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電池車補貼問題一直也是深受產業內關注的問題之一。據統計,城市群正式啟動前推廣的燃料電池車已經有近80%的車完成了補貼終審,然而城市群首年度推廣的燃料電池車補貼仍然有待確認。在本屆廣東佛山氫能大會上,有多家企業向氫云鏈表示,首年度燃料電池車補貼將發放,能為產業提供一定的現金流。通過對近日各地方政策的觀察,氫云鏈認為首年度燃料電池車補貼已大體確認,即將兌現。
12月1日,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發布了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節能減排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文件指出,第一年度省級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獎勵將在2024年預算年度開始后,按程序通過轉移支付撥付使用,且第一年度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獎勵資金不得用于支持燃料電池汽車整車生產投資項目和加氫基礎設施建設。根據公示文件,鄂爾多斯和烏海分別獲得省級燃料電池車推廣補貼1515萬元和4萬元,結合兩市首年度燃料電池車的推廣情況來看,此次省級補貼主要支持燃料電池車的購置和運營。
無獨有偶,鄭州市工信局和財政局于12月1日聯合印發了關于組織2022年鄭州市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獎勵配套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此次鄭州申報的補貼涉及整車示范應用獎勵及配套、車用氫氣獎勵及配套,時間覆蓋范圍為2021年12月20日至2023年2月19日。兩項補貼均按中央財政:省級財政:市級財政=1:1:1比例進行配套。同時可以發現鄭州市2022年補貼的覆蓋時間超過了一年。
其中尤其值得指出的是,內蒙古財政廳下發的通知所依據的文件包括“各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提出的資金分配方案”,這意味著五大城市群首年度燃料電池車補貼方案已正式提交并審核通過,中央、省、市三級補貼已提上日程并將陸續兌現。事實上,除了內蒙古和鄭州,山東2022年省市兩級燃料電池車推廣補貼也已確認完畢,其中濰坊獲得省市兩級補貼共計4478萬元。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省市兩級補貼或先于國家級公示確認,且補貼或主要來源于2024年的財政預算。