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發改委發布《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開展2025年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通知》顯示,風電場改造升級工作按照公平自愿、先進高效、生態優先、有序實施、確保安全的原則組織實施,主要針對場內風電機組、配套升壓變電站、場內集電線路等設施進行更換或技術改造,分為增容改造和等容改造兩種。
五市發展改革委、寧東管委會經發局:
為統籌推進全區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管理工作,鼓勵技術進步,提高風電場資源利用效率和發電水平,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能發新能規〔2023〕45號)、《關于做好2025年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實施方案報送的通知》要求,我委擬開展2025年風電場改造升級項目報送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原則
風電場改造升級工作按照公平自愿、先進高效、生態優先、有序實施、確保安全的原則組織實施,主要針對場內風電機組、配套升壓變電站、場內集電線路等設施進行更換或技術改造,分為增容改造和等容改造兩種。
二、項目申報條件
申報2025年風電場改造升級的項目需滿足以下條件:
1.全容量并網運行年限滿15年或單臺機組容量小于1.5MW(不含1.5MW);
2.補貼項目應為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核查合規或已轉合規的項目;
3.項目需落實用地及電網接入條件,原則上在原風電場廠址范圍內進行,嚴禁擴大現有規模和范圍。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保護地內的風電場原則上不進行改造升級。
三、相關要求
(一)風電場改造升級按項目管理,原則上風電場應整場進行改造升級和退役;對擬實施部分改造升級的風電場,申報時應承諾對未實施改造升級的風電機組到期后予以退役并拆除。嚴禁拆分單個風電場后多次申報改造升級或多個項目改造后合并為一個項目申報改造升級。
(二)各地發展改革部門要高度重視,全面梳理在運風電項目情況,積極組織相關企業進行項目申報,對項目用地、電網接入等進行初審,確保項目符合申報條件、實施具備可行性。經初審符合條件的項目,按照附件1要求準確填報相關內容,于2025年3月28日前以正式文件報送我委,具體項目需通過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管理平臺填報。另梳理填報2024年度風電場改造升級項目實施情況(附件2)。
(三)國網寧夏電力公司要指導各地電網企業協助申報企業及時研究提出合理的項目接入點,在電網同一接入點的,優先支持符合建設條件、接入距離近的項目。同時,對所報項目全生命周期補貼小時數、上網電價、納入補貼的批次、時間及容量等進行初審。
(四)并網運行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經評估后應當退役的風電場或延續運行時間到期的風電場應當及時納入實施方案,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門組織做好風電場拆除和建檔立卡項目狀態變更工作。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