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東時間2025年4月2日,美國白宮發布第14257號行政命令,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等法規,將對全球大多數國家征收關稅,自4月5日起先行實施 10% 基準關稅,隨后于4月9日起針對與美貿易逆差較大的國家課征更高「對等關稅」。
然而,在美東時間4月9日,特朗普總統對外宣布:除了中國可能將繼續征收高額對等關稅外,其余國家之高額對等關稅將暫停 90 天,在此期間將回歸實施10%的基準關稅。但截至本文撰稿時,該消息尚未有官方行政命令釋出,且 90 天后的對等關稅走勢尚不明確,因此 Infolink 本文以初始宣布之對等關稅來分析可能影響:
本次分析聚焦光伏主要制造國家,并以最初的對等稅率列表顯示,綜合當前實施中的雙反調查等貿易壁壘進行分析,以下須注意的是:
多晶硅料與光伏硅片皆豁免本次基準或對等關稅,下列稅率表格適用輸美最終產品為電池或組件。
下文與表格皆假設本次對等關稅對于組件產地的認定為電池生產國,例如:使用印尼電池但在越南進行封裝并出口之組件,認定其組件產地為印尼,因此對等關稅采計印尼稅率,但實際認定方式仍以美國海關(CBP)判斷為準。
光伏電池、組件主要制造國輸美關稅統整(依初始宣布之對等關稅梳理)
單以稅率來看,土耳其、印尼與印度輸美之光伏電池、組件理論上最具優勢,輸美仍具性價比,但實際上,輸美供給仍須考慮到各國電池實際產能,例如印度、土耳其因本土電池產能較為稀缺,甚至不足以供給當地組件端,并且美國當前同樣面臨電池產能不足的問題,在對外實施貿易壁壘的背景下,推測美國光伏市場短期內仍需從印尼、老撾等電池產能較完備的國家進口光伏產品,綜合考慮下,又以印尼產品最具競爭優勢。
此外,中國產品即便疊加稅率后,因為具備成本優勢,產品直接輸美價格其實仍具競爭力,然而,因美國雙反調查具回溯性,若中國廠家當年度因雙反稅率較低而大量出口美國,未來雙反調查時廠家便可能被列為「中國實體」(China),單反傾銷稅率就高達 238.95%。故在當初雙反實施后,中國光伏廠家為避免政策風險,近年鮮少將產品直接輸美,所以即便特朗普本次針對中國大幅調升稅率,對于中國光伏廠家的影響仍相對有限。
光伏供應鏈與市場展望
綜上所述,對于美國光伏市場來說,電池產能不足是當前關鍵問題。2025 Q1 美國組件產能達 50.5 GW,但本土電池產能僅有 2.3 GW,排除薄膜組件產能后,美國仍有約 37 GW 的電池產能缺口,預期美國仍需進口印尼、老撾產品,但假設印尼、老撾無法完全支撐訂單需求,推測部分量體可能還得從印度或有雙反稅率的馬來西亞進口,總體來看,稅率上升勢必將推高美國光伏項目成本,供應鏈價格可能也需調漲以應對關稅壓力。
隨著各國持續與美國磋商關稅條件,若未來仍有高額對等關稅風險,光伏制造商可能亦須調整海外布局,可能逐步轉向稅率較低、產能尚未飽和的中東或非洲地區,以分散政策風險,最終能否建立多元市場銷售與品牌價值,將是廠家能否脫穎而出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