價在平段基礎上下浮10%、度電降低約4分;12:00~14:00,此時段2個小時電價在谷段倍率0.48基礎上再下浮10%,調整為0.43(相較于平段下浮56.8%)度電再降約2分。
根據湖北省此前發布的《省發改委關于完善工商業分時電價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平常月份尖峰、高峰、平時、低谷時段電價比為1.8:1.49:1:0.48。夏季、冬季用電高峰月份(夏季7月、8月,冬季12月、1月),用電尖峰時段電價浮動比例由1.8調整為2,低谷時段電價浮動比例由0.48調整為0.45。
原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