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保山市林業和草原局發布《保山市林業和草原局2024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文件提出,聚焦資源經濟破題。大力支持發展硅光伏產業,牽頭搞清全市20萬畝的光伏利用林草地空間,實現光伏未利用地精準落地上圖。
原文如下:
保山市林業和草原局2024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監督索引號53050003200600000
保山市林業和草原局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
目錄
第一部分 保山市林業和草原局2024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二、預算單位基本情況
三、預算單位收入情況
四、預算單位支出情況
五、市對下專項轉移支付情況
六、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七、部門“三公”經費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
九、其他公開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林業和草原局2024年部門預算表
一、財務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預算表
三、部門支出預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按功能科目分類)
六、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七、部門基本支出預算表
八、部門項目支出預算表
九、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表
十一、部門政府采購預算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表
十三、市對下轉移支付預算表
十四、市對下轉移支付績效目標表
十五、新增資產配置表
十六、上級補助項目支出預算表
十七、部門項目中期規劃預算表
保山市林業和草原局2024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按照《中共保山市委辦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保山市林業和草原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保辦字〔2019〕35號),我部門主要職能為:
一是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規劃并監督實施,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并統一發布有關信息。承擔林業和草原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是組織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指導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有關工作。
三是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額,經省批準后監督執行。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并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國有林區的森林資源。負責國家級、省級公益林調整、審核、報批,組織實施市級、縣級公益林劃定,指導公益林管理工作。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和管理規定,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是負責監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組織擬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擬訂保山市管理規定,監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
五是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以及陸生野生動物棲息地調查、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提出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的建議,指導對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
六是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指導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組織開展國家公園的劃定、建設、管理和監督工作。提出新建、擴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建議、意見并按程序報批。指導擬訂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經批準后監督指導實施。負責風景名勝區、世界自然遺產等的審核報批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遺產的申報,指導森林旅游發展規劃的編制,并監督實施。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有關工作。
七是負責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和產業發展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區、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并經批準后組織實施。擬訂林業和草原發展、維護林業和草原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指導監督林下經濟發展。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八是擬訂相關林業和草原產業地方標準并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有關工作。
九是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規劃編制,指導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指導建立種質資源庫,指導監督良種選育推廣,規范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登記和保護。指導和監督生態體系建設。
十是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有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并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林區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災害統計評估及恢復重建工作。
十一是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國家、省級、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市政府規定的權限,審批、核準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參與擬訂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經濟運行統計分析。
十二是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宣傳和外事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三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保山市林業和草原局機關內設10個機構,包括:辦公室、政策法規和行政審批科、生態保護修復科、森林資源管理科、野生動植物和自然保護地管理科、草原和濕地管理科、林業草原改革和產業發展科、規劃財務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人事科。
所屬單位6個,分別是:
1.保山市林業和草原技術推廣站
2.保山市林業和草原資源管理站
3.保山市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中心
4.保山市林業和草原種子管理站
5.龍陵小黑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管護局
6.騰沖北海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管護局
(三)重點工作概述
2024年是深化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之年,是順利實現“十四五”規劃任務夯實基礎之年,做好全年工作意義重大。2024年林草工作的總體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省林草局工作要求,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全力推動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實現新突破、再上新臺階,認真完成市委市政府、省林草局下達的目標任務,全力加快林草事業高質量發展。一是統籌保護與發展。該保護的堅決保護好、嚴防死守,該利用的充分科學利用,有效放開放活。二是服從服務大局。堅決服從服務保山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生態保護和產業發展主責一起扛,守護綠水青山、壯大金山銀山兩項任務同步推進。三是統籌發展與安全。通過林下種植、林下養殖、森林景觀綜合利用等,大力發展石斛產業、林下中藥材、森林旅游、森林康養等等,積極推動國家儲備林、盤活國有林資源,建設國有林場保障性苗圃,助力林產業發展;同時牢記國之大者,全力打好高黎貢山地區生物生態安全保衛戰,努力建成一流的國家公園。
在推進年度工作中,要抓住關鍵,切實發揮林長制總抓手作用,圍繞林草領域重點、難點、熱點問題,深化落實林長巡林推動解決重點工作清單,強化專業技術保障和決策支持,推動解決林草實際困難問題,促進林草事業高質量發展。重點抓好6項工作。
1.科學構建自然保護地體系。
自然保護地是生態建設的核心載體,在維護國家生態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是“國之大者”,是林草部門的核心工作,必須全力以赴,按照“2025年,基本建成國內一流國家公園,建成典型保護示范區”的工作目標,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高標準、高質量推進建設。一是貫徹好《保山市高黎貢山生物生態安全風險防范與保護工作方案》,壓實各方責任,建立高效務實的長效機制,形成齊抓共管格局。有序推進國家公園創建工作。爭取高黎貢山及周邊生態脆弱區國土綠化、小流域生態治理及濕地生態修復項目。立足高黎貢山生物資源優勢,構建完善高黎貢山種質資源保存體系,加大科研隊伍和專業人才培養力度,加強野生動物及其重要棲息地監測站建設,建立科研監測體系,加強保護區生物多樣性的監測和病蟲害疫情監測。二是抓實野生動植物和各級各類保護地的保護管理。有序推進各類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檢查問題的整改落實及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落實高黎貢山生物生態安全風險防范和保護實施方案的各項工作任務,扎實推進高黎貢山國家公園創建。督促各縣市區、各管理機構加快推進保護區能力建設及野生動植物保護、疫源疫病監測標準站建設、外來入侵物種普查等項目實施進度。
2.扎實推進國土科學綠化。
國土綠化是擴大森林面積,提高森林質量,增強林草生態系統碳匯能力的重要途徑。一是抓好重要區域生態修復。積極謀劃部署2024的營造林計劃,嚴格執行國務院“非農化”“非糧化”耕地保護政策,依法依規落實新造林地,按計劃完成2023年度營造林任務。推進滇西南巖溶區森林保育與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項目準備工作,推動石漠化、干熱河谷、城鎮面山等重點區域生態修復,推進國土綠化行動,構建生態屏障。加強新一輪退耕還林成果鞏固,推進國家儲備林建設。二是抓好城鄉綠化美化行動。持續做好樹種選擇、種植管護、病蟲害防治等支撐服務。聚焦苗木供應區域不平衡、品種結構不合理問題,深入推進鄉土樹種苗圃基地建設,積極支持引導全市苗木產業做大做強,加強鄉土樹種苗木供應,精準做好苗木組織保障。創新義務植樹盡責形式,創建義務植樹基地,廣泛發動群眾積極參與義務植樹。豐富拓展林草工作抓手,推進森林城市、森林鄉村創建,充分利用造林補助項目實施鄉村綠化美化。三是抓好退耕還林還草。全面調查核實可退空間,通過進出平衡,積極爭取擴大可退空間,盡快完成年度任務,編制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實施方案,落實延長補助期政策,有效鞏固退耕成果。四是抓好林草碳匯工作。完成省級碳匯試點的申報工作,推動騰沖市作為省級碳匯試點順利完成。
3.持續強化林草資源管護。
當前,保山林草資源結構不優、家底不清的問題還比較突出,林草資源保護責任重大、任務繁重。必須摸清家底、理清思路、抓實工作,持續抓好保護管理。一是扎實開展資源底數調查。結合保山實際情況,加強與省林草局對接,統籌推進林草濕生態綜合監測評估。組織實施新增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補充調查、極度瀕危物種及其棲息地調查監測,逐步完善動植物資源檔案。實事求是調查核實全省天然商品林的起源、地類等信息,全面摸清天然林資源狀況。二是全面提升森林質量。編制森林可持續經營指導意見,根據優化結構、大徑材儲備、紙漿用材生產等不同目標,以國有林場為重點,積極探索經費投入使用、利益聯結等機制創新,以及合作經營、承包經營、特許經營等模式創新,分類開展森林經營試點。三是持續提升野生動植物保護水平。積極籌劃一批野生動植物保護重點項目。加強旗艦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保護,繼續開展高黎貢白眉長臂猿、等極度瀕危物種的棲息地修復和廊道建設,加快推進綠孔雀人工繁育與野化放歸。開展滇南、滇西北分布極小種群野生植物種質資源調查收集和遷地保護。完成林草種質資源普查主體任務,開展林草種業振興三年行動,加強國家林木種質資源庫和良種基地建設,開展良種生產繁育、種質資源收集保存、種苗質量監管執法等工作。貫徹落實《云南省古茶樹保護條例》,制定調查、登記標準和程序,建設大數據管理平臺,促進古茶樹保護。四是加強草原和濕地保護。督促指導各縣(市、區)開展好草原和濕地保護工作,落實好草原禁牧休牧、普法宣傳、項目實施、變化圖斑核查等工作,積極推動香柏場國家草原自然公園試點建設;抓好濕地保護宣傳、濕地公園變化圖斑核查整治,加強重要濕地和濕地公園管理,做好福壽螺等外來有害生物防治,積極推動騰沖北海濕地申報國際重要濕地。
4.全力加快林草產業發展。
推進林草產業發展,是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重要內容。林草部門既是生態保護的主責部門,又是產業發展的主責部門。一是聚焦核桃產業破題。在大力開展核桃基地提質增效的基礎上,推動云南滇西一桶油科技有限公司在2024年3月份水代法核桃油廠投產,推動江蘇徽大物產有限公司賦能龍陵金戈核桃油廠,實現全市核桃油產能達到3000噸的目標。二是聚焦油茶產業破題。依托騰沖紅花油茶全國示范縣,實施好30.2萬畝紅花油茶培育項目,爭取江蘇徽大物產有限公司在騰沖經濟開發區建設花園式的紅花油茶廠。三是聚焦產業聚集破題。依托騰沖經濟開發區,積極將其申報為國家林草產業園區,增強林草產業聚集效應。四是聚焦資源經濟破題。大力支持發展硅光伏產業,牽頭搞清全市20萬畝的光伏利用林草地空間,實現光伏未利用地精準落地上圖。五是聚焦碳匯發展破題。學習寧洱全國碳匯試點縣經驗,探索碳足跡發展,拓寬森林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六是聚焦高黎貢山破題。積極盤活高黎貢山周邊資產,統籌好高黎貢山保護與發展,發揮好高黎貢山生態優勢,支持好文旅康養產業。
5.全面抓好林草要素保障。
一是強化定額保障。既要積極爭取林地定額指標,全力保障各類項目林地需求,也要堅持集約節約用地原則,科學合理調劑林地定額,切實把有限的林地定額用在重大基礎設施和民生項目上。二是增強服務意識。要積極作為、勇于擔當、主動介入,及時研究解決建設項目推進中涉林草問題,不能因林草部門履職不到位,影響林草資源保護和項目推進。三是提升審批效率。優化辦理流程、壓縮審批時限,加快林草行政審批管理系統建設運用。四是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嚴厲查處違規審批、未批先建、少批多占等問題,切實維護好林草資源安全。
6.守牢林草發展安全底線。
安全工作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關系林草建設發展的質量水平,必須提高認識、警鐘長鳴、常抓不懈,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堅決守牢林草發展安全底線。一是主動配合高黎貢山國家公園創建,科學劃定高黎貢山國家公園邊界范圍。實施好各類項目資金3000萬元,圍繞保護修復、監測監管、教育體驗、社區共享、特許經營等,不斷提升高黎貢山保護和管護能力。二是提升重點區域以水滅火能力。重點在高黎貢山東坡的芒寬、潞江2個鄉鎮實施700萬元以水滅火項目,建設森林消防水池、水窖和智能儲水罐,解決重點區域防滅火水源不足的問題。三是積極申報實施新增國債項目。重點在高黎貢山、中心城市面山、善洲林場、龍陵松山、五縣(市、區)國有林場實施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通道項目。擬新建防火應急道路895公里,改擴建210公里,申報資金為4.9995億元,目前正在組織編制初步設計,預計2024年4月底前開工,年底前完工。項目建成后,林區路網密度將由原來的1.03米/公頃提高至1.79米/公頃,不斷夯實高黎貢山、中心城市面山、施甸善洲林場、龍陵松山、騰沖風景名勝區等重點區域防火基礎。四是持續抓實行業安全生產。統籌保護與安全、發展與安全,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要求,聚焦營造林工程實施、自然保護區管理、林草濕資源監測、森林草原火災撲救等重點,細化行業安全生產工作任務,抓實林草行業安全生產各項工作。
二、預算單位基本情況
我部門編制2024年部門預算單位共7個。其中:財政全額供給單位7個;差額供給單位0個;定額補助單位0個;自收自支單位0個。財政全額供給單位中行政單位1個;參公單位1個;事業單位5個。截止2023年12月統計,部門基本情況如下:
在職人員編制125人,其中:行政編制24人,工勤人員編制3人,事業編制98人。在職實有125人,其中:財政全額保障125人,財政差額補助0人,財政專戶資金、單位資金保障0人。
離退休人員97人,其中:離休1人,退休96人。
車輛編制10輛,實有車輛9輛,超編0輛。
三、預算單位收入情況
(一)部門財務收入情況
2024年部門財務總收入28,701,120.39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25,756,572元,政府性基金0元,國有資本經營收益0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元,事業收入0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元,上級補助收入900,190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元,其他收入1,959,117.39元,上年結轉85,241元。
與上年對比減少9,115,397.55,同比下降24.10%,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我部門預算收入中減少了多個大額資金項目,比如:基建投資專項資金2,400,000元、第三批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2,000,000元、林業專項資金1,674,000元、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復費項目資金900,000元、森林防火專項經費740,000元、基本建設投資專項資金700,000元、國家重點野生動植物保護補助綠孔雀持續監測與人工促繁項目經費257,000元、林業改革發展資金—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補助資金250,800元、野生動物公眾責任保險補助經費210,000元。
(二)財政撥款收入情況
2024年部門財政撥款收入25,756,572元,其中:本年收入25,756,572元,上年結轉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25,756,572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元,國有資本經營收益財政撥款0元。
與上年對比減少9,938,975.50元,下降27.84%,主要因分析:一是2024年我部門因工資結構變化,財政撥款中基本支出較上年明顯減少647,892元。二是2024年我部門預算收入中減少了多個大額資金項目,比如:基建投資專項資金2,400,000元、第三批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2,000,000元、林業專項資金1,674,000元、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復費項目資金900,000元、森林防火專項經費740,000元、基本建設投資專項資金700,000元、國家重點野生動植物保護補助綠孔雀持續監測與人工促繁項目經費257,000元、林業改革發展資金—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補助資金250,800元、野生動物公眾責任保險補助經費210,000元。
四、預算單位支出情況
2024年部門預算總支出28,701,120.39元。財政撥款安排支出25,756,572元,其中:基本支出19,296,100元,比上年預算減少647,892元,下降3.25%,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我部門因工資結構變化,財政撥款中基本支出較上年明顯減少647,892元;項目支出6,460,472元,比上年預算減少9,291,083.50元,下降58.99%,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我部門預算支出少了多個大額資金項目,比如:基建投資專項資金2,400,000元、第三批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2,000,000元、林業專項資金1,674,000元、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復費項目資金900,000元、森林防火專項經費740,000元、基本建設投資專項資金700,000元、國家重點野生動植物保護補助綠孔雀持續監測與人工促繁項目經費257,000元、林業改革發展資金—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補助資金250,800元、野生動物公眾責任保險補助經費210,000元。
財政撥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類情況,主要用于: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行政單位離退休49,200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開支的離退休公用經費;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事業單位離退休177,700元,主要用于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公用經費;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2,018,300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撫恤—死亡撫恤35,472元,主要用于遺屬生活補助;
5.衛生健康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醫療—行政單位醫療334,800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6.衛生健康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醫療—事業單位醫療617,100元,主要用于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7.衛生健康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醫療—公務員醫療補助716,300元,主要用于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8.衛生健康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醫療—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50,20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方面的支出如大病保險;
9.節能環保支出—自然生態保護—自然保護地340,000元,主要用于開展自然保護活動;
10.農林水支出—林業和草原—行政運行5,355,9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員基本工資,津貼補貼、辦公經費等;
11.農林水支出—林業和草原—事業機構9,787,000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基本工資,津貼補貼、辦公經費、印刷費、水電費、汽燃費、辦公設備購置等;
12.農林水支出—林業和草原—技術推廣與轉化100,000元,主要用于良種繁育、新技術引進、區域化試驗、示范、技術推廣、成果轉化、科學普及等方面的支出;
13.農林水支出—林業和草原—森林資源管理5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資源核查、監測、評估、林地保護等方面的支出;
14.農林水支出—林業和草原—森林生態效益補償50,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林保護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5.農林水支出—林業和草原—濕地保護459,700元,主要用于天然濕地保護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16.農林水支出—林業和草原—林業草原防災減災5,564,900元,主要用于預防和撲救、救治森林火災、林業有害生物災害、自然水旱災害等發生的支出;
17.農林水支出—林業和草原—其他林業和草原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野生動物公眾責任保險支出。
五、市對下專項轉移支付情況
無。
六、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編制了政府采購預算,共涉及采購項目21個,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464,990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5,490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429,500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元。
七、部門“三公”經費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我部門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合計868,400元,較上年增加216,400元,增長33.19%,具體變動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
我部門2024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為0元,與上年持平,無變化。共計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因公出國(境)0人次。
(二)公務接待費
我部門2024年公務接待費預算為108,400元,較上年增加16,400元,增長17.83%,國內公務接待批次為109次,共計接待1,090人次。
增長的主要原因:1.2024年我部門積極向上爭取項目較多,
為保障項目的順利實施,下一步需要協調國家和省級相關部門到我部門加強技術指導及監督,工作人員往來交流次數增多。2.物價上漲,公務接待費也隨之增加。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我部門2024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為760,000元,較上年增加200,000元,增長35.71%。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元,與上年持平,無變化;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60,000元,較上年增加200,000元,增長35.71%。共計購置公務用車0輛,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為9輛。
增長的主要原因:1.2024年我部門積極向上爭取項目較多,為保障項目的順利實施,需要到各縣(市、區)開展督查指導工作頻次增多。2.我部門實有車輛9輛,車輛都是10多年以上的老車,車輛老化嚴重,最早購入車輛2005年,根據工作需要經常到一線林草工程項目執行公務,為保證行車安全,需要進行車輛維修保養,因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大幅增加。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
1.保山市森林防火“三三制”補助經費項目。績效目標:年內計劃組織防火崗位培訓1次以上;按年度計劃及時購置防火物資,確保下一輪防火期前完成采購入庫;林火預警監測率大于80%,森林火災受害率控制在0.9‰以內,實現不發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災的目標。通過每年森林防火專項經費的投入,全市林地防火任務管護面積實現全覆蓋,有力地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2.林業和草原防災減災視頻監控系統建設補助資金項目。績效目標:建設森林防火視頻監控前端151個,其中新建5千米前端108個,新建10千米前端25個,新建15千米前端4個,升級改造原有視頻監控14個;前端監測塔體、供電、防雷、安防等配套保障設施151套;通信傳輸鏈路158條;儲存設備5套;智慧林業綜合管理平臺系統(含軟硬件)1套;升級改造市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中心1座。
3.保山市全面推行“林長制”工作經費項目。績效目標:進一步完善林長制度機制,加快林長制智慧平臺建設步伐,推動林長巡林工作常態化,認真組織開展林長制工作督察,深入開展林長制宣傳,抓實林長制督查考核等。
九、其他公開信息
(一)專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接待經費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經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3.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安排的預算單位資金。
(二)機關運行經費安排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我部門2024年機關運行經費安排1,446,165元,與上年對比減少102,435元,下降6.61%,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我部門響應國家號召,節儉辦公,嚴控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部門資產總額34,012,152.19元,其中,流動資產1,261,619.42元,固定資產25,983,063.23元,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0元,在建工程1,986,144.25元,無形資產2,114,705.52元,其他資產2,666,619.77元。與上年相比,本年資產總額增加1,292,829.82元,其中固定資產增加371,964.33元。處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賬面原值0元;處置車輛0輛,賬面原值0元;報廢報損資產23項,賬面原值150,388.01元,實現資產處置收入0元;資產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資產0平方米,資產出租收入0元。鑒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國有資產占有使用精準數據,需在完成2023年決
算編制后才能匯總,此處公開為2024年1月資產月報數。
附件: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監督索引號53050003200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