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優化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著力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和調用水平,有效支撐新能源消納利用。
根據文件,到2027年,電力系統調節能力顯著提升,各類調節資源發展的市場環境和商業模式更加完善,各類調節資源調用機制進一步完善。通過調節能力的建設優化,支撐2025—2027年年均新增2億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納利用,全國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文件指出,要探索沙戈荒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和水風光基地一體化調用。結合市場、價格等機制,試點探索沙戈荒基地和水風光基地一體化協同調用機制,優化基地整體涉網性能,提升穩定支撐能力。
文件要求,著力提升火電調節能力。按照2027年實現存量煤電機組“應改盡改”原則制定靈活性改造推進方案。改造或建設一批調度機構統一調度的新型儲能電站。推動具備條件的存量新能源配建儲能實施改造,由電力調度機構統一調度運行,提升調用水平。
此外,積極布局系統友好型新能源電站建設,充分發揮新能源主動調節能力。因地制宜建設光熱電站,鼓勵生物質發電發揮調節能力,大力提升電網資源配置調節能力,深入挖掘負荷側資源調節潛力。
具體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