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發展改革委 江西省能源局 江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千鄉萬村馭風行動總體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具備條件的縣(市、區)域農村地區,以就地就近開發利用的分散式風電項目為主,以縣為單位統一組織,分年分批次有序實施。先期重點在電網有消納空間或具備調節性能力電源的縣(市、區)域開展試點,每個設區市統籌申報1-2個縣,所在縣不超過4萬千瓦風電建設容量,后續結合試點實際逐步擴大范圍。
力爭用3-5年時間,實施“千鄉萬村馭風行動”風電項目總裝機規模200萬千瓦左右,建成后實現村集體增加一定的收入。
《通知》還指出,以各地農村風能資源和零散空閑土地資源為基礎,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境保護、電網承載力和生產運行安全等,合理安排風電就地就近開發利用的規模、項目布局和建設時序,能建則建,試點先行,條件成熟一個就實施一個,結合試點實際統籌規劃規模,不一窩蜂,不一哄而上。
縣企合作、惠民利民。以縣為單位實施,選擇有條件、有意愿的村集體參與,依托有實力的新能源開發企業開展縣企合作,以收益共享為目的,充分調動村集體和投資企業雙方積極性,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和村集體決策,切實保障農民利益,使風電發展更多惠及農村農民,賦能鄉村振興。
鼓勵試點縣(市、區)依法通過土地使用權入股等方式共享風電項目收益,探索鄉村能源合作新模式。試點縣(市、區)應加強千鄉萬村風電項目收益分配使用的監管,具體監督管理辦法由縣級政府自行制定。
此外,優化審批程序。鼓勵地方有關部門對千鄉萬村風電項目結合實際提供“一站式”服務,依法加快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環評、水土保持、電網接入等手續。
優先保障并網消納。“千鄉萬村馭風行動”風電項目由電網企業實施保障性并網,以就近就地消納為主,上網電價按照并網當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執行,鼓勵參與市場化交易,參與市場交易電量不參與輔助服務費用分攤。
按照國家建立全國統一大市場的要求,積極營造公平、公開、公正的市場環境,不得以配套產業、變相收取資源費(稅)等名義,增加“千鄉萬村馭風行動”不合理的非技術投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