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電力負荷管理實施細則印發。政策提出,建立并完善與電力市場銜接的需求響應價格機制。根據“誰提供、誰獲利,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進一步完善市場損益分攤機制,所有需求響應資金取之于市場、用之于市場;具備條件時,視情況通過實施尖峰電價、拉大現貨市場限價區間等手段進一步提高經濟激勵水平。鼓勵需求響應主體參與相應電能量市場、輔助服務市場、容量市場等,按市場規則獲取經濟收益。本細則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在儲能方面,文件提出,擁有儲能設備的用戶應優化充放電策略,提高頂峰放電能力。有序用電方案涉及的用戶應按照調控指標,規范剛性執行。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