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寧波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寧波能源)收到上交所《關于對寧波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
公告顯示,公司于2024年 1 月 25 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寧波監管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根據決定書內容,公司子公司寧波能源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能源實業)對部分貿易業務未恰當選擇收入確認方式,導致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營業收入錯報金額為 94,993.45萬元, 2022 年營業收入的比例為 10.21%。同時基于謹慎性原則,公司對能源實業2023 年部分貿易業務未恰當選擇收入確認方式導致的會計差錯事項進行更正,調減 2023 年前三季度營業收入 30,305.55 萬元,占調整前營業收入的比例為 5.89%。
根據行政監管措施認定,公司時任董事長馬奕飛、時任總經理兼副董事長諸南虎、時任副總經理兼能源實業董事長張俊俊、時任財務總監夏雪玲、時任董事會秘書沈琦,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的違規行為承擔主要責任。
基于此,上交所對寧波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馬奕飛、時任總經理兼副董事長諸南虎、時任副總經理兼能源實業董事長張俊俊、時任財務總監夏雪玲、時任董事會秘書沈琦予以監管警示。
據公開資料顯示,寧波能源是寧波市屬國有控股企業,隸屬于寧波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其主營業務情況主要包括電力電量、熱量、灰渣的生產及其咨詢服務。其主要產品為電和蒸汽,同時也從事大宗商品的銷售和其他補充業務。
在儲能行業快速發展的風口下,2022年,寧波能源設立了朗辰新能源,著力布局新能源和儲能業務板塊,并成功推進兩個電化學儲能項目和一個綜合智慧能源項目,其中余姚50MW/100MWh電網側儲能項目被列入浙江省“十四五”第一批新型儲能示范項目。
在2023年,寧波能源繼續在儲能領域發力。2023年12月26日晚間,寧波能源發布公告稱,同意公司全資子公司寧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簡稱“朗辰新能源”)出資4400萬元設立全資子公司朗辰(滁州)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投資建設定遠縣雙創產業園25MW/100MWh儲能項目,項目總投資不超過14658.24萬元,并同意公司對朗辰新能源增資4400萬元。公告顯示,定遠縣雙創產業園25MW/100MWh儲能項目位于國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為安徽省首個用戶側儲能試點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