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發布《關于開展2023年第四季度風電、光伏發電儲備類項目優選工作的公告》。
公告指出,根據《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加強風電、光伏發電儲備類項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冀發改能源(2023 )1618號)的總體部署及《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申報 2023年第四季度風電、光伏發電儲備類項目的通知》(冀發改能源(2023 )1624 號)的相關要求,為進一步提升風光項目開發建設的科學性、合理性、規范性、持續性,做到公平公正、科學合理,力促清潔能源強縣目標實現,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聘請第三方對申報 2023 年第四季度風電、光優發電儲備類項目進行評審,實現優中選優,促進現有清潔能源資源高效開發。
要求項目應符合本地風電光伏資源開發利用總體規劃;項目開發主體為獨立法人企業,且不在省市發展和改革委明確的暫停新增項目申報企業范圍內;開發企業資金實力強,具有開發建設和運營經驗。
詳情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