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熱水光伏發電項目農用地轉用及土地征收的補充公告》,根據公告,熱水光伏發電項目原用地總面積1.6277公頃,其中,農用地1.6146公頃(耕地0.0823公頃、其他草地1.5226公頃、其他農用地0.0097公頃),未利用地0.0131公頃。現光伏方陣內箱式變壓器用地核減后,該項目擬報批用地范圍權屬不變,總面積調整為1.6017公頃,其中農用地1.5916公頃(其中耕地0.0621公頃、種植園地0.0038公頃、草地1.5187公頃、其他農用地0.0070公頃),未利用地0.0101公頃。
全文如下:
宣威市人民政府關于熱水光伏發電項目農用地轉用及土地征收的補充公告
宣政征告﹝2024﹞2號
熱水光伏發電項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依法依規履行了土地報批前期有關程序,程序合法、合規、有效。該項目征地前期相關工作已于2022年10月底全部完成,現因光伏方陣內箱式變壓器用地核減,導致該項目用地報批范圍發生變化,且該項目征地前期已超過一年,經市人民政府研究,為加快該項目用地報批進度,現將該項目核減后,擬報批用地范圍及征地前期相關情況補充公告如下:
一、核減面積后該項目擬報批用地面積、權屬、地類情況
本項目原擬征收土地涉及熱水鎮窯上村委會第一、第二村民小組,響宗村委會第二、第三村民小組,陡溝村委會第八、第九、第十村民小組,格依村委會第三、第四、第五村民小組。項目擬用地總面積1.6277公頃,其中,農用地1.6146公頃(耕地0.0823公頃、其他草地1.5226公頃、其他農用地0.0097公頃),未利用地0.0131公頃。現光伏方陣內箱式變壓器用地核減后,該項目擬報批用地范圍權屬不變,總面積調整為1.6017公頃,其中農用地1.5916公頃(其中耕地0.0621公頃、種植園地0.0038公頃、草地1.5187公頃、其他農用地0.0070公頃),未利用地0.0101公頃。
二、征地預公告、社會穩定性風險評估、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征地補償安置公告等征地前期相關工作情況
《宣威市熱水光伏發電項目土地征收預公告》(宣政征預公告〔2022〕9號)于2022年8月8日發布,《宣威市熱水光伏發電建設項目用地征地補償安置公告》(宣政征補公告〔2022〕7號)于2022年9月14日發布,核減面積后因使用2022年變更數據,導致地類發生變化,但報批地塊面積、地類、權屬均在原擬報批用地范圍內,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和土地利用現狀調查等征地前期相關工作均已完成,不再重新發布征地預公告和征地補償安置公告,不再重新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土地利用現狀調查等征地前期相關工作。
三、征地前期已超過一年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熱水光伏發電項目于2022年8月至10月依法依規履行了土地報批前期有關程序,程序合法、合規、有效,至今,征地前期已超過一年。經與該項目涉及被征地集體組織(村委會、村民小組)及2/3以上村民代表協商,同意該項目使用宣威市熱水鎮窯上村委會第一、第二村民小組,響宗村委會第二、第三村民小組,陡溝村委會第八、第九、第十村民小組,格依村委會第三、第四、第五村民小組集體土地共1.6017公頃,其中農用地1.5916公頃(其中耕地0.0621公頃、種植園地0.0038公頃、草地1.5187公頃、其他農用地0.0070公頃),未利用地0.0101公頃,原征地前期程序合法、合規、有效,不再重復開展征地前期相關工作。
本公告自2024年2月5日起—2024年2月22日止,公告時間為10個工作日。
特此公告。
宣威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