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政府印發吉林市支持碳纖維產業發展若干舉措(試行)的通知。
文件提出,支持采取自帶負荷(風火打捆)、中小企業自發自用分布式光伏等方式配建新能源項目,鼓勵企業建設用戶側新型儲能設施,合理利用分時電價政策,選擇適宜基本電費繳納方式,促進企業降本增效。加快建設碳纖維零碳制品產業園區,根據園區建設方案發展目標及主要任務要求,分步實施,建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碳纖維及復合材料產業園區。
原文如下:
吉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吉林市支持碳纖維產業發展
若干舉措(試行)的通知
吉市政辦規〔2024〕4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直相關部門:
《吉林市支持碳纖維產業發展若干舉措(試行)》已經市政府2024年第15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吉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吉林市支持碳纖維產業發展若干舉措(試行)
為提升我市碳纖維產業競爭力,實現高質量發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財政資金支持。
市級財政加大資金扶持力度,設立2000萬元碳纖維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碳纖維產業發展。(責任部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
二、支持企業做大做強。
積極培育科技型企業,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補助,對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補助,對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5000元補助;雛鷹企業給予20萬元補助,瞪羚企業給予30萬元補助,獨角獸企業(含種子和準獨角獸)給予40萬元補助;培育專精特新企業,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對首次獲批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獎勵;對成長性好,市場前景廣闊且以碳纖維為主營業務年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5億元、10億元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25萬元、50萬元的獎勵。(責任部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三、支持產業技術創新。
重點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業聯合圍繞碳纖維原絲、碳絲、復合材料、下游制品、輔助材料、回收利用等碳纖維全產業鏈開展關鍵技術攻關,給予50-100萬元的項目資金支持;鼓勵碳纖維企業引進關鍵技術和購買核心專利,一次性給予經認定的技術合同成交額2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資金補助。對碳纖維領域科技成果轉化成為創新產品,銷售收入達到500萬元以上的,給予銷售收入10%,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資金補助。引導和鼓勵碳纖維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企業最近一年度相比較前一年度R&D經費投入增量部分給予1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支持企業數字化轉型,對企業新建成智能生產線、智能車間、智能工廠并運營1年以上的,按照項目硬件和軟件投入總額的20%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15萬元、30萬元獎勵。(責任部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四、支持創新平臺建設。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創新平臺,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為碳纖維企業提供服務的科技創新平臺,給予服務費用10%,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對碳纖維企業創建創新平臺給予獎勵,碳纖維企業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工業設計企業分別給予100萬、50萬元獎勵。(責任部門: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五、鼓勵綠色化發展。
對新選入國家級和省級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綠色設計產品的單位和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15萬元、5萬元以及20萬元、1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責任部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六、支持下游應用拓展。
加大碳纖維制品復合材料推廣力度,近期鞏固風電拉擠板材、光伏保溫等傳統應用場景,搶抓低空經濟發展機遇期,拓展碳纖維材料在無人機產業上的應用;中期拓展高端裝備制造、體育休閑、汽車輕量化等應用場景;遠期切入航天航空、武器裝置輕量化、高端醫療器械等碳纖維高端應用領域,實現下游應用場景全覆蓋。對于首批次使用我市園區內碳纖維新材料的企業獲得“國家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補貼資金的,在中央財政保費補貼(保費80%)基礎上,市級財政再補貼投保年度保費的20%。(責任部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七、支持對外合作交流。
支持舉辦碳纖維產業重大招商引資活動、發展論壇活動、項目洽談活動,采用“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承辦方一定比例補貼,單個活動補貼金額不超過50萬。每年列支50萬元專門用于支持碳纖維企業參加各類展會與學術交流活動。(責任部門:市商務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八、強化要素服務保障。
支持采取自帶負荷(風火打捆)、中小企業自發自用分布式光伏等方式配建新能源項目,鼓勵企業建設用戶側新型儲能設施,合理利用分時電價政策,選擇適宜基本電費繳納方式,促進企業降本增效。加快建設碳纖維零碳制品產業園區,根據園區建設方案發展目標及主要任務要求,分步實施,建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碳纖維及復合材料產業園區。適時對城鎮開發邊界進行優化調整,保障碳纖維產業發展用地需求。全程指導項目開展征地組卷工作,積極爭取項目用地指標,對碳纖維產業項目用地優先列入供地計劃并優先供地。完善用地出讓方式,鼓勵根據項目產業類型、生產經營周期等因素,靈活確定用地供應方式和使用年限。實行土地供應價格支持,建設用地容積率和建筑系數超過國家規定標準40%以上、投資強度增加10%以上的,在確定土地出讓價格時可按不低于吉林市工業用地最低限價的70%執行。(責任部門:市發改委、市規自局)
九、支持產業人才引育。
對碳纖維產業發展急需的高科技人才在我市開展的科技創新項目,給予50-100萬元的資金支持;鼓勵域內外科技人員到碳纖維企業提供科技服務,幫助企業開展核心技術攻關、培育和建立科研團隊、共建聯合研發平臺、推進科技成果轉化落地等工作,給予6萬元的資金補助(分2年補助,每年3萬元)。(責任部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本舉措自2025年1月10日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