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初步統計,為進一步推進自治區新能源科學有序、高質高效發展,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工作要求,截至目前,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公告廢止了三批已獲批但無法推進實施的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共37個項目,總規模1265.393萬千瓦。
其中,廢止的風光制氫項目12個,新能源規模631.6萬千瓦;全額自發自用項目7個,新能源規模7.093萬千瓦;工業園區綠色供電項目14個,新能源規模529.5萬千瓦;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2個,新能源規模76萬千瓦,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項目1個,新能源規模8.5萬千瓦;火電靈活性改造消納新能源項目1個,新能源規模12.6萬千瓦。
據測算,自治區三批廢止的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占已批復項目新能源規模的19.8%。其中也有少部分項目廢止后重新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