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余姚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組織申報2023年度余姚市公共建筑屋頂光伏項目資金補助的通知。
根據通知,對2023年度經過備案認可的裝機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屋頂光伏項目,經并網驗收后,按照并網容量給予一次性0.3元/瓦補助,單個項目不超過15萬元。
全文見下:
余姚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組織申報2023年度余姚市公共建筑屋頂光伏項目資金補助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光伏+十大工程建設,加快推進光伏整市規模化開發,根據《余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余姚市整市推進光伏規模化開發工作方案的通知》(余政辦發〔2021〕71號)、《余姚市發展和改革局 余姚市財政局<關于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發改相關政策的實施細則》(余發改辦〔2023〕9號)等文件要求,現決定組織開展2023年度余姚市公共建筑屋頂光伏項目資金補貼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范圍和對象
1.利用公共建筑(政府、學校、商場、酒店、醫院等非生產性建筑,不含工業)屋頂建設光伏發電系統的項目。
2.凡享受本政策企業,必須在余姚市范圍內工商登記注冊,符合《余姚市發展和改革局 余姚市財政局<關于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發改相關政策的實施細則》(余發改辦〔2023〕9號)基本條件。
3.凡所涉新組建的各類企業和項目,在籌建、籌辦時必須到相關職能部門備案登記。
二、項目申報材料
1.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補貼申請表(附件1);
2.項目備案文件;
3.所在地供電公司出具的并網驗收意見書復印件;
4.項目光伏組件及逆變器質保證明文件;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三、申報項目的補貼額度和時限
對2023年度經過備案認可的裝機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屋頂光伏項目,經并網驗收后,按照并網容量給予一次性0.3元/瓦補助,單個項目不超過15萬元。
四、工作要求
請市住建局、市文廣局、市商務局、市教育局、市衛健局、市農業農村局、各鄉鎮街道做好符合條件的項目業主單位通知工作。請各業主單位依據申報要求,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各行業主管部門初審,請各行業主管部門初審后匯總,于3月29日前將申報材料及匯總表(附件2)反饋至市發改局。
聯系人:劉樺,聯系電話:89553365,18042081958(浙政釘同號)
附件:
1.余姚市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補貼申請表
2.余姚市公共建筑屋頂光伏項目申報匯總表
余姚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8日
附件1
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補貼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