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理委員會印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推動新型儲能示范應用引領產業創新發展實施方案》。《方案》指出,支持新型儲能高質量發展和市場化運營。對具有技術先進性和產業帶動性,并提供典型應用場景優質解決方案的新建用戶側儲能項目(項目應于2024年-2026年投產,裝機容量不低于1MWh,全容量放電時長不低于2h,年充放電次數不低于450次),按照項目裝機容量規模給予200元/千瓦時的獎勵支持,獎勵分3年進行發放,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對于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集成電路、數據中心、通信基站等電力負荷高的用戶,根據電力容量要求配置新型儲能設施,降低用電費用。對電能質量要求高的用戶,試點建設鋰離子電池、探索建設氫燃料電池等新型儲能,提升電力保障能力。
此外《方案》還提出,支持戰略引領和前瞻布局的新型儲能產業項目建設。按照項目新增投資的10%比例給予支持、金額不超過1億元。對于產業生態鏈帶動發揮重大作用的項目不超過10億元。
支持新型儲能產業關鍵核心技術和顛覆性技術有效突破。按照項目新增投資的10%-30%比例給予支持,一般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重點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特別重大突破性和顛覆性技術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5000萬元。
支持新型儲能產業重大技術裝備和核心部件實現首臺(套、批)突破。對被評為國際首臺裝備的項目,最高按合同金額的20%比例進行支持、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對被評為國內首臺裝備的項目,最高按合同金額的10%比例進行支持、金額不超過2000萬元。
本方案自2024年3月10起實施,有效期至 2026年12月31日止。
原文如下: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
推動新型儲能示范應用引領產業創新發展實施方案
為加強新型儲能在優化城市能源結構、構建新型電力系統中的支撐作用,提高能源綜合利用效率,推動新片區新型儲能規模化、產業化發展,打造具有全球競爭力的儲能產業創新高地和示范應用基地,搶占綠色低碳發展新賽道和未來能源發展新方向,結合新片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深入落實“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加快新片區能源結構優化、新型電力系統和綜合智慧能源體系建設。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引導相結合,堅持場景應用與產業發展相結合,堅持重點扶持與補鏈延鏈相結合,堅持創新探索與安全保障相結合,推動儲能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著力構建示范應用場景豐富、產業聚集創新、監管安全高效、政策有力支撐的新型儲能高質量發展生態體系。
(二)基本原則
統籌布局、有序發展。落實本市新型儲能發展建設要求,結合新片區“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需求,強化頂層設計,合理確定發展目標,科學布局重點項目,積極有序推動新型儲能高質量發展。
場景引領、示范先行。堅持先易后難、以點帶面,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促進儲能技術、應用場景和商業模式創新,助力新型儲能技術革新、產業升級,有效支撐新型儲能產業可持續發展。
創新驅動、產業集聚。強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形成儲能發展新質生產力。支持從材料器件研發、系統集成、高端制造等維度提升新型儲能技術的經濟性和安全性。推進強鏈補鏈延鏈,推動產業集聚協同發展。
規范管理、安全發展。強化標準的規范引領和安全保障作用,健全完善儲能安全監管制度和標準規范,強化對儲能全產業鏈風險管控,規范項目開發流程和建設標準,確保新型儲能示范應用安全。
(三)發展目標
到 2025 年,實現新型儲能有效支撐新片區新型電力系統和綜合智慧能源系統發展需求。新片區新型儲能技術水平持續提升,大型骨干企業規模實力不斷壯大,“一灣一核多點”產業發展格局形成,政策環境基本健全,管理體系、市場機制和商業模式基本成熟。力爭應用規模達到 5 萬千瓦時,產業規模達到500 億元。
到 2030 年,實現新型儲能與新片區電力系統各環節及智慧能源系統深度融合發展。新型儲能產業鏈關鍵材料、核心技術和裝備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全產業鏈競爭優勢進一步凸顯,管理體系、市場機制和商業模式更加健全,產業創新力和綜合競爭力大幅提升,打造具有全球競爭力的儲能產業創新高地和應用創新高地。力爭應用規模達到 30 萬千瓦時,產業規模達到千億級。
二、重點任務
(一)推動新型儲能多場景應用
結合新片區可再生能源資源稟賦、電網架構和用電負荷情況,積極推動源側、網側新型儲能應用,不斷豐富用戶側新型儲能應用場景。
1.積極發展源側儲能
積極推廣“可再生能源+儲能”,實現儲能與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深度融合。積極推動南匯、奉賢海域大型海上風電配套新型儲能設施落地。探索試點海上風電與長時儲能(氫能)等場景示范應用。按本市相關要求,落實新建陸上風電項目配儲要求。探索結合灘涂光伏項目,根據實際需求配置新型儲能設施。電源側儲能應按照獨立儲能電站形式建設,可采用自建、共建、租賃等方式。
2.因地制宜發展網側儲能
結合洋山島微網建設及后續電力負荷需求,研究探索建設新型儲能。在新片區電網末端及供電能力不足、出現過載情況的區域、輸電走廊或變電站站址資源緊張地區合理布局建設新型儲能,降低電網基礎設施綜合建設成本,提升電網整體供電能力和運行水平。
3.靈活發展用戶側儲能
對于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集成電路、數據中心、通信基站等電力負荷高的用戶,根據電力容量要求配置新型儲能設施,降低用電費用。對電能質量要求高的用戶,試點建設鋰離子電池、探索建設氫燃料電池等新型儲能,提升電力保障能力。
積極發展“綜合能源站+儲能”,在已規劃的頂科社區 1.1能源站、洋山特綜區能源站等項目建設冷、熱、電多品種儲能設施,促進各類能源資源優化整合,提升綜合運行效率。
探索在公共停車場、重卡換電站及其他有條件的場所建設光儲充一體化項目。布局智能充放電(V2G)示范應用,推動車、樁、網協同發展。進一步提升鋰離子動力電池、氫燃料動力電池交通工具在新片區的應用規模,探索制氫加氫一體站建設。
(二)促進新型儲能產業創新發展
以鋰離子電池、氫燃料電池產業為核心,前瞻布局鈉離子電池、液流電池等新興領域,通過示范應用帶動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提升新型儲能的系統集成和專業化、數字化綜合服務能力,構建“2+X”的產業發展格局。
4.推動鋰離子電池儲能產業高端發展
重點依托優質企業,擴大儲能電池終端產品產業規模。積極布局高性能電池材料和核心組件生產制造,以及電池管理系統、能量管理系統和儲能變流器開發制造等高附加值環節。吸引國內外電池制造、儲能服務等優質企業在新片區成立區域功能總部,構建新片區“一灣一核多點”儲能產業發展格局。
加快高安全性、低成本、長壽命儲能用鋰電池技術攻關。重點支持高性能電極和新型電解質、復合集流體等關鍵材料及組件研發,提升鋰電池容量密度,降低儲能成本。加強固態鋰電池等新一代鋰基電池關鍵技術開發。
提升退役動力及儲能鋰離子電池回收和利用水平,加強電池一致性管理等關鍵技術突破,健全電池性能監測與評價體系,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動力及儲能鋰離子電池的梯次利用。
5.推動氫儲能產業安全發展
重點布局電解水制氫裝備。發展多種技術路線電解水制氫技術,提升質子交換膜(PEM)、固體氧化物電解池(SOEC)等電解水制氫的工藝技術水平。
加強氫儲運關鍵裝備研制。提升 70MPa 高壓儲氫材料開發水平,攻關 70MPa IV 型儲氫瓶、閥件等設備,發展液態儲氫、有機溶液儲氫、固態儲氫等復合儲氫系統關鍵技術以及長距離管道輸氫材料技術,提高氫儲能的安全性和經濟性。
持續攻關燃料電池關鍵技術及部件。重點攻關燃料電池中催化劑、質子交換膜、碳紙等關鍵材料,提升電堆設計及系統集成的工藝技術水平,加強電堆長壽命技術攻關。
6.戰略布局其他新型儲能領域
提前做好戰略性、前瞻性新型儲能產業布局,積極招引鈉離子電池、液流電池企業,支持其在新片區開展相關科技攻關、產品研發和項目應用。探索布局壓縮空氣儲能、飛輪儲能、重力儲能及超導儲能等產業。
7.拓展新型儲能產業配套服務
提高數字化能源管控水平。結合重要電力負荷用戶實際需要,通過虛擬電廠等手段支持聚合利用不間斷電源、電動汽車、用戶側儲能等分散式儲能設施,依托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優化區域儲能設施調度。
面向新型儲能系統集成、檢測認證、智能運維、安全預警、共性技術研發、金融服務等需求搭建公共服務平臺,打造第三方服務產業高地。
8.健全產學研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
結合新片區重點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資源,培育一批技術中心和重點實驗室等重要研發資源,在技術創新、標準制定、設備制造、應用布局等方面形成優勢互補,加速實現技術產品更新迭代。
(三)加強新型儲能項目管理
9.規范備案管理
獨立儲能項目報市發改委備案,用戶側新型儲能項目報新片區管委會備案。新片區管委會發展改革部門建立新型儲能項目清單,做好項目跟蹤,督促項目按照備案信息進行建設。
10.做好項目開工建設和驗收
項目完成備案后,項目建設運營企業應根據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完善項目建設方案,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評估機構論證出具評審意見,抓緊落實各項建設條件,并辦理相關建設手續。
新型儲能項目投產前,項目建設運營企業應按照國家及本市相關規定組織竣工、消防驗收備案手續,并根據《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相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符合特殊建設工程情形的新型儲能項目,在開工前由項目建設運營企業報建設管理部門辦理消防設計施工圖審查;屬于其他建設工程的,應申報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
11.強化儲能項目運行管理
新型儲能項目投產后應接入新片區綜合能源管控平臺,對項目運行情況進行實時跟蹤監測。項目建設運營單位應在儲能電站投產運行后,加強在線運行性能監測和評價,確保儲能電站的運行時長、電站可用率等性能滿足并網承諾相關技術要求。
新型儲能項目建設運營企業應按照國家和本市安全管理相關規定,落實項目安全運行的主體責任,將項目運行維護納入企業安全生產日常管理,嚴格落實安全管理相關規定。新片區管委會各處室、消防等部門應按照職責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建立完善管控機制。各行業主管部門統籌做好新型儲能項目運行安全管理,督促企業落實相關要求。新片區管委會發展改革部門聯合建設管理、應急管理等部門,視情況對新型儲能項目開展抽查,并探索試行儲能項目第三方定期評估評價機制。
12.完善相關建設標準
新型儲能項目應嚴格按照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開展電站設計、建設、安裝、竣工驗收。主要設備應通過具有相應資質機構的檢測認證,涉網設備應符合電網安全運行技術要求,杜絕配置儲能質量差、利用效率低等問題。在國家及本市未明確的儲能項目建設開發領域,根據新片區實際,探索制定相關標準規范。
(四)支持新型儲能高質量發展和市場化運營
13.鼓勵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
支持戰略引領和前瞻布局的新型儲能產業項目建設。按照項目新增投資的 10%比例給予支持,支持金額不超過 1 億元。對于產業生態鏈帶動發揮重大作用的項目不超過 10 億元。
支持新型儲能產業關鍵核心技術和顛覆性技術有效突破。按照項目新增投資的 10%-30%比例給予支持,一般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 1000 萬元,重點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 3000 萬元,特別重大突破性和顛覆性技術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 5000 萬元。
支持新型儲能產業重大技術裝備和核心部件實現首臺(套、批)突破。對被評為國際首臺裝備的項目,最高按合同金額的20%比例進行支持,支持金額不超過 3000 萬元;對被評為國內首臺裝備的項目,最高按合同金額的 10%比例進行支持,支持金額不超過 2000 萬元。
相關支持政策參照《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促進前沿重點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滬自貿臨管委〔2023〕193 號)執行。
14.支持新型儲能項目示范應用
源側、網側新型儲能項目支持方式參照市級相關文件要求執行。支持用戶側儲能多元化發展,對具有技術先進性和產業帶動性,并提供典型應用場景優質解決方案的新建用戶側儲能項目(項目應于 2024 年-2026 年投產,裝機容量不低于 1 兆瓦時,全容量放電時長不低于 2 小時,年充放電次數不低于 450次),由項目建設運營企業申報,經新片區管委會組織評審后,按照項目裝機容量規模給予 200 元/千瓦時的獎勵支持,獎勵分3 年進行發放,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 500 萬元,具體實施細則及申報方式等另行制定發布。鼓勵新型儲能項目參與電力市場。
15.結合虛擬電廠建設探索新型儲能商業應用新模式
用戶側新型儲能項目原則上均應參與虛擬電廠響應,參照本市及新片區需求響應和虛擬電廠相關政策給予資金激勵。配合本市相關部門,完善適應儲能參與的電力市場運行調度機制,支持新片區儲能項目參與調峰調頻、容量租賃等電力市場和調度運用。
16.探索儲能領域體制機制創新試點
在工業負荷集中區域,利用用戶周邊土地配置儲能設施,探索試點分布式能源在同一配電區域內的電力用戶就近交易。
在新片區非化工用地,結合新能源項目及升壓站場址探索建設電解水制氫示范項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在本市能源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強化部門協作和上下聯動,發揮新型儲能發展工作專班作用,協調推進新片區儲能產業發展和示范應用中的重大事項和重點工作。
(二)加強人才保障
加大新型儲能領域戰略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引進,落實國家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在戶籍、住房、醫療保障、子女就學、創新創業等方面給予支持。支持新片區有關高校強化儲能技術、儲能材料、儲能管理等學科專業建設,擴大相關學科專業人才培養規模。
(三)完善金融財政支持政策
積極推動銀企對接,鼓勵金融機構通過信貸等多種方式,支持儲能產業發展和應用項目建設。鼓勵各類資本在新片區設立新型儲能產業基金及創新創業基金,按照市場化原則支持新型儲能創新型企業,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落實國家及本市新型儲能領域相關補貼扶持政策。
四、附則
(一)本方案自 2024 年 3 月 10 日起實施,有效期至 2026年 12 月 31 日止。2026 年底,本方案開展政策績效后評價,并根據發展需要適時修訂完善或調整終止。
(二)本方案涉及的相關扶持措施若與本市或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制定的其他政策有重復交叉的,按照從優不重復原則予以支持。
(三)本方案由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