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甘肅省能源局發布關于《甘肅省新能源建設指標分配辦法(試行)》《甘肅省促進新能源產業發展評價辦法(試行)》暨分解下達全省“十四五’第三批風光電項目建設指標的通知。
《通知》指出,本次安排下達規模是全省“十四五”第三批風光電項目建設指標,建設總規模2193萬千瓦,原則上于2025年底前建成投運。
《通知》要求,各市州要按照《甘肅省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指導方案》,重點支持數據中心、新能源裝備制造關鍵零部件等新質生產力,兼顧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確定項目業主,辦理項目前期手續,推進項目實施。
本次安排下達的新能源項目建設指標均為市場化并網規模,各市州要按照新能源項目儲能配置相關要求,落實調峰能力,保障項目“應并盡并”。
《甘肅省新能源建設指標分配辦法(試行)》指出,堅持以負荷定規模。根據年度新增用電負荷確定市州年度新增規模指標,兼顧土地保障要素和新能源利用率因素。發展新能源項目時,應主動承擔電力消納責任,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建立新能源項目與用電負荷匹配的產銷儲機制,努力做到電力消納有保障、行業發展可持續。重點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
堅持集約連片開發。風光資源、土地條件、電網接入送出等要素條件是新能源項目建設的重要支撐。各市州在謀劃項目時要統籌考慮,必要時委托專業機構進行研究論證,保障項目可行性、能落地。項目布局應集中連片,避免碎片化發展。
《甘肅省新能源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目錄(試行)》中包含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生物醫藥產業、新能源裝備制造產業、新材料產業、高端裝備制造產業、新能源汽車相關產業及其他產業等。
《通知》還明確了各市州新能源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重點領域。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