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來,上海、浙江、廣東3地共新增了4項儲能補貼政策,包括裝機補貼、放電補貼等類型,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1月24日,上海浦東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九部門發布《浦東新區節能低碳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裝機規模不低于500千瓦,全容量放電時長不低于2小時的新型儲能項目,按照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給予不超過30%的一次性補貼,同一項目從優不重復,單個項目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1月20日,上海市靜安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靜安區支持節能減排降碳實施辦法》,提出對儲能等其他新能源技術應用補貼,按所獲得市級扶持資金給予50%配套支持。單個項目補貼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除了上海,2025年還有浙江、廣東深圳兩地明確對儲能電站進行補貼。
1月7日,深圳市福田區發展和改革局發布關于延長《深圳市福田區支持雙碳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有效期的通知,將本該于2024年12月31日廢止的《深圳市福田區支持雙碳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深福發改規〔2023〕4號)有效期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
該文件強調,對已并網投運且實際投入100萬元以上的電化學儲能項目按照實際放電量,給予不超過0.5元/千瓦時的支持,每個項目支持期限為3年,同一項目支持不超過200萬元。
此外,文件還提出支持企業在轄區開展光儲直柔項目建設,對完成并網及驗收通過的實際投入200萬元以上且直流負載/總負載≥10%的光儲直柔項目,結合低碳超市采購比例,按項目實際建設投入的20%以內,給予不超過500萬元支持。
浙江永康也于7日發布《永康市新型用戶側儲能項目資金補助實施細則》,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放電量補貼之外,浙江永康還提出按其充電容量補助標準不高于1元/瓦時,建成并網次年實行一次性補助。這也讓浙江永康成為全國獨有的充電放電同時補貼的區域。
而0.8元/KWh的放電補貼,與2024年12月浙江省永康《關于全面推動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中提及的標準一致,當時文件提出設立6000萬元儲能專項資金,用于支持用戶側儲能項目發展。對在新建投用且設備符合一定要求、充電容量不低于600KWh(為兩充兩放電量)、年利用小時數不低于600小時的用戶側新型儲能項目,按照一年實際放電量最高給予0.8元/千瓦時的補貼,單個項目補貼資金最高不超過企業購置設備實際支出的26%,實行一次性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