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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甘孜州氫能全產業鏈發展實施方案征求意見公告

   2025-04-03 四川省甘孜州經濟和信息化局2410
核心提示:總體目標指出,到2028年,全州氫能產業規模持續擴大

3月31日,四川省甘孜州經濟和信息化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甘孜州氫能全產業鏈發展實施方案(2025-2028年)(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的公告。

總體目標指出,到2028年,全州氫能產業規模持續擴大,創新能力顯著提高,氫能全產業鏈技術取得較大進展,氫能與可再生能源源高效耦合發展,產業布局合理有序,應用推廣取得明顯成效,裝備制造各產業環節有效貫通,標準體系和管理機制更加健全,帶動外部投資和本地就業效應更加突出,“制—儲—運—加—用”供應鏈和產業體系初步建成。

深化氫能產業與可再生能源耦合發展,為制氫項目提供可再生能源資源支持,鼓勵開展離網制氫和氫儲能試點;支持電力送出受限的發電企業利用富余電量就地制氫儲能,推動規模化低成本電解水制氫工程建設。

正文如下:

甘孜州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公開征求《甘孜州氫能全產業鏈發展實施方案(2025-2028年)(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氫能發展決策部署,充分發揮資源稟賦優勢,搶抓氫能產業發展機遇,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依據《四川省氫能產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四川省進一步推動氫能全產業鏈發展及推廣應用行動方案(2024—2027年)》,我局起草了《甘孜州氫能全產業鏈發展實施方案(2025-2028年)(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因重點工作推進需要,公開征求意見時間期限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9日。如有意見或建議,請在規定日期內,將意見建議(含修改理由)反饋至經濟和信息化局電子信息科。

單位意見請加蓋公章書面反饋,個人意見請署名書面反饋。反饋意見可郵寄紙質材料至康定市光明路甘孜州經濟和信息化局(郵編:626000),或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郵箱534719803@qq.com。

附件:甘孜州氫能全產業鏈發展實施方案(2025-2028年)

甘孜州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31日

附件:

甘孜州氫能全產業鏈發展實施方案(2025-2028年)

(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氫能發展決策部署,充分發揮資源稟賦優勢,搶抓氫能產業發展機遇,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依據《四川省氫能產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四川省進一步推動氫能全產業鏈發展及推廣應用行動方案(2024—2027年)》,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國家雙碳戰略和推動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決策部署,加快融入新發展格局,統籌發展和安全,充分發揮可再生能源資源稟賦優勢,加強前瞻謀劃和政策引導,搶抓氫能產業發展機遇,堅持因地制宜、科學布局、規范有序、安全可靠推進氫能產業發展,聚力打造綠氫供應基地,為推動甘孜州產業轉型升級和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綠色氫能支撐。

二、發展目標

(一)總體目標

到2028年,全州氫能產業規模持續擴大,創新能力顯著提高,氫能全產業鏈技術取得較大進展,氫能與可再生能源源高效耦合發展,產業布局合理有序,應用推廣取得明顯成效,裝備制造各產業環節有效貫通,標準體系和管理機制更加健全,帶動外部投資和本地就業效應更加突出,“制—儲—運—加—用”供應鏈和產業體系初步建成。

(二)預期成效

到2028年,建設1個氫能創新平臺,引進培育2家氫能產業鏈龍頭企業,打造2-5個可再生能源+氫耦合發展實證平臺,實施多個氫能綜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設2-5座制(加)氫站,推廣氫燃料車30輛以上,可再生能源制氫能力突破300噸/年。

三、發展路徑

以綠氫產業為支點,綠氫經濟為導向,圍繞“1+1+1+N”發展主線,堅持試點先行、有序推進原則,打造一個具有特色競爭力的綠氫技術創新高地,建設一個具有品牌影響力的中國綠氫供應基地、貫通一條具有示范引領效應的綠氫走廊,實施多個綠氫能源綜合利用示范工程,全面推進區域優勢綠色能源開發和轉化,助力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促進能源安全與綠氫經濟協同發展。

四、重點任務

(一)打造綠氫技術創新高地

1.提升創新發展能力。

聚焦可再生能源制氫、氫氣致密儲輸、氫能高效利用、核心裝備技術等關鍵領域和核心技術,加大技術攻關力度,實現重大突破,加速轉化應用。堅持自主研發與引進吸收相結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龍頭企業深化產學研合作,充分調動科研資源和力量,建設重點實驗室、創新中心、檢驗中心等氫能創新平臺,構建多層次多元化創新體系。(責任單位:州發展改革委州、經濟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教育體育局、州商務合作局、州國資委按照職能職責分工負責)

2.開展前沿技術探索。

圍繞制、儲、運、加、用等領域,實施前瞻性、戰略性前沿科技項目,聯合高校、機構、企業等科研力量,重點開展光伏耦合制氫、副產氧氣有效利用、燃氣管道摻氫、大流量管道輸氫、固態和液態儲運氫、純氫燃氣輪機及氫燃料電池熱電聯供等前沿技術探索。組織實施一批首臺(套)、首批次工程化攻關項目,支持取得突破的關鍵技術開展產業化應用。(責任單位:州發展改革委、州經濟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教育體育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商務合作局、州交通運輸局、州國資委、國網甘孜供電公司按照職能職責分工負責)

3.完善氫能標準體系。

鼓勵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行業協會等主體重點圍繞氫能質量、氫安全等基礎標準,氫制備與提純、氫儲運及加注,燃料電池關鍵材料、安裝應用及檢測等環節開展標準研制,提高綠氫產業標準的應用水平,嚴格執行強制性標準,積極采用推薦性標準。(責任單位:州發展改革委、州經濟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市場監管局、州教育體育局、州商務合作局、州國資委按照職能職責分工負責)

(二)建設中國綠氫供應基地

1.夯實綠氫供應能力。

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資源稟賦和比較優勢,在雅礱江、金沙江、大渡河流域等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和交通便捷的地區,深化可再生能源與氫能產業耦合發展模式,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制氫,支持開展離網制氫、富余電量制氫,實現可再生能源就地轉化,推動可再生能源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降低可再生能源制氫成本,初步形成區域氫能供應能力,逐步打造規模化的綠氫生產基地。(責任單位:州發展改革委、州經濟信息化局、州自然資源規劃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能源發展集團、國網甘孜供電公司,相關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能職責分工負責)

2.構建多元儲運體系。

主動融入川渝氫能產業發展高地建設,支持企業、院校、科研機構等開展多種儲運方式的探索和實踐,科學規劃氫氣運輸路徑,構建規模化、高密度、輕量化、低成本、多元化氫能儲運體系。依托高速、國道等交通網絡,優先發展高壓氣態儲氫與長管拖車運輸模式,探索固態、液態、氨氫、深冷等儲運方式,重點發展支持本質安全型氫儲運方式試點、應用、推廣。在氫能應用示范區域開展高壓氣態氫氣管道、有機液態、純氫管道輸送等試點,積極爭取國家、省氫能輸運試點,逐步形成面向西南、輻射長江經濟帶的規模化綠氫輸出能力。(責任單位:州交通運輸局、州發展改革委、州經濟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應急管理局,相關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能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進綠氫綜合利用

1.實施綠氫儲能工程。

以“綠電大規模制氫-大容量儲氫-大功率氫發電”為發展路徑,充分發揮氫能大規模、長周期儲能優勢,在雅礱江流域等水風光富集區推進“水風光發電+氫儲能”一體化應用建設,開展能源就地消納制氫儲能、電網調峰。探索推動氫燃氣輪機摻氫-純氫調峰儲能示范,穩步提高摻氫比例,建設高原氫燃氣輪機示范。推動氫儲能與多種形式儲能協同發展,支撐全省新型能源體系建設,全面提高能源資源安全保障能力。(責任單位:州發展改革委、州經濟信息化局、國網甘孜供電公司按照職能職責分工負責)

2.實施民生示范工程。

圍繞高原電、熱、氧多元化用能需求,推進可再生能源與氫能耦合發展,開展一批氫能民生示范工程建設。在可再生能源資源集中區域,建設較大規模集中式”氫氧熱電聯供”項目,配套建設供氫供氧供熱管道,一體化解決電、暖、氧需求,積極創建全國“氫進萬家”示范工程。在偏遠農牧區、景區、大型企業、交通樞紐等場景,推動分布式模塊化氫能供給示范建設,實現就地發電、制氫、制氧、供熱,構建可再生能源就地生產消納,氫氧熱電一體化供給模式,探索綠色供能發展新路徑。(責任單位:州發展改革委、州經濟信息化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交通運輸局、州應急管理局、州能源發展集團,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能職責分工負責)

3.實施氫能替代工程。

立足氫能供應能力及場景需求,推廣氫燃料汽車在城際交通、城市公交、市政管理、應急搶險、物流貨運、景區景點、工程建設等領域的替代應用。在重點景區推廣一批氫能大巴、觀光車應用示范,在礦區開展氫能技術和裝備應用,在國省道節點城市推動氫能公交、市政管理、物流貨運車輛應用示范。在示范區域適度超前布局氫能基礎設施,完善加氫站覆蓋,保障各場景用氫需求。(責任單位:州經濟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交通運輸局、州文化廣電旅游局、州應急管理局按照職能職責分工負責)

4.拓展氫能融合應用。

推動在景區景點、居民小區、商業樓宇、產業園區、數據中心、醫院、5G通訊基站、車載應急供電系統等場景布局開展氫儲能、氫燃料電池分布式供電、氫氧熱電聯供示范應用。探索氫在應急災備、醫學治療、保健與美容、農業等領域融合應用,賦能周邊產業發展,延伸氫能產業鏈。(責任單位:州經濟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交通運輸局、州文化廣電旅游局、州衛生健康委、州應急管理局、州數據局、州通發辦按照職能職責分工負責)

5.探索綠氫化工產業。

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資源優勢,加速將新能源產業發展重心從電源建設向綠電應用轉化,充分挖掘綠氫作為綠色清潔工業原料與能源的雙重價值,探索發展綠氫化工。充分利用飛地經濟模式,探索布局綠色氫、氨、醇一體化產業體系,開展綠氫合成氨、合成甲醇等生產試點,促進可再生能源源與化工行業融合,構建基于可再生能源的綠氫化工體系。(責任單位:州發展改革委、州經濟信息化局按照職能職責分工負責)

(五)發展裝備制造產業

以氫能“制—儲—運—加—用”需求為導向,深化飛地合作,布局發展氫能裝備制造產業,大力招引影響力大、產業鏈輻射廣的氫能相關優勢企業落戶飛地園區,充分發揮產業鏈集聚的虹吸效應,帶動氫能裝備產業集群發展,著力構建綠色氫能產業發展內循環,推動產業鏈協同發展。(責任單位:州經濟信息化局、州商務合作局按照職能職責分工負責)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機制

組建甘孜州氫能產業發展工作專班,由州政府分管副州長統籌領導,州經濟信息化局牽頭推動,州發展改革委等州級部門為成員單位,定期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完善配套支持政策,開辟審批“綠色通道”,推進氫能產業規范有序發展。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州經濟信息化局,全面負責氫能產業發展日常工作。專班成員單位按職能職責細化工作措置,協同推動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組建州氫能運營公司,參與氫能項目建設,負責制加氫站運營及相關裝備銷售。各縣(市)可參照建立氫能產業發展工作機制。

(二)強化保障機制

1.全面落實國家、省政府支持氫能產業發展有關政策,加大州級支持力度,對重大示范項目按照“一事一議”原則進行支持,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

2.深化氫能產業與可再生能源耦合發展,為制氫項目提供可再生能源資源支持,鼓勵開展離網制氫和氫儲能試點;支持電力送出受限的發電企業利用富余電量就地制氫儲能,推動規模化低成本電解水制氫工程建設。

3.統籌各類資金,加大對氫能技術攻關、平臺搭建、基礎設施建設、示范應用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對取得重大科技突破和成功獲批國家級、省級創新平臺的,在省級政策支持的基礎上,按照項目實際投入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制氫、加氫、制加氫一體站、氫能綜合利用項目,在新能源資源配置和留存電量分配方面給予優先支持。對日制氫能力在500公斤及以上的電解水制氫站,按照單站固定投資(不含土地費用)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日加氫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的固定式加氫站和制氫加氫一體站,在省級政策支持的基礎上,按照單站建設固定投資額(不含土地費用)的10%,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開展氫能綜合利用示范應用的,按照示范應用項目氫能設備投資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4.鼓勵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性原則為氫能企業提供綠色信貸支持與服務,降低融資成本。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氫能項目投資,拓寬融資渠道。

(三)培育人才隊伍

以氫能產業發展需求為導向,加快培育氫能技術及裝備專業人才隊伍,夯實氫能產業發展的創新基礎。建立健全人才培養培訓機制,支持州內高校、職業院校推動氫能相關專業建設,引進相關專業高水平人才,提升氫能科研能力和專業人才培養水平,培育高素質技術技人才及其他從業人員,壯大氫能創新發展人才隊伍。組建氫能發展專家委員會,為氫能產業發展提供智力支撐。

(四)落實安全監管

加大氫能產業安全監管,全力做好在氫能生產、儲存、運輸和應用中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逐步建立氫能全方位安全保障體系。按照省政府安排,可再生能源耦合制氫項目按照與化工外的其他行業生產裝置配套建設的項目進行管理,加氫站(含制氫加氫一體站)由燃氣主管部門負責牽頭會同相關部門管理。氫氣運輸由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牽頭管理。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由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管理。其他部門依照法律法規做好相關工作。縣(市)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確保安全運營。

(五)加強督查落實

各地要發揮主體作用,細化分解目標任務,確保方案落到實處。州級有關部門要強化對重點地區、重點項目的指導,推動工作責任落實,密切跟蹤推進情況,適時開展評估,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研究解決,促進產業健康發展。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4年。

(五)發展裝備制造產業

以氫能“制—儲—運—加—用”需求為導向,深化飛地合作,布局發展氫能裝備制造產業,大力招引影響力大、產業鏈輻射廣的氫能相關優勢企業落戶飛地園區,充分發揮產業鏈集聚的虹吸效應,帶動氫能裝備產業集群發展,著力構建綠色氫能產業發展內循環,推動產業鏈協同發展。(責任單位:州經濟信息化局、州商務合作局按照職能職責分工負責)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機制

組建甘孜州氫能產業發展工作專班,由州政府分管副州長統籌領導,州經濟信息化局牽頭推動,州發展改革委等州級部門為成員單位,定期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完善配套支持政策,開辟審批“綠色通道”,推進氫能產業規范有序發展。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州經濟信息化局,全面負責氫能產業發展日常工作。專班成員單位按職能職責細化工作措置,協同推動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組建州氫能運營公司,參與氫能項目建設,負責制加氫站運營及相關裝備銷售。各縣(市)可參照建立氫能產業發展工作機制。

(二)強化保障機制

1.全面落實國家、省政府支持氫能產業發展有關政策,加大州級支持力度,對重大示范項目按照“一事一議”原則進行支持,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

2.深化氫能產業與可再生能源耦合發展,為制氫項目提供可再生能源資源支持,鼓勵開展離網制氫和氫儲能試點;支持電力送出受限的發電企業利用富余電量就地制氫儲能,推動規模化低成本電解水制氫工程建設。

3.統籌各類資金,加大對氫能技術攻關、平臺搭建、基礎設施建設、示范應用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對取得重大科技突破和成功獲批國家級、省級創新平臺的,在省級政策支持的基礎上,按照項目實際投入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制氫、加氫、制加氫一體站、氫能綜合利用項目,在新能源資源配置和留存電量分配方面給予優先支持。對日制氫能力在500公斤及以上的電解水制氫站,按照單站固定投資(不含土地費用)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日加氫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的固定式加氫站和制氫加氫一體站,在省級政策支持的基礎上,按照單站建設固定投資額(不含土地費用)的10%,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開展氫能綜合利用示范應用的,按照示范應用項目氫能設備投資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4.鼓勵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性原則為氫能企業提供綠色信貸支持與服務,降低融資成本。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氫能項目投資,拓寬融資渠道。

(三)培育人才隊伍

以氫能產業發展需求為導向,加快培育氫能技術及裝備專業人才隊伍,夯實氫能產業發展的創新基礎。建立健全人才培養培訓機制,支持州內高校、職業院校推動氫能相關專業建設,引進相關專業高水平人才,提升氫能科研能力和專業人才培養水平,培育高素質技術技人才及其他從業人員,壯大氫能創新發展人才隊伍。組建氫能發展專家委員會,為氫能產業發展提供智力支撐。

(四)落實安全監管

加大氫能產業安全監管,全力做好在氫能生產、儲存、運輸和應用中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逐步建立氫能全方位安全保障體系。按照省政府安排,可再生能源耦合制氫項目按照與化工外的其他行業生產裝置配套建設的項目進行管理,加氫站(含制氫加氫一體站)由燃氣主管部門負責牽頭會同相關部門管理。氫氣運輸由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牽頭管理。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由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管理。其他部門依照法律法規做好相關工作。縣(市)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確保安全運營。

(五)加強督查落實

各地要發揮主體作用,細化分解目標任務,確保方案落到實處。州級有關部門要強化對重點地區、重點項目的指導,推動工作責任落實,密切跟蹤推進情況,適時開展評估,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研究解決,促進產業健康發展。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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