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核準郴州市蘇仙區許家洞鎮18.75MW構網型風電試點項目的批復。
文件指出,湖南省發改委同意郴州市蘇仙區許家洞鎮18.75MW構網型風電試點項目開展前期工作,裝機容量18.75MW。本項目已取得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430000202400180號),符合核準條件。
該項目建設地點為郴州市蘇仙區,裝機容量18.75MW,總投資1.0245億元,項目單位為郴州航潤新能源有限公司。
項目詳情如下: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核準郴州市蘇仙區許家洞鎮18.75MW構網型風電試點項目的批復
湘發改許〔2025〕26號
郴州航潤新能源有限公司:
郴州市發展改革委報來《關于核準郴州市蘇仙區許家洞鎮18.75MW構網型風電試點項目的請示》(郴發改報〔2025〕4號),郴州航潤新能源有限公司報來《關于核準郴州市蘇仙區許家洞鎮18.75MW構網型風電試點項目的請示》(郴州航潤〔2025〕2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本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核準依據
依據《行政許可法》第二十二條、《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第三條、《國務院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的通知》(國發〔2016〕72號)第八條、《湖南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湘政辦發〔2017〕42號)第五條和第二十一條、《湖南省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7年本)》(湘政發〔2017〕21號)第二條、《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風電項目核準權限的通知》(湘發改能源〔2017〕1129號)等規定,項目由省人民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二、核準條件
依據國家能源局《關于組織開展可再生能源發展試點示范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23〕66號),我委出具《關于同意開展構網型風電試點前期工作的復函》,同意郴州市蘇仙區許家洞鎮18.75MW構網型風電試點項目開展前期工作,裝機容量18.75MW。本項目已取得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430000202400180號),符合核準條件。
三、核準內容
1、為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同意建設郴州市蘇仙區許家洞鎮18.75MW構網型風電試點項目(項目代碼:2410-430000-04-01-628990),項目單位為郴州航潤新能源有限公司。
2、郴州市蘇仙區許家洞鎮18.75MW構網型風電試點項目建設地點為郴州市蘇仙區,裝機容量18.75MW,總投資1.0245億元,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和銀行貸款。
3、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6號)第五條規定的金額標準以上的應當委托公開招標。
4、如需對本核準文件所規定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相關規定及時向我委提出變更申請,同時暫停項目實施,我委將根據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5、請你公司通過湖南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如實報送項目開工、建設進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項目開工前應按季度報送項目進展情況;項目開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應逐月報送進展情況。我委將采取在線監測,現場核查等方式,對項目實施事中事后監管,依法處理有關違規行為,并向社會公開。
6、請你公司根據本批復文件,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包含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報建手續,依法合規推進項目建設。
7、本批復文件自印發之日起,2年內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的,應在屆滿30個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超期未申請延期或延期未批準的,本文件自動失效。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