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對市十八屆人大二次會議第0312號建議的落實答復(以下簡稱“答復”)。
答復指出,濱海新區海晶“鹽光互補”、西青區大寺鎮漁光互補等一批集中式光伏項目并網發電,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增長迅速,截至目前,全市可再生能源電力裝機超過800萬千瓦,其中光伏發電裝機超過600萬千瓦。
下一步,天津市將繼續推動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可持續運行,促進新能源轉型發展。嚴格按照生態環境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等文件要求進行環評的審批工作,以“無廢城市”建設為契機,鼓勵探索光伏組件高效回收利用模式、鼓勵固體廢物規模化綜合利用項目建設、鼓勵資源循環利用裝備技術突破,助推報廢光伏組件的回收處理工作取得進展。
具體如下:
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市十八屆人大二次會議第0312號建議的落實答復
韓洪濤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碳中和背景下的集中式光伏電站可持續發展的建議,經會同市稅務局、市規劃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電力公司研究答復如下:
在國家碳“達峰、碳中和”戰略實施的背景下,新能源發電特別是光伏發電發展迅速。一直以來,我們高度關注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推出了一系列舉措。
一、大力發展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
以“雙碳”戰略為契機,著力突破政策瓶頸,加快新能源開發利用,本著“立足長遠、有序發展”的原則,既鼓勵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又避免項目“一哄而上”,建成一批、開工一批、儲備一批集中式新能源項目。濱海新區海晶“鹽光互補”、西青區大寺鎮漁光互補等一批集中式光伏項目并網發電,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增長迅速,截至目前,全市可再生能源電力裝機超過800萬千瓦,其中光伏發電裝機超過600萬千瓦。
二、提升光伏產業鏈效率
圍繞我市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綠色發展,我們積極推動工業領域再生資源利用行業發展,推進再生資源行業規范管理。
一是加強骨干企業的培育。通過行業規范條件管理,引導企業規范發展,截至目前我市神洲再生、萬綠達、TCL奧博等30余家企業入選國家再生資源綜合利用規范條件企業,形成年廢鋼加工能力超過1000萬噸,年廢塑料加工綜合利用能力22萬噸,年廢紙加工能力25萬噸,年廢舊新能源電池梯次利用和綜合利用能力分別達1.5萬噸和1萬噸。
二是推廣先進的綜合利用技術。市有關單位聯合印發了《國家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先進適用工藝技術設備推薦目錄)》(2023年版),引導企業開展大宗固廢綜合利用先進技術、裝備及高附加值產品應用,提高鋼渣、粉煤灰等大宗工業固廢綜合利用水平。
三是堅持科技創新。以顛覆性技術和前沿技術催生新產業、新模式、新動能,發展新質生產力,支撐和引領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發揮“揭榜掛帥”機制作用,開展關鍵卡點技術攻關,在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支持卡點技術攻關項目中設置雙碳產業方向,促進更多1-N實用性、可推廣成果涌現,加速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
三、合理規劃集中式光伏電站
積極支持可再生能源項目發展建設,按照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要求積極推進可再生能源項目規劃落地。
一是在支持措施方面,印發《市規劃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關于支持綠色能源發展規范光伏發電產業規劃用地(海)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范我市光伏發電產業規劃用地(海)管理工作要求。
二是在規劃保障方面,組織編制《天津市電力空間布局規(2021-2035年)》并獲市政府批復,規劃將海晶“鹽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鑫泰路及服新220千伏新能源匯集站項目、通威光伏項目等新能源項目電力送出工程納入專項規劃,進一步提升了新能源消納水平。
三是在服務審批方面,加強規劃政策宣傳力度。對于光伏方陣用地,不得占用耕地。變電站等配套設施用地,依法依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對于有新增建設用地需求的,給予計劃指標保障涉及占用耕地的,按規定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確需辦理土地征收手續的,做好用地服務保障工作。
四、推動電子垃圾回收和再利用工作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2021年發布《光伏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術要求(GB/T39753-2021)》,對不同用途、不同來源的廢棄光伏組件的收集、運輸、貯存、拆解、處置作出了規定。生態環境部2024年1月22日發布的《固體廢物分類與代碼目錄》中,將光伏組件生產、技改、退役等過程中產生的廢棄光伏組件正式列入SW17可再生類廢物的廢物種類,并將其廢物代碼明確為900-015-S17。2022年11月,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印發《天津市“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提出鼓勵探索光伏組件高效回收利用模式,積極打造“工業企業自循環-工業園區循環-區域循環利用”的大宗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模式。鼓勵企業對資源循環利用裝備技術突破,加快研發廢太陽能板的無害化、資源化、成套化處理利用技術裝備。我市做好報廢光伏組件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同時組織回收利用企業和科研院所開展報廢光伏組件資源化利用研究。
五、加強電網規劃建設
國網天津電力公司高度重視集中式光伏電站接入消納問題,
一是加強電網規劃,安排服新、鑫泰路輸變電工程等電網補強項目,提升電網堅強可靠運行水平。
二是加強調度管理,合理優化安排常規機組及光伏電站開機模式,保障集中式光伏電站有效消納。
三是加強設備升級及技術創新,構建數智化堅強智能電網,為光伏電站接入消納奠定基礎。
四是安排電網補強工程,提升電網堅強可靠運行水平,加強調度管理,合理優化安排常規機組及光伏電站開機模式,保障集中式光伏電站有效消納,加強設備升級及技術創新,構建數智化堅強智能電網,為光伏電站接入消納奠定基礎。
六、加強政策引導和支持
目前,在支持光伏發電產業發展方面,國家已出臺了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一是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太陽能發電新建項目投資經營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是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節能減排技術改造項目,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三是為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國家從支持環境保護、促進節能環保、鼓勵資源綜合利用、推動低碳產業發展四個方面,實施了56項支持綠色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
七、持續推動碳效益測算及綠色金融引導宣傳
一是積極發揮政策引導作用。用足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等央行貨幣政策工具。2023年我市金融機構累計為68個項目發放碳減排支持工具貸款金額61.87億元,帶動年度碳減排量182萬噸當量。探索完善金融支持政策,持續推動各項政策文件落實落地,同時圍繞金融服務“十項行動”,市政府印發實施《關于深入推進金融創新運營示范區建設的方案》,推動綠色金融等重點工作高質量發展。
二是深化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2023年天津銀行成功發行我市銀行間債券市場首單綠色資產支持商業票據,發行金額4.48億元。同時該行創新應用在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中以未來收益權進行質押登記的風控模式發放充電樁特許經營權質押貸款。發布年度商業租賃公司和商業保理公司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典型案例,包含光伏發電“直租+投資”融資模式服務項目、風電項目債務融資保理解決方案等多個支持綠色項目創新案例。在人民銀行天津市分行的指導下,支持東疆綜合保稅區建設綠色租賃服務流程試行區,制定出臺全國首個融資租賃綠色評價機制,落地全國首筆標準化綠色租賃業務。
三是持續拓展融資渠道。截至2023年末,全市綠色貸款余額5858億元,占全市各項貸款的比重為13.1%,高于全國平均水平。我市全年共發行綠色債券47支,募集資金271億元,規模占比4.35%,高于全國平均水平0.74個百分點;全市綠色租賃資產超過4400億元,位居全國首位。
八、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推動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可持續運行,促進新能源轉型發展。
一是服務新能源建設,繼續推動220千伏服新新能源送出工程、鑫泰路220千伏輸變電工程等一批工程施工建設,將寧河、大港地區新能源清潔電力直接送入負荷中心,推廣新能源“集中升壓、打捆送出”開發模式,滿足資源稟賦較好地區大規模新能源開發需求,進一步擴大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并網水平和消納能力。
二是科學合理優化可再生能源項目空間布局。嚴格按照生態環境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等文件要求進行環評的審批工作,以“無廢城市”建設為契機,鼓勵探索光伏組件高效回收利用模式、鼓勵固體廢物規模化綜合利用項目建設、鼓勵資源循環利用裝備技術突破,助推報廢光伏組件的回收處理工作取得進展。
三是綜合運用好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加大政策宣傳輔導力度,促進企業節能低碳發展,充分發揮稅收在推進綠色低碳發展方面的積極作用。加強統籌協調推動。發揮綠色金融服務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強化綠色金融發展重大問題研究,統籌推進金融服務綠色低碳發展工作。持續推進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推進金融機構示范應用綠色金融產品提升金融服務,豐富拓展綠色金融應用場景。持續拓寬綠色企業和項目直接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等,推動有條件的綠色低碳企業上市融資。支持在綠色產業領域具有專業優勢的融資租賃公司加快發展,發揮保理、基金等行業集聚優勢,為綠色產業和項目發展提供專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