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廣州市發改委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廣州市支持新型儲能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意見的公告
文件明確,支持面向新型儲能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關鍵零部件研制、產業化推動應用、創新資源整合等需求,在廣州市獲批建設的產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對于獲得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復(認定)的,一次性給予500萬元獎勵;對于獲得廣東省發展改革委批復(認定)的,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獎勵。
鼓勵企業、機構申報國家級、省級的新型儲能試點示范項目,對列入國家發展改革委或國家能源局試點示范項目的,每個項目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對列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或廣東省能源局試點示范項目的,每個項目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對于單個項目由多個企業、機構聯合申報獲得批復的,獎勵資金按其協商約定分配。
原文如下:
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開征求
《廣州市支持新型儲能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意見的公告
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草擬了《廣州市支持新型儲能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按照《廣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現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示時間
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5月10日。
二、提交意見方式
(一)電子郵件:liuxuemin@gz.gov.cn。
(二)郵寄:廣州市越秀區府前路1號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三、相關要求
請于2025年5月11日前將意見以書面形式反饋至我委,提出的意見需說明具體理由和依據,并提供真實姓名、聯系電話和通訊地址,以便聯系確認。
特此公告。
附件:
1.廣州市支持新型儲能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doc
2.起草說明.docx
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