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國家能源局西北監管局印發《西北區域電力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西北區域電力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補充規則。
文件提出,規范發電機組和獨立新型儲能納入細則管理要求、優化一次調頻過調節管理、完善新能源場站運行管理要求、優化新能源AGC管理、取消對現貨市場新能源功率預測考核的區別對待等。
其中,取消對現貨市場新能源功率預測考核的區別對待,考慮到在現貨市場情況下,場站為了套利惡意修改預測曲線的情況非常普遍,且在市場規則中無法避免,更需要通過考核提高預測準確率,將《西北區域電力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第四十條(七)“開展電力現貨市場試點的地區可視當地現貨市場規則對新能源場站功率預測考核標準進行適當調整”修改為“開展電力現貨市場試點的地區也按本細則新能源場站功率預測考核標準執行"。
詳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