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財政部發布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節能減排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
根據系列節能減排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政策精神,按照各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提出的資金分配方案,現提前下達省(區、市)2025年度節能減排補助資金(詳見附件),用于2021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已推廣但尚未完成清算的新能源汽車補助資金預撥和第二年度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獎勵資金撥付。據悉,2025年獎補資金總共16.25億元。其中,前五市分別為唐山39830萬元;上海31349萬元;鄭州26368萬元;北京24308萬元;天津11207萬元。
其中,第二年度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獎勵資金不得用于支持燃料電池汽車整車生產投資項目和加氫基礎設施建設。以下是獎補資金,單位是萬元。
獎補文件顯示,第二年可獲得補貼的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共有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上海、浙江、江蘇、山東、河南和寧夏等10個省級行政區的25個市區,新增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邯鄲、辛集、蘇州、洛陽、焦作、寧東能源化工基地,第二年度示范應用獎勵資金,累計資金達約16.25億元(作為參考:第一年度約11.4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