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黃山市發改委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黃山市零碳(近零碳)示范創建工作方案》意見建議的通知。文件指出主要目標為:到2026年,低碳城市建設水平全面提升,全市風電、光伏裝機規模較2023年實現翻番,建成近零碳園區1個、零碳景區3個、零碳村莊7個,林業碳匯項目開發交易機制基本健全,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成為公眾主動自覺選擇,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近零碳(零碳)發展典型經驗、典型模式。
探索推廣裝配式建筑、被動式陽光房等現代農房建造方式,推動符合條件的農房加裝光伏發電系統,建成一批零碳農房、“全電民宿”。鼓勵綠色出行,推動試點村莊純電動公交車站點全覆蓋,引導社會車輛新能源化發展,建設光伏一體化停車場、田園步道、光伏步道。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推廣茶光互補、農光互補等新能源開發模式,鼓勵開展分散式微風發電項目建設,力爭村內綠電使用比例超過50%。
按照宜風則風、宜光則光的原則,積極有序推動光伏、風電項目建設,鼓勵以縣(區)、鄉鎮為單位,整體推進風光資源打包開發,力爭全市風電、光伏裝機規模突破50萬千瓦,生物質發電裝機規模達到2.8萬千瓦,各區縣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較2023年實現倍增。
加快光伏發電規模化發展。實施“光伏+工業”工程,在開發區標準廠房屋頂及車棚頂集中連片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設施,其中年綜合能耗1000噸標準煤以上、符合條件的企業實現光伏發電項目全覆蓋。充分考慮徽派特色、田園風光等條件,因地制宜利用農作物大棚、養殖設施屋頂、公共建筑、茶山茶園、荒山荒坡、村集體閑置用地等標準化建設光伏發電設施,加快推進黃山區、歙縣、祁門縣等地茶光互補項目建設,形成與生態環境、徽風皖韻相協調的光伏開發建設模式。支持村民利用自有屋頂通過自建、租賃等形式安裝光伏發電設施,鼓勵村集體以公共建筑屋頂、閑置集體用地入股等方式,與社會資本合作開發光伏項目,賦能鄉村振興。拓展光伏發電應用模式,支持在高速公路服務區、收費站以及車站、機場等交通樞紐,建設分布式和小型集中式光伏項目。
原文如下:
關于公開征求《黃山市零碳(近零碳)示范創建工作方案》意見建議的通知
為深入推進落實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積極打造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的示范樣板,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委牽頭起草了《黃山市零碳(近零碳)示范創建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4年3月20日。
如有意見和建議,請向黃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反映,反映方式為來人或署名來信(包括電子信函),對匿名方式提出異議的不予受理。
主辦科室:黃山市發展改革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
郵政地址:黃山市委市政府大樓六樓607辦公室
郵政編碼:245000
聯系電話:0559-2355840
電子郵箱:hssjnb@163.com
黃山市零碳(近零碳)示范創建工作方案
(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提高全市綠色低碳發展水平,積極探索零碳(近零碳)發展典型模式,打造山水秀美的生態強市,根據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以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為引領,以能源結構優化和資源高效利用為抓手,以鞏固提升生態碳匯能力為支撐,協同推進工業園區、景區和村莊等重點區域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探索具有黃山特色的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模式,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如期實現。
(二)主要目標
到2026年,低碳城市建設水平全面提升,全市風電、光伏裝機規模較2023年實現翻番,建成近零碳園區1個、零碳景區3個、零碳村莊7個,林業碳匯項目開發交易機制基本健全,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成為公眾主動自覺選擇,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近零碳(零碳)發展典型經驗、典型模式。
二、重點任務
(一)低碳城市提升行動(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全面鞏固黃山市第三批國家低碳城市試點建設成效,持續推進產業結構、能源結構、生活方式低碳化,力爭到2026年全市碳源碳匯比下降到1.8以下,推動黃山市低碳城市向近零碳、零碳城市邁進。
1.強化低碳統籌布局。編制實施《黃山市低碳城市提升三年行動方案》,將近零碳理念和要求融入低碳城市建設各環節和全過程,推動空間布局、產業結構、能源發展、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領域全面低碳轉型。分年度開展市級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編制,探索建立黃山市“低碳度”評價指標體系,定期開展評估并對外發布。
2.提升產業低碳水平。堅決杜絕“兩高一低”項目盲目上馬,加快水泥、化工、紡織、鑄造等重點行業節能降碳,推動新能源和汽車電子、新材料和綠色軟包裝、綠色食品等優勢產業加速向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轉型,力爭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5%,建成國家級綠色工廠10家以上。深入推進服務業“鍛長補短”行動,啟動高能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創新區建設,積極培育節能環保服務企業,圍繞“山水村夜”文旅產業新坐標系,全力打造大黃山世界級休閑度假康養旅游目的地。
3.加快低碳建筑發展。提高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實施綠色建筑統一標識制度,新建城鎮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節能標準設計、施工,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和1萬米以上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筑達到二星級及以上節能標準。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專項計劃,加快建成低碳片區碳排放監測平臺,推進公共建筑碳排放監測和統計分析,逐步實現碳限額管理。擴大水源熱泵、空氣能等可再生能源應用規模,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超過8%。
4.打造低碳交通體系。常態化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以舊換新”系列活動,不斷提升新能源車輛比例。到2026年,新增或更新公務用車原則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全市公交車基本實現純電動化,全市綠色出行比例達到77.5%。加快淘汰、更新或改造老舊車船,全市國三及以下老舊柴油貨運車淘汰率達到100%。完善充電樁、換電站等配套設施,建成換電站12座、公共充電樁4800個,打造新能源汽車充換電服務最友好旅游目的地。加快城市綠道建設,城市建成區萬人擁有綠道長度超過1公里。
5.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深入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商場等創建行動,編制黃山市《低碳生活手冊》、《低碳辦公準則》,選樹一批綠色低碳示范典型。加大節能減碳、應對氣候變化宣傳力度,組織開展“低碳城市建設我支持、我參與”等主題宣傳活動,在各類媒體開辟“低碳之窗”、“低碳與生活”等專欄,擴大低碳城市建設公眾參與度,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消費理念和行為方式。在全省率先開展碳標識、碳足跡評價認證工作,不斷豐富和拓展應用場景,引導生產生活方式綠色低碳轉型。
(二)零碳園區試點行動(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圍繞《低碳/零碳產業園區建設指南》團體標準,以近零碳、零碳理念指導園區空間布局、產業規劃和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高園區能源、資源利用效率,降低單位工業增加值碳排放,建立減污降碳協同機制,力爭將屯溪區九龍低碳經濟園區打造成為近零碳園區。
1.推動產業低碳化發展。開展園區節能降碳診斷,系統分析園區能源利用、碳排放狀況,“一企一策”制定實施節能降碳改造方案,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推進園區存量產業綠色低碳轉型升級,積極培育引進零碳技術及相關企業。建立項目招引與碳排放聯合審查機制,新上項目單位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應低于園區平均水平。深入探索園區整體清潔生產改造路徑,著力提升綠色制造水平,力爭到2026年九龍低碳經濟園規上工業企業100%開展清潔生產,單位工業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較2023年下降5%左右。
2.促進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推動園區用能系統升級改造,開展一體化供用能方案設計,推廣綜合能源站、新能源微網等綠色高效供用能模式,促進能源梯級高效利用,建設多能互補的分布式能源系統。擴大風電、光伏、水源熱泵、空氣能等可再生能源應用規模,原則上年綜合能耗1000噸標煤以上、符合建設條件的企業實現分布式或分散式風電、光伏項目全覆蓋,鼓勵企業通過綠電直供、購買綠證、參與自愿減排交易市場等方式抵消碳排放總量。
3.提升基礎設施低碳水平。加密園區范圍內公交車通勤班次,擴展公共自行車、共享電動車出行服務網點,完善充換電基礎設施布局,推動園區交通結構性減排。大力推廣綠色建筑,園區新建建筑全面采用綠色設計、綠色建材和綠色建造方式,新建廠房適宜屋頂光伏覆蓋率100%。推動園區因地制宜采用太陽能路燈、風光互補路燈,探索推行“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分類處理體系。科學布局園區、企業綠化結構,改善園林管理模式,力爭園區公共面積綠化率達到40%,廠區綠化率達到30%。
4.強化園區智慧低碳管理。引導企業建立完善能源統計和計量管理體系,加強園區能源、碳排放智慧監測管理設施建設,實現園區內主要設備用能情況、主要負荷運行狀態、碳排放與碳吸收數據實時監測、統計分析,全面提升園區綠色低碳管理水平。加強與高校、科研院所、節能服務公司合作,鼓勵運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整體推進園區節能降碳。
(三)零碳景區推廣行動(牽頭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堅持“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理念,復制推廣黃山風景區零碳景區建設經驗,全面降低旅游出行、景區建設、旅游管理和旅游消費“減源增匯”,力爭齊云山、牯牛降、大靈山3處景區達到《零碳旅游景區評價規范》標準要求,成功創建成零碳旅游景區。
1.推動旅游出行零碳化。加強景區停車場、換乘中心建設,嚴格控制進入景區車輛,統一配置新能源車輛定點、定時運送游客,推動存量景交車逐步新能源化,減少景區交通碳排放。加快景區綠道、古道、徒步游道等工程建設,開發“零碳”旅游路線,引導和鼓勵游客以步行或使用自行車等方式出游,減少游客碳足跡。
2.推動景區建設零碳化。以景區環境承載力為前提,推動景區資源有序、適度開發利用,加強古樹名木和林地資源管理,最大限度提升景區碳匯能力。嚴格落實建筑節能標準,景區建筑全面使用竹木材料、節能環保材料,推廣使用節能空調、電梯、廚具等設備,全力降低建筑碳排放水平。優化景區能源結構,全面推廣太陽能、風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技術,景區酒店實現全電廚房改造,路燈照明系統100%使用LED節能燈,對具備可再生能源利用條件的區域,全面實行可再生能源替代。
3.推動旅游管理零碳化。制定行業準入標準,引入零碳旅游指標對景區內企業、商戶進行考核管理,倒逼各類經營主體綠色低碳化經營。實施“山上做減法、山下做加法”戰略,實行凈菜上山、垃圾下山,逐步外遷辦公樓、職工宿舍、原住民,擴大自然生態和休閑旅游空間。不斷完善智慧旅游建設,對電子商務、視頻監控、出行導覽等實行智能化管理,通過電子票務和線下票務總量控制實現游客限流,通過分時預約機制促進游客分流,提高景區整體運行效率。全面實行“景點封閉輪休”制度,對核心熱點景點執行為期2—4年不等的封閉輪休,促進景區植被、生態休養生息。
4.推動旅游消費零碳化。制定發布綠色旅游消費公約和消費指南,擴大綠色飯店經營模式,推廣““以竹代塑”產品”,景區內酒店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引導和鼓勵游客使用再生物品,變床單、被單“一天一洗”為“一客一洗”,減少資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探索“零碳積分計劃”,將游客旅游期間的各種“減碳”行為兌換為相應積分,用于酒店費用或景區門票抵扣,引導游客主動參與低碳消費,營造零碳旅行的濃厚氛圍。
(四)零碳村莊建設行動(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以控制碳排放總量為目標,以農業、能源、交通、建筑、生活綠色低碳化轉型為主線,結合和美鄉村建設探索鄉村零碳發展典型模式,力爭屯溪區傍霞村、徽州區石橋村、黃山區湯家莊村、歙縣問政村、休寧縣祖源村、黟縣潭口村、祁門縣蘆荔村達到《零碳鄉村評價規范》標準要求,打造成為生態共富的零碳示范樣板。
1.創新低碳農業發展模式。聚焦“茶花草魚”等特色農業,因地制宜探索“生態種養—精深加工—再生利用”全產業鏈循環發展模式。積極發展森林康養、零碳展銷等服務業態,打造集餐飲、住宿、文化活動、研學一體的零碳景點。全面推廣“村落徽州”、VEP收益權質押貸等綠色金融模式,拓展民宿貸、菊花貸、茶葉貸等信貸產品,構建“生態產業+綠色金融+鄉村振興”發展模式,促進鄉村生態產品價值實現。
2.推動重點領域減碳增效。大力推進建筑節能增效,引導新建農房執行《農村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探索推廣裝配式建筑、被動式陽光房等現代農房建造方式,推動符合條件的農房加裝光伏發電系統,建成一批零碳農房、“全電民宿”。鼓勵綠色出行,推動試點村莊純電動公交車站點全覆蓋,引導社會車輛新能源化發展,建設光伏一體化停車場、田園步道、光伏步道。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推廣茶光互補、農光互補等新能源開發模式,鼓勵開展分散式微風發電項目建設,力爭村內綠電使用比例超過50%。強化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試點村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達到95%,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率達到99%。
3.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強度。開展試點村森林提升行動,通過森林撫育、植樹造林、退化林修復等措施,增加林地面積和森林蓄積量,全面提升林業碳匯能力。結合生態修復、觀賞休閑、科普宣教等需求,對關鍵節點實施低碳化改造,打造融匯林木、農田、村居、水系的復合碳匯網絡。鞏固提升“粘蟲黃板+生態農藥+生態農藝”防控模式,探索推進“以草治草、機械除草”等防治草害措施,力爭試點村分別打造生態化、標準化、宜機化示范茶園建設點1個以上。
4.形成零碳生活良好風尚。定期開展零碳村主題宣傳活動,設立零碳生活講堂、小課堂,鼓勵有條件的村莊設立零碳展示館,不斷普及低碳零碳知識和成果。修訂完善零碳村規民約,向村民發起綠色出行、節約用能倡議,引導村民自覺形成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行為習慣。探索建立碳普惠制度,開發零碳智慧應用系統,率先開展村莊層面碳中和管理實踐。
(五)綠電發展倍增行動(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按照宜風則風、宜光則光的原則,積極有序推動光伏、風電項目建設,鼓勵以縣(區)、鄉鎮為單位,整體推進風光資源打包開發,力爭全市風電、光伏裝機規模突破50萬千瓦,生物質發電裝機規模達到2.8萬千瓦,各區縣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較2023年實現倍增。
1.加快光伏發電規模化發展。實施“光伏+工業”工程,在開發區標準廠房屋頂及車棚頂集中連片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設施,其中年綜合能耗1000噸標準煤以上、符合條件的企業實現光伏發電項目全覆蓋。充分考慮徽派特色、田園風光等條件,因地制宜利用農作物大棚、養殖設施屋頂、公共建筑、茶山茶園、荒山荒坡、村集體閑置用地等標準化建設光伏發電設施,加快推進黃山區、歙縣、祁門縣等地茶光互補項目建設,形成與生態環境、徽風皖韻相協調的光伏開發建設模式。支持村民利用自有屋頂通過自建、租賃等形式安裝光伏發電設施,鼓勵村集體以公共建筑屋頂、閑置集體用地入股等方式,與社會資本合作開發光伏項目,賦能鄉村振興。拓展光伏發電應用模式,支持在高速公路服務區、收費站以及車站、機場等交通樞紐,建設分布式和小型集中式光伏項目。
2.穩妥有序推進風電項目建設。堅持集中式和分散式協調發展,實施風能資源精細化評估,分類推進風電項目開發建設。在遠離居民生活區、風能資源較豐富區域適度開發集中式風電項目,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加快前期工作;在風能資源適宜、靠近負荷中心的產業園區周邊發展一批分散式風電項目,打造微風發電示范園區;結合風電鄉村振興工程,以縣域為單位推進鄉村小容量、低電壓等級分散式風電開發建設。力爭到2026年,形成1-2個分散式風電示范項目。
3.發揮其他可再生能源互補功能。擴大生物質能利用規模,建成歙縣經開區(城西園區)熱電聯產項目,新增生物質發電裝機0.6萬千瓦。科學合理推進小水電綠色改造,推動休寧縣、祁門縣等地具備條件的小水電爭創全國綠色小水電示范電站。加快休寧里莊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強化黃山區聶家山、歙縣王進坑、祁門縣仙寓山抽水蓄能站址保護,繼續謀劃一批小型抽水蓄能電站站址。
(六)林業碳匯開發行動(牽頭單位:市林業局)
按照“全面普查、分步推進”的原則,一體化推進碳匯資源計量監測,科學開發一批林業碳匯項目并積極參與自愿減排交易市場,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林業碳匯開發交易典型模式。
1.確定可開發林業碳匯項目區域和規模。按照CCER、VCS等林業碳匯方法學要求,結合造林綠化項目驗收成果,對2012年12月8日以來新造林規模、適宜造林圖斑進行全面盤查,厘清潛在可開發碳匯規模。在此基礎上,科學劃定碳匯項目開發的重點區域、優勢區域,將項目地塊和規模分類入庫備案,評估、預測碳匯量和碳儲量,強化資源儲備。
2.建立林業碳匯項目儲備庫。組建黃山市林業碳匯開發公司,與國內領先的碳匯項目開發機構開展合作,全域開展小班級別碳儲量和碳匯量計算,對標CCER、VCS開發流程進行項目設計,分區縣完成項目文件設計、項目審定、項目備案、項目實施與監測、減排量核證、減排量備案簽發等程序后納入黃山市林業碳匯項目庫,為碳匯交易提供支撐。
3.推動林業碳匯項目交易。組建黃山市林業碳匯交易公司,由市政府授權對各區縣已開發可交易的林業碳匯量進行收儲,并作為全市林業碳匯交易主體單位,負責林業碳匯交易全過程管理。黃山市林業碳匯交易公司通過公開競價等方式,統一將林業碳匯量對外掛牌出讓,各區縣按碳匯量、交易價格按比例進行收益分成,促進林業碳匯生態產品價值實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在黃山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成立低碳城市提升、零碳園區試點、零碳景區推廣、零碳村莊建設、綠電發展倍增、林業碳匯開發6個專項小組,分別由分管生態環境、經信、文旅、農業農村、發展改革、林業的副市長任組長,負責統籌協調、工作調度和任務落實。各地比照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加強對本地區近零碳(零碳)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強化資金支持。
完善投入機制,各級財政統籌整合各類節能減碳相關資金,重點支持節能降碳改造、零碳示范創建、能力提升和工作創新等項目建設。用足用好碳減排方面金融支持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綠色低碳信貸產品,推動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省級綠色低碳項目庫,爭取金融機構融資支持。鼓勵設立多種形式的零碳投資基金或林業碳匯基金。
(三)嚴格監督考核。
將近零碳(零碳)示范創建作為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各地、各部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對工成效突出的區縣、部門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目標任務或工作推進不力的區縣、部門實行通報批評和約談問責。
(四)強化宣傳引導。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各類媒體,加大近零碳(零碳)示范創建宣傳力度,及時宣傳各地各部門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和創新成果。建設公眾參與平臺,大力倡導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激勵社會各界積極投身林業零碳創建行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