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四川蜀道清潔能源有限公司發布了金堂時代工業園區2.5MW/10MWh儲能項目,項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金堂縣金堂時代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園區內,本項目總裝機規模為2.5MW/10MWh,屬中型電化學儲能電站,計劃采用預裝式儲能系統,占地面積不大于400㎡,建成后就近接入金堂時代工業園區10kV母線完成系統并網,在電價谷段時電網為儲能充電。儲能實現每日一充一放,年計劃運行不少于340天。
主要工作內容包括:本項目所涉及的設計、采購、施工等工作內容
項目總投資1400.00萬元,折合單價1.4元/Wh。
金堂時代工業園區2.5MW/10MWh儲能項目招標公告
四川蜀道清潔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包人”)擬對金堂時代工業園區2.5MW/10MWh儲能項目EPC總承包單位進行公開招標。項目業主為四川蜀道清潔能源有限公司,建設資金由項目業主自籌解決,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一、招標條件
1.1項目名稱:金堂時代工業園區2.5MW/10MWh儲能項目
1.2招標人:四川蜀道清潔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1.3資金來源及比例:業主自籌,100%
1.4本次招標對投標報名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法選擇合適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二、項目概況
2.1項目地點:四川省成都市金堂縣金堂時代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園區內。
2.2建設規模:本項目總裝機規模為2.5MW/10MWh,屬中型電化學儲能電站,計劃采用預裝式儲能系統,占地面積不大于400㎡,建成后就近接入金堂時代工業園區10kV母線完成系統并網,在電價谷段時電網為儲能充電。儲能實現每日一充一放,年計劃運行不少于340天。
2.3項目整體進度(暫定):計劃開工時間2024年8月15日,計劃竣工時間2024年12月15日,計劃工期122日歷天,開工日期以招標人下發的開工令為準,未在合同期限內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工期延長部分所造成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保留索賠、考核的權力。
2.4總投資:1400.00萬元。
2.5資金來源:建設單位自籌。
2.6工期:項目關鍵時間節點為2024年11月30日主體工程完工,2023年12月15日前實現投入使用,開工日期以招標人下發的開工令為準,未在合同期限內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工期延長部分所造成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招標人保留索賠、考核的權力。
2.7標段劃分:本項目1個標段,按照建設單位建設進度簽訂合同。
2.8質保期: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儲能系統設備整體質保期3年。其中電池的質量保證期不少于5年,電池以外貨品不少于3年,如電池以外貨品供貨的原品牌生產商質保期高于3年的,按原品牌生產商承諾的質保期執行。
三、招標范圍
主要工作內容包括:本項目所涉及的設計、采購、施工等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3.1設計工作:完成本項目招標范圍內的初步設計及概算、施工圖設計及預算、竣工圖出圖等工作,提出合理的設計優化意見,最大限度的滿足招標人的要求,以實現本項目的技術經濟效益;
3.2設備材料的供貨:除本招標文件明確說明由招標人負責采購的設備以外,與本工程相關的全部的設備、材料的供貨;
3.3土建與安裝施工:現場場地清理、土建、安裝、繼電保護整定計算、試驗、調試、單機并網試驗、單機驗收,試運行期間的運行維護(含備件等)、消防(設計審查、報建、檢測、驗收)、標識、各種整改、成套并網審批及驗收、防腐、保養、拆除、運輸、環境污染處置(若需要)、廢棄物處理、場地硬化、綠植恢復、項目完工后場地恢復;
3.4專題報告的編制及審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有資格的第三方單位編制涉網系統報告、等保測評等內容,并獲得有關部門的批準;
3.5儲能系統并網調試方案的編制和實施:包括儲能性能測試和儲能涉網試驗;
3.6電站技術改造:因儲能系統接入所做的必要的電站側改造相關工作;
3.7質保:本工程整體系統質保服務(包括質保期內要求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的采購供應)移交、聯合試運行、缺陷責任期內的修復;
3.8總承包管理工作:本工程招標范圍內有關的全部工作的質量、進度、安全、費用管理,以及與本招標項目有關的對內、對外協調等總承包管理工作。
四、投標人資格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投標人須具備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
4.1.2 投標人須提供近3個月社保繳納證明材料(近三個月指的是投標截止時間上上個月).
4.1.3投標人需提供2023年審計報告或近3個月財務報表(須蓋公章)。如提供財務報表須提供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表及財務報表附注。
4.1.4須提供加蓋企業公章的無行賄受賄罪證明材料。
4.1.5投標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投標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須提供在相應網站的查詢結果頁面截圖)
4.2 業績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投標人須提供至少1項1MWh及以上的儲能系統相關業績,業績類型包括如下類型:
(1)EPC或PC總承包、或設計;
(2)自主投資建設;
以上業績類型均可。投標人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證明文件合同或中標通知書,合同掃描件應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工作內容(合同內容描述不詳細的可補充提供技術協議)、合同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等信息。自主投資建設的項目,投標人仍應提供以甲方身份簽署的完工證明,以及本項目的并網驗收證明等掃描件,以證明本項目的真實有效且已完工并網。本項目只接受投標人的資質和業績,母子公司等資質業績均不得互相借用。
4.3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應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同時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資質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按照聯合體協議約定的職責分工予以認定。
(2)聯合體投標,應由聯合體牽頭人獲取招標文件和提交投標保證金,在制作數據電文形式投標文件時,投標人名稱應填寫聯合體牽頭人名稱。如未按要求進行投標,導致投標文件無法讀取,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3)聯合體成員(含聯合體牽頭人)家數須不超過3家。
(4)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5)聯合體各方須簽訂聯合體協議書,代表聯合體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中承擔其義務和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