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青達環保發布關于轉讓120MW漁光互補項目的公告。
青島達能環保設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青達環保”)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轉讓120MW 漁光互補項目的議案》,同意將公司三級全資子公司青島興盛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興盛達”)持有的120MW漁光互補項目以股權轉讓的方式轉讓給新能星洲(膠州市)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能星洲膠州”)。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將不再持有青島興盛達股權,青島興盛達不再是公司合并報表內子公司,青島興盛達與公司僅為業主方與總承包方關系,公司通過為青島興盛達提供漁光互補項目EPC服務預計對公司2025年收入和利潤總額產生積極影響,盈利水平與公司日常業務不存在重大差異,最終數據以審計結果為準。
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