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易成新能公告,其董事會審議通過《關于終止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并撤回申請文件的議案》,同意終止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
易成新能稱,自公司披露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以來,公司董事會、管理層及相關中介機構一直積極推進各項相關工作。基于公司自身發展情況及戰略規劃,經相關各方充分溝通、審慎分析后,公司決定終止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并向深交所申請撤回相關申請文件。
根據定增預案,易成新能原擬發行股份不超過652,844,827股,募集資金不超過23.05億元,用于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研制與生產建設項目(二期)、年產3萬噸高性能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項目、寶豐縣100MW分布式光伏電站項目、衛東區50MW分布式光伏電站項目及補充流動資金。
易成新能表示,公司目前各項生產經營活動均正常進行,公司終止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是綜合考慮當前資本市場政策變化、公司發展規劃及市場融資環境等諸多因素,與相關各方充分溝通、審慎分析后作出的決策,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終止本次發行事項并撤回申請文件尚需深交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