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寧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新能源消納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充分與區內新能源企業溝通研究基礎上,按照“全網統籌、保量穩率”原則,確定我區新能源利用率下限為90%。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新能源消納工作的通知
寧發改能源(發展)〔2024〕375號
國網寧夏電力有限公司、區內各有關企業: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2024—2025年節能降碳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4〕12號),國家能源局保障新能源高質量發展做好消納工作有關政策精神,為推動自治區新能源健康發展和高效利用,加快高水平建設國家新能源綜合示范區,我委會同國網寧夏電力公司,結合我區新能源發展、系統承載力、系統經濟性等因素,在充分與區內新能源企業溝通研究基礎上,按照“全網統籌、保量穩率”原則,確定我區新能源利用率下限為90%。
下一步,我委將依據國家政策,指導國網寧夏電力公司持續加強電網建設,加強統計分析,優化運行管理,全面做好新能源并網消納工作,保障自治區新能源高質量發展。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